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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动因分析

2009-09-29张桂玲

关键词:国有企业

张桂玲

摘要:本文以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为研究对象,描述了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现状,在分析借鉴国内外有关外资并购动因理论的基础上,概括在中国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动因,指出外资并购对国企造成的影响,并据此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外资并购 并购动因 国有企业

0 引言

外资并购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一种方式,目前外资并购在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中呈上升趋势。外国投资者希望通过并购能迅速进入中国市场,分享中国经济快速成长的利益,而我国国企寻求外资并购是出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相对于国际上跨国并购占跨国直接投资70%~80%的比重,我国外资并购的比例仍非常低。外商并购对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和对中国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但也有学者认为,外资并购国企会对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构成一些潜在的威胁。近年来,一些跨国公司对我国部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的并购活动日益加剧,如果监管不力,跨国并购也可能造成我国产业尤其是战略性产业被外资控制和自主品牌消失等不利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外资并购又是一把“双刃剑”。

1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现状

自1991年起,我国已连续17年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但据商务部统计我国的外资并购占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长期维持在3%~5%,相对于发达国家70%~80%的比例还相差甚远。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长期缺乏关于外资并购的法规,而且外资政策取向中更偏重于新建投资,并购一直不成气候。而近年来,国家关于外资并购的法规逐渐完善,国内市场潜力充分显现,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加之产能过剩,越来越多的行业骨干企业显现出投资价值。因此,并购大型国有企业将会成为外国投资者的首选。

然而在我国国有企业的过程改革中,国有中小型企业才是我国国民经济退出的重点。我国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数目众多,总体上效益较差、规模较小且不具有资源优势,因此,除个别拥有特殊资源的企业外,中小型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退出最主要的领域,由于它们急需要摆脱经营上的危机,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使得同跨国公司合作,就意味着在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面前将处于从属地位,将不利于并购谈判,极易造成我国国有资产被低估和流失。

2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动因

2.1 经济利益动因 对于外资并购的动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表示,并购中绝大多数外资考虑的是经济利益,而不是出于政治目的,但确有一些外资存在通过并购控制产业的意图,而这种意图也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因此,不论外资并购的是国有企业还是境内其他企业,首当其冲都是为了利润而来的。外资选择并购大型国有企业是由于大型国有企业有着领先的行业地位、优良的效益、垄断的资源、广阔的销售网络,这些将给外国投资者进入本土市场提供更有力的条件,因此成为外资并购的重点对象。

2.2 垄断动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为了保持和提高国际市场地位,通常会寻求企业规模的扩张,而跨国并购是企业规模迅速提高的便捷方式。通过跨国并购,跨国公司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分享甚至独占东道国的市场份额,逐渐形成规模型的垄断,最终形成外资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我国的国有中小型企业虽然经济效益低下,经营上处于困境,但却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及其他丰富的资源和当地密切的联系,因此成为外资积极并购的对象,受到外资的“青睐”。

2.3 全球战略性动因 战略性并购主要是基于目标企业能够在经营上或财务上达到互相协作促进的效果,他们可以在全球战略上灵活地运用它们的经营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随着中国投资环境不断改善,航空运输、对外贸易、金融、保险等领域相继开放,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向更高战略转移创造了条件。跨国公司越来越倾向于将中国纳入全球生产销售体系,作为其在亚太地区的生产基地和国际采购中心。

3 外资并购对中国国有企业的影响

3.1 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新加坡是世界上国有企业效益最好的国家,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根据新加坡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可以得出降低国有资本股权比例、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是国有企业发展的一般趋势。推进股权多元化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目的,整合企业资源,提高企业效率。在外资并购的方式中,根据目前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外商可以采取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方式。其中采取股权并购方式,是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方式之一。

3.2 有利于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 外资并购在一定范围内,能加大产业集中度从而获取支配市场的能力,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外资并购国有企业能够快速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资金缺口、技术落后和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推动市场竞争的加剧,导致“优胜劣汰”的效应,从而迫使我国国有企业对其资源进行优化,制定战略战术,加强竞争力度。外资的进入不仅能积聚更多的资本,而且更重要的是引进了合作伙伴的知识资源,整合企业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有经济专家分析,外商采取并购方式到中国投资,不仅可以弥补国企资产重组的资金不足,盘活国有资产存量,重组优化企业结构,最终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还可以帮助国企扭转低效和亏损局面,同时有利于国企实现制度的创新,从而可以更好更快地提升国企的竞争力。

3.3 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虽然外资并购国企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有积极的一面,但也有其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股份化程度比较低,产权市场发育不全,资产评估体系不健全,企业股权无法得到动态的价值评估;长期经营中形成的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被忽视;以及个别人趁企业出售之机谋私利等原因,使得并购中难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3.4 易形成市场垄断效应与挤出效应 外资并购对于我国市场还具有产生竞争效应的一面,但同时也可能产生垄断效应,这种垄断效应可能会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如果在某一行业我国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品牌、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实力相差过于悬殊,竞争的结果很可能是外资企业的垄断。另一方面,由于跨国并购会导致国际性生产与购销的集中与垄断,从而形成跨国公司对国际市场的垄断,在某种程度上会遏制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挤出效应”是指外商利用资金实力、无形资产优势、先进的营销及售后服务、倾销或补贴等手段在很多领域挤出国内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造成本土企业的边缘化。

4 面对外资并购,中国的对策

4.1 保持我方对优势企业的控制权 对于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型国有企业而言,必然会成为外资并购的重点对象。而国有大型企业是我国国有经济的支柱,是体现国家竞争力的主要力量。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国有企业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支配作用、国有企业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国有资本对其他资本的支配能力。然而对于这部分优势企业,国家不需要什么优惠政策来吸引跨国公司前来并购,而是需要在并购时加强管理监督,保持自己的控股地位,限制外资的并购比例。

4.2 加大立法制度和并购审查力度 我国最近几年都加大了立法对外资并购的审查力度。2006年8月,商务部等六部委公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反垄断法》,并将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在并购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一直都是在不间断地完善我国并购方面的法律,使得我国的并购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4.3 积极引入战略性投资者 对于我国企业而言,引进战略投资者不仅是为了增加资金,而且是为了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机制。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要通过引进在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益于我国企业的战略投资者,盘活资产存量,提高竞争能力,加强企业管理,改善经营绩效,进而提升企业价值。但引进战略投资者应立足于提升企业自身治理及经营管理水平,且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和竞争回避的原则。

参考文献:

[1]卢永真.应对外资并购的新思路[J].中国投资.2007(9):9.

[2]曾浩.外资并购的负面效应分析.[J].财会月刊(综合).2007(1):54-55.

[3]罗志松.外资并购的东道国风险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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