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众传媒的作用与发展
2009-09-28曹中彪
曹中彪
摘要关系是一种资源,因为掌握某种关系资源而可能在一定局面中处于支配地位,拥有相当的权力.对于加入我们这个社会时日不久但颇具影响的力量——大众媒介而言,究竟它是如何调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种关系来获取自己的权力、始终是一个并不明确的问题。特别是在考虑权力的必然取向——利益时,媒介又是在如何维持着自身的生存,或者背离传播的初衷,同样是个令人注目却又含混的话题。本文利用米歇尔·福柯等人的观点,通过5个层次分析,来澄清权力的概念,揭示大众传媒权力产生的关系基础,描绘媒介权力的形态,指出媒介运用权力时的问题以及提出我们可能的对策,以期对大众传媒的健康发展尤其是权力运用的合理化提供一个清晰的背景。
关键词大众媒介 权力 话语 异化 平衡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241-01
法国政治学家阿历克谢曾对大众媒介作过这样一番描绘:媒介就像一双充满权力的眼睛注视着我们的生活,这形象地揭示了目前的一个基本事实:即当人们日渐依赖大众传媒与其生存环境建立关系的过程的同时,权力因素正活跃于人与媒介无法回避的联系之中。究竟权力的运用对于新型传播关系中人所应有的传统利益会意味着何种的建设性或是破坏性呢?此种关注构成了讨论的缘由,也构成了任何判断最基本的价值依据。
一、权力的解释
鉴于权力概念在今天命题中的中心地位,首先对权力内涵作澄清也就显得尤为必要。这里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力图进入我们的视野成为阐释所得以凭借的角度。以科尔曼在其《社会基础理论》一书中构筑的“信任—权威”模式为例,传统的权力分析观通常将权力视作个人基于利益的权衡由信任(尽管在具体个体上并不总表现如此)而出让对自身一定行动的控制所形成的外部管理约束机制,群体是其所强调的惟一可能生成的环境(绝对个体常常被视为绝对自由的)。人们习惯于接受该种提法, 的确, 从“社会—政治—法律”的维度考虑,它能够有效地帮助我们理解现行社会构架下政权机构、司法部门、领袖人物(直至最微观的权力环节)存在的合理性。但正如在解释“物质”概念时,仅仅描述“煤”的个性特征是不够的一样,权威图式在解析权力问题(某种程度也是核心问题)上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权威模型只是权力有限的表达形式,它对权力形成的特定场合有严格要求(它规定权力双方在某一层次的明确差异和相关),当然也就难免局部的分析方法面对权力关系领域广泛而又频繁的现象时,难以应付。暂且不论纯粹暴力形式下强制性的力量对比,因为此时已无任何信任可言;即使是在和平条件下,一经形成的权威也往往具有超越协议的独立特权,某种程度上有无转让权力的约定已不是至关重要。当权力双方的形势重新调整之后(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新情境下的权威又是如何被显示的?对此,“信任—权威”的单链图解所做的应答是不及时的,反映也是不深入的。其次,由权力的出让或是放弃而产生权威的表述,不免具有同义反复的嫌疑,因而对权力的剖析是不彻底的,况且“出让”一词太容易使人联想到实体的本质的权力物质或能量正在人们之间传递着,积累着,并借此角逐出权威,从而导致人们将兴趣集中于“何为权力”的追问上,但最终类似于“什么是人”,“什么是道德”等问题一样,权力终因“问”的困难陷入无法解答的沉默。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能够梳理出对权力的基本认识:实施着的多重力量关系。这为顺利地解构当前的命题提供了出路。大众和媒介作为我们关注的双方,它们之间的任何关系都成为考察媒介权力形成、运用过程的要素。围绕这一点,媒介如何利用各种关系实施权力,媒介权力形成的关系基础,媒介运用权力出现的问题以及对媒介权力的反思决定了进一步思考的方向。
二、技术的可能性
大众传媒的相当部分成就要得益于技术,尤其是现代通讯和传播技术,逐渐突破了时空限制,赋予媒介以丰富的表现手段,技术被当作最富于创造性与挑战性的工具大量加以应用,来辅佐传播过程。
但技术决非中立的摆设,海德格尔认为:“关于技术的工具的中性把握,恰好表明对技术本质的茫然无知。”技术决不是纯粹的占有之物,它可以介入人与事物的关系,改变双方的面貌,利用“隐藏在技术中的力量决定人与存在着的东西的关系”。1965年,一场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的黑人反种族歧视示威游行,在经过媒体报道后,没有人认为那不是一场暴乱,事实的定义被媒介操纵的技术扭曲了。 技术本质用技术活动制造了一起典型的“技术事件”。事件中,黑人被视为异端,被排挤到社会的边缘。概念的真实性之所以能被改变是在于根植于传媒的技术的本质面对事实时“只追求和从事在预定中被展现的东西,并从这里得到一切尺度。 因此,其他的可能性,即人宁愿更多地和始终更原始地探讨未隐藏物的本质和它的未隐状态就关闭了,以便把所需要的对展现的从属关系看作它的本质。”正如技术将“游行的意义”向受众关闭,预定了事件的“暴乱”本质,并根据这一尺度,限定技术视野,只将拳头和呐喊认作事实素材,加以编织,游行被强制性地展现为暴乱,受众也被强制接受展现的暴乱。技术本质就像“框架”,不仅划定了技术对象的范围、内容与性质,更重要的是它在技术活动中已“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能隐蔽地渗透进入人民群众的意识,并以合法性权力起作用。”人与技术的关系已明白无误了。技术随时都会应权力意志的指示对权力的实施给予支持。
参考文献:
[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和科学.学林出版社.200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
[3]米兰·昆德拉.不朽.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