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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何让农民受益

2009-09-29苏庆军孙万里孙善福李国栋

关键词:制度改革

苏庆军 孙万里 孙善福 李国栋

摘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这项改革和13亿国人息息相关,改革将促进我国林业事业的发展,给广大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关键词:集体林权 制度 改革

1 改革要确保农民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在林改过程中,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林地与耕地一样,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农民主要的生活保障。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对集体林地林木产权的初始分配,必须采取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并且做到每个家庭及其成员都平等享有承包经营的权利。林地承包经营权一经设立,便具有独立于林地所有权而存在的特性,所有权人不得随意收回或调整林地,不得妨碍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行使权利,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具有对林地的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可以对抗所有权人的干涉和第三人的侵害。

2 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和民主权利

改革中要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民发明的,是中央肯定的,因此,一定要尊重农民的创新精神,充分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坚持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改革的形式和内容。农民群众是集体林权改革的主体,也是改革的受益者和操作者,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更多地听取老百姓的意见,让农民明白改革的政策、内容、方法,使农民对改革的方案、过程、结果满意。一定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在不违背政策和法律的基础上,把改不改、何时改、怎样改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交给群众,做到发挥民智、符合民心、体现民意,决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强迫推行,要做到让农民真正当家作主。

3 认真做到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

要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始终把依法操作作为基本准则,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改革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同意,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同时,要解决好历史和现实关系,对已经承包和流转的集体林地、林木、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4 积极推进林权配套改革,确保农民增收致富

为了实现中央提出的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林改目标,在林权主体改革基本结束后,必须抓紧实施林权配套改革工作,从当前农村的实际出发,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尽快搞好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科学经营的前提和基础,是促进森林资源科学经营,永续利用,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是根据森林资源状况,自然条件,政策要求以及林农意愿,所编制的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因此在编制过程中腰按照“因地制宜,栽针保阔,密度均匀,组成合理,功能多样,一沟一块,集中连片,立体开发,综合经营”的经营方向,坚决实事求是,分类实施,保护发展利用森林资源相并重,坚持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多种功能和森林经营者经济利益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可以按森林采伐限额的编程周期,编制5至10年的规划,并将《方案》公布于众,让农民知情,掌握。二是当前林业采伐限额要分配到户。林改后,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如何执行和实施,既是广大林农热切期盼解决的焦点问题,也是当前林业深化改革的重要问题。当前在国家继续实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的情况下,关键是使林木采伐限额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以《方案》编制周期将林木采伐限额一次性分解落实到广大林农手中,切实防止采伐限额分配上的不公和“关、卡、压”现象再出现,这是落实“四权”的集中体现。三是积极扶持农民发展林业产业,主要是解决农民发展林业产业资金缺少问题,现在虽然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业务,为一些农民解决了发展资金和林业风险问题,但受益的农户面很小,需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尤其是各级政府还应出台一些相应的扶持发展的优惠政策,这样才能使广大农民得到收益。四是要加强社会化服务,林改后,为解决一家一户生产实力较单薄的问题,政府和村级经济组织应积极指导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农民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为广大农民和其他林业经营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5 建立健全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务制度

一是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财政补偿、受益者补偿与合理经营利用自我补偿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的投入补贴制度,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沼气建设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三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减轻林农的负担。四是林业基础设施纳入政府基本建设规划,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总之,通过林改后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和改进,给广大农民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优惠的扶持政策、良好的社会服务,促进林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的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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