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氏家族与明代中泰、中老关系研究
2009-09-24李建军
李建军
摘要:沐氏家族在明代中泰、中老关系之中,始终充当着明朝政府代表的角色,发挥着桥梁与纽带作用,沐氏家族成员曾极力周旋于明朝政府与泰国、老挝等东南亚国家和地方政权之间,为稳定明朝政府在西南地区的统治秩序、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有力地增进了中泰、中老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
关键词:沐氏家族;明代;中泰关系;中老关系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9)04-0135-04
洪武十六年(1383年)三月,西平侯沐英奉明太祖朱元璋之命留镇云南,标志沐氏家族正式创建。自此至明王朝灭亡为止,沐英及其后裔子孙奉明朝廷之命世代镇守云南,历时达二百数十年之久。期间,沐氏家族在明朝政府与东南亚之泰国、老挝等国的往来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沐氏家族与中泰关系
明朝时期的泰国,共经历过二个王朝,即素可泰王国和阿瑜陀耶王国。此外,在今泰国北部地区,明朝时还曾存在过“八百媳妇国”。据文献记载,元朝时曾设八百宣慰司(治在八百城,即今泰国北部的清边),经过元末动乱,到明朝统一云南之初,它大体上分裂成两个大的部分:以景线(即今泰国北部之昌盛)为界,其北部归于土酋刀哀掌握之下,永乐三年(1405年)刀哀归附明朝,明朝廷在此设孟艮府(治在今缅甸东部的景栋)以治之;其南部则脱离明朝政府,建立起了八百媳妇国。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八百媳妇国酋长遣使人贡,明太祖下诏设立八百宣慰司,明朝政府与八百媳妇国自此建立起了正式的朝贡关系,八百媳妇国成为明朝政府的附属国。永乐二年(1404年),明成祖在其地分设两个军民宣慰使司,以土官刀招你为八百者乃宣慰使,其弟刀招散为八百大甸宣慰使,但后来史书几乎从来不见单独提及“八百者乃宣慰使司”之事,一般都只笼统地称谈及“八百宣慰(使)司”、“八百”、“八百媳妇”或“八百大甸”等,其中原因可能是八百者乃宣慰司不久便衰落下去,最终又与其同宗的八百大甸宣慰使合二为一,或为其吞并。明嘉靖末年,缅甸出兵灭八百,其酋避居至景线弹丸之地,此即所谓“小八百”国。后来,原八百媳妇国之地基本上又都转入泰国之手,即今泰国北部地区,故此本文将有关沐氏家族与八百媳妇国的关系问题一并纳入沐氏家族与泰国的关系中进行论述。
1,明初沐氏家族与中泰关系
沐英奉诏独镇云南以后,沐氏家族与泰国有过种种接触,但它们大多与军事及边境安全事件等密切相关。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沐英因八百宣慰使司宣慰使刀板冕不肯听命,曾派遣云南左卫百户杨完前往招抚,同年六月,刀板冕即遣使贡象及方物于明朝廷,事件遂得和平解决。这是到目前为止所知的有关沐氏家族与泰国之间直接往来的最早记载。
在明初沐氏家族人物之中,沐晟与八百媳妇国之间的接触较为频繁,其间双方关系有战有和。
