对陕教版《思想品德》教材的一点意见
2009-09-30安良春
安良春
从2005年开始,笔者所在学校开始使用陕教版的《思想品德》教材,这套教材是依据新的课程标准编制的。这套教材充分贯彻了新课程的许多理念;教材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全套教材按照螺旋形上升的模式进行编排;在编排中重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等都是新教材的变化。但是,笔者在使用中发现这套教材有的地方在知识的联系和逻辑展开有待商榷的地方,在这里提出以供大家参考。
八年级教材的第二模块为“与他人和谐相处”,这一模块是在七年级积极与他人交往的继续和提升。就模块本身来说是符合中学生的身心发展实际的。但是在模块内部的编排中却出现了瑕疵。这一模块有四课,课题如下:
第五课 诚信使你我走得更近
第六课 平等对待你我他
第七课 同在一片蓝天下
第八课 尊重权利 履行义务
这四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与他人和谐相处”,由此可见,“与他人和谐相处”是这一模块的落脚点和基石,也是本模块的归宿所在。但是教材的编排让人觉得这一模块不“和谐”,尤其是第七、八课的排列和设置上。笔者觉得这两课的内容相互调换后,本模块的编排会显得更加“和谐”、逻辑更加严密。
第五课中,教材从个人诚信发展到了构建诚信社会,然后重点讲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第六课中,教材从人人平等讲到人格平等,同时强调人格尊严的平等,这里也强调了相关的人格权利;第八课中归纳了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补充了第六课没有讲完的人格权利——隐私权。而第七课中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强调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并发展到要和全世界人民友好相处。这如同异物在喉,使得法律知识的联系发生了中断。如果进行相应的调整,会使得本模块的知识联系更加紧密和完整,情感态度价值观也能得要更好的发挥。
其次,就法律来说,它是自由的前提和保证,它制定的规则也是社会的基本规则和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和规范,同时也是社会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保证。“依法治国”已经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在日常生活重要依法办事;在处理人际关系事业要依法办事。这一模块的主题是“与人和谐相处”,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法律这一大前提下进行。任何违法法律的行为都将导致不和谐。“同在一片蓝天下”是以“尊重权利、履行义务”为前提的,没有人与人的“尊重权利、履行义务”那就不能“同在一片蓝天下”和谐相处了。另外,我国教育体制当中,在初中进行了相关的有教材的法制教育以后,要到大学才有比较系统的有教材的法制教育,高中阶段的教育中法制教育是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但是许多学校忙于应付高考,对于法制教育常常是敷衍了事。但是,众所周知,青少年的叛逆期就在初中到高中这一时间段,如果我们能把法制教育做到位,落到实处,对于防范青少年犯罪不也是一件好事吗?就这而言,教材中的这两课的内容也要做一些调整才行。
再次,由于初中学生的心理发展有一定的特殊性,初中阶段已经使他们形成逻辑思维的重要阶段。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将儿童思维的发展划分为四个大的年龄阶段,他将十一二岁左右到十四五岁左右的儿童的思维发展归纳为形式运演阶段,他认为此时儿童的智慧发展趋于成熟,思维能力已超出事物的具体内容或感知的事物,思维具有更大灵活性。因此,在教材的编排上,我们更要注意结合孩子们的身心发展实际。思想品德课的教育不仅仅是要完成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塑造,让学生学到知识,更应该着眼于孩子们心理发展的过程,帮助他们成长。
综上原因,笔者以为这两课的内容和顺序作出一些相应的调整会使得教材更加完善,更符合学生实际。
作者单位:成都石室锦城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