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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宝马纷争谈中国公车采购存在的问题

2009-09-29宋雅琴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09年9期
关键词:公务车公务用车公车

宋雅琴

5月27日,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布了2009—2010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厂商名单,华晨宝马与北京奔驰的上榜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虽然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暂无采购宝马奔驰的计划。但二者进入公车采购的名单,可谓合法而不合情理之举。

此次宝马和奔驰是通过协议供货的方式进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名录的。协议供货是由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通过框架性协议确定协议产品的规格型号、协议最高限价、协议有效期限等。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直接选购协议产品。也可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在协议价格内确定供货价格。协议采购在通过批量采购、集中议价从而有效降低产品价格的同时,保证了采购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在我国的政府采购领域运用十分广泛。

从合法性的角度看。宝马和奔驰的供应商,只要满足协议供货对供应商资质、产品资质和价格限制的要求,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进入协议采购名录并无不妥。关于政府采购国货的要求,此次人选的宝马、奔驰均为国内生产的型号,根据我国目前的“国货”标准,只要未经过海关进口均可认定为国货,无论产品品牌的母国、产品零件的国产化率,因此,在国货采购上亦无违法之举。面对过去奥迪品牌一统中国高端公务车市场的垄断地位,宝马、奔驰的入围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端公务车市场的竞争。有利于降低汽车的购买和养护成本,从而有效地节省财政支出。此外,协议供货仅仅授予了中标供应商向政府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资格。实际采购是否发生还取决于具体采购人最终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的情况。

然而。合法性的背后并不能掩盖中国公务车消费中的非理性因素。尚未拿到真正合同的宝马、奔驰车能够产生如此大的社会反响。表明我国公务车采购存在严重的系统性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公务车配备标准与当前汽车市场发展状况脱节

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美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5)5号)这一标准自1999年制定以来一直没有做出实质性变动。而10年间我国汽车产业迅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呈几何级增长,汽车价格则显著降低。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今年1至5月,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轿车的销售比例高达69.56%,15万元以下的经济型轿车已经占据了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主流。此外。在小排量汽车日益得到社会认可的今天,动辄2.0升甚至3.0升排气量的标准也与我国大力提倡的节能环保理念相背离。汽车的价格早已“平易近人”,而既有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却仍“高高在上”,明显高于普通大众的消费水平。有悖于政府执政为民、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

二、公务事采购观念与国家宏观经济状况脱节

2008年以来,中国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状况不容乐观。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公共投资、改善民生福利、减轻企业负担和公民税负的举措,以应对金融危机及其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与此同时,外贸出口企业经营状况的持续恶化、中小企业举步维艰等导致中国财政收入大幅降低,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人同比下降2.4%,财政支出却同比增长26.3%。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公务车的使用需求,也应当从简。反观进入协议采购名单的宝马车各型号。尽管其协议采购价格均低于市场终端售价。但基本上达到了各级别排气量的上限价格。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我国政府应当借此机会。改革过去依“身份”和“级别”配置公车的惯例,依职能需求,按照从简性、必要性原则配置公务用车。以彰显与人民共渡经济难关的决心。

三、宝马、奔驰入围体现了我国政府采购有关镧度的缺失

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采购国产货物。但且前我国对“国货”的认定标准过于宽松。只要供应商的注册地在中国。且产品无需经过报关审批,即可认定为国货。相比之下,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的国货认定标准更为严格,要求本国货物不仅要在国内经过实质性加工,而且国产零部件的比重必须超过50%以上。严格的国货认定标准有助于改善我国长期以来从事汽车零部件组装的现状。有助于激励合资企业的外方向我国进行实质性的技术转让,培养我国汽车产业的组织学习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华晨宝马和北京奔驰在众多的合资汽车企业中属于进入中国市场相对较晚、零部件国产化率较低的品牌,目前宝马的国产化率刚刚达到40%,而奔驰的国产化率还不足40%。二者能够顺利进人采购名单,反映了我国政府采购国货制度的缺陷。

四、公务车采购行为与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相悖

我国已将支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基本发展战略,汽车工业因产业链长、技术创新联动效果显著而成为自主创新战略的核心产业。世界各国的经验已经表明,政府采购对汽车业的拉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韩国、印度等国强制要求本国政府用车必须为本国品牌。而德国则不允许采购欧盟以外的汽车品牌供政府使用。作为政府采购的大宗货物之一,我国汽车采购规模庞大,至2008年已突破800亿元。(中国市场调查网:“中国汽车采购现状和未来趋势分析”,2008年9月http://www.cnscdc.com/jc9352.html)作为中国公务用车采购的最大受益者,一汽奥迪2008年将20%的产品销售给了政府部门。在获取了丰厚利润的同时,大大提升了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此次人围的宝马也雄心勃勃地希望能够在2009年向中国政府销售1万辆汽车。如此庞大的市场,如果用于大力支持奇瑞、中华、比亚迪等自主品牌。必然有利于自主创新型企业发展高端产品,在核心技术环节建立竞争能力,缩小与外国企业的技术差距。在私人消费市场尚未接受自主品牌高端产品之前,惜力政府采购市场提升品牌价值,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盈利能力,在做大的同时能够做强。

五、宝马、奔驰引发的争议表明整个公务车制度改革已迫在眉睫

宝马、奔驰进入中央国家机关协议采购名录能够引起如此广泛的社会批评。反映了我国公务用车多年来的痼疾。豪华购车、公车私用、保养费用畸高等一系列公车病早已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诟病,其核心问题在于公车预算不透明、公车维护流程不规范、公车使用去向缺乏监督。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高速发展,许多地方政府部门大量采购豪华车、进口车,政府用车成为领导干部的私家车,每年用于公车的各类费用数以千亿计。因此,改革公车的购买和使用管理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试想,如果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能够经过公开听证、公车维护保养费用维持在合理水平、公车私用的现象能够得到严格监督,汽车不再成为政府机关内部等级的象征,而真正成为靡洁政府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为民服务的有效工具。那么挂上政府牌照的宝马车又有什么不可呢?毕竟。宝马车既可以为地方领导干部视察时“开路”。也可以在抢险救灾、工程勘探、缉私查毒的第一线冲锋陷阵。

(作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本文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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