永乐元年(1403年)八月,明成祖分遣太监赉敕抚谕八百等处,沐晟奉命遣人与之同往。永乐三年(1405年)七月,因八百大甸宣慰使刀招散拒纳明成祖之使臣至境,且阻遏明朝政府派往抚谕古剌等处的使者,车里宣慰使刀暹答率先遣使奏请举兵攻伐八百大甸,明成祖曾敕西平侯沐晟,“谕以车里请征八百之故”,告知沐晟他“已遣使往谕八百,令改过自新”,命沐晟“严兵以待,彼(按指八百大甸)果悔罪输诚,即止兵勿进”,同时令沐晟以马军六百、步军一千四百护送朝廷派去抚谕八百的使者、太监杨安、郁斌前往八百大甸,此外还令沐晟挑选适当武官率兵一万五千往备老挝边境,以“防止老挝乘车里空虚,或发兵掩袭其后,或与八百为援”。不料沐晟接旨后,却误会明成祖之旨意,亲自率领云南卫所官兵及车里、木邦宣慰司等地土兵开赴八百大甸。随即,沐晟所部汉、土官兵攻破八百大甸十数寨。八百大甸宣慰使刀招散等内心恐惧,遣人前往沐晟军门“陈词伏罪”,沐晟等“恪遵敕旨,驻兵不进”,并派人将战况、预备班师之事及“八百所陈词”等一并奏闻朝廷,听候裁决。明成祖在这年的十一月接到奏章后,因恼怒沐晟擅自率兵离滇进攻八百大甸,颁敕严加训斥,并责令其立即撤兵。同年底,沐晟奉敕班师回到云南境内。在这次事件中,沐晟误打误撞,成功地收服了八百大甸,不仅密切了明朝政府与八百大甸的关系,而且为明朝政府与东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往来提供了便利条件。
沐晟在奉明成祖之命第一次出征安南期问(永乐四年七月至六年六月),曾救出了因在海上遭遇风暴而漂至安南并被安南胡季嫠及其子胡澄关押起来的暹罗国派往明朝进贡的使臣孛黑,并将孛黑遣送至京师。孛黑到达明朝京师后,受到了明成祖的礼遇。永乐六年(1408年)八月,明成祖派遣太监张原赉敕往谕暹罗国王昭禄群膺哆罗谛刺,同时将孛黑带回了他自己的故乡。沐晟此举,为增进明朝与暹罗之问的友谊,促进中泰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自此直到明英宗正统年间,史书中尚未发现有关于沐氏家族与泰国直接往来的记载。所见到的唯一记载有双方关系的一条史料,也只是在谈到沐晟于正统元年派人护送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头目混伦等回国时,间接涉及到八百媳妇国(详见后文)。这是明朝政府与泰国之间关系良好的表现,也是其时明朝附属国泰国没有发生重大不安定事件的一种反映。
2,明中后期沐氏家族与中泰关系
明景泰以后的二百余年中,除在天顺年间因八百媳妇国统治者出兵参与车里军民宣慰司的内部仇杀而使沐氏家族与泰国的关系一度箭拔弩张外,其它时期双方关系在依旧保持良好态势的同时,显得更加密切。双方的往来,前期(尤其是成化年间)主要是沐氏家族为安南国黎朝统治者入侵老挝事,反复周旋于八百媳妇国、明朝政府、老挝以及云南南部边境土司之间,后期则主要是围绕缅甸洞吾王朝统治者不断发动对其邻邦的侵略战争而展开的。
天顺元年(1457年)初,因八百媳妇国统治者应车里军民宣慰司土舍板雅忠等的邀请,出兵帮助板雅忠等与其庶兄、掌管车里地方的土官三宝历代争夺车里统治权,云南总兵官都督同知沐磷(沐氏家族第四代人物)曾一度想调集云南官军前往“抚安”,后因“春暖瘴高,未宜动众轻进”而未能成行。是年二月,沐磷将事情原委奏闻朝廷,明英宗下令沐磷传谕与战各方罢兵,沐磷所部滇兵最后没有与八百媳妇国兵开战。
成化十六年(1480年)八月,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琮(沐氏家族第四代人物)等派去打探有关安南情报的使者回到滇中,沐琮等因此获悉了安南兵“欲往八百之境”的消息。成化十七年(1481年),安南国王黎灏亲自统兵九万进攻老挝,杀老挝宣慰刀板雅兰掌父子三人,刀板雅兰掌季子怕雅赛在投奔八百媳妇国。八百媳妇国宣慰刀揽那为了安全起见,随后派兵将其送往云南景坎地方。在大败黎灏所部追兵后,刀揽那又遣使将事情原委报知了其时的云南守臣沐琮等。沐琮等在这年六月上达朝廷的奏疏中,夸赞
“刀揽那能保障生民,击败交贼”,并请求朝廷“赐敕颁赏,以旌忠义”。后来明宪宗果真颁令云南布政司发给刀揽那官银百两、彩币四表里以示“酬奖”,同时沐琮等也因此被朝廷赞以“保障地方有方”,得“赐敕慰勉”。
成化十八年(1482年),沐琮等命八百媳妇国宣慰司出兵帮助老挝抵御安南侵略者。事后,八百媳妇国遣使将情况汇报沐琮等,说:“奉命救护老挝,已退交兵。”同年六月,沐琮等上疏朝廷,不仅将八百媳妇国出兵援救老挝之事如实奏闻朝廷,而且说:“夷官用命互救,以此交兵未尝得利”,充分肯定了八百媳妇国在打击安南侵略行径中所发挥的作用。
成化二十年(1484年)五月,沐琮等云南守臣奉明宪宗之命督令八百媳妇国宣慰等“各慎固封疆,整饬武备,以防交人人寇”,且告诫他们“不得轻与移文,启衅纳诲。”同年,八百媳妇国与老挝同时“各具缅书”,向沐琮等报告“交趾已还兵本国”的消息。十月,沐琮等将其事上奏朝廷,但因担心“拥报‘夷(按指安南国人,下同)情者得之传闻,翻译夷文者成于傅会,难以为据”,所以又建议朝廷“令缘边有司,一体防守。”后来明宪宗采纳兵部建议,按沐琮的建议下诏施行,同时听取兵部之言,诏令沐琮等再次传令八百媳妇国等整饬兵备以御安南之兵。
时至嘉靖末年,日渐强盛起来的缅甸洞吾王朝四出攻城略地,八百媳妇国终于为其吞并。万历十年(1582年)至十二年(1584年)明缅战争后,缅甸攻势一度受挫,原八百媳妇国臣民及前后被缅甸威服、引诱投缅的老挝和明朝滇西南一带明朝土司官舍又动摇起来,如原背明投缅的云南孟琏司土舍刀派真等又重新归顺明朝。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昌祚(沐氏家族第九代人物)及云南巡抚刘世曾等见八百媳妇国等“犹怀观望”之心,于万历十四年(1586年)三月上奏朝廷,建议朝廷对原背明投缅、后重新投顺明朝的云南孟琏司土舍刀派真等“加以厚赏,查立应袭之人,以坚外藩”,想以此吸引八百媳妇国等前来归顺,藉以巩固和加强明朝边防、削弱缅甸统治的势力。
二、沐氏家族与中老关系
明朝立国时,正值老挝历史上的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澜沧王国时期(1353--1707年),但双方直到建文四年(1402年)九月,即明成祖朱棣夺取皇位三个月后,双方才建立起了正式的联系,老挝澜沧王国第二代国君桑森泰(即中国史籍中的老挝土官“刀线歹”)遣使来到明朝京师,向明成祖进贡方物,明成祖令设老挝军民宣慰使司,老挝成为当时明朝政府的附属国之一。
1,明初沐氏家族与中老关系
永乐元年(1403年)八月,明成祖分遣太监赉敕抚谕老挝等处,且命西平侯沐晟遣人偕行,这是目前所见到的有关沐氏家族与老挝直接往来的最早记录。之后,沐氏家族成员,特别是沐晟与老挝之间,曾经有过较频繁的接触。
永乐三年(1405年)七月,因八百媳妇国拒纳明朝使臣至境,且阻遏其他过境明朝使臣,明成祖在诏令沐晟“严兵以待”且派车里等兵偕同朝廷使者往谕八百的同时,为防止老挝“乘车里空虚,或发兵掩袭其后,或与八百为援”,又令沭晟“选的当头目”率兵一万五千,往屯老挝边境,以防不测,后来此事却因沐晟误解了明太祖的令旨而亲自统兵攻入了八百媳妇国而不了了之;沐晟在第二次出征安南、与张辅协力剿捕安南反明军首领陈季扩时(永乐六年八月至十三年二月),曾击败安南陈季扩所部,并将其逼走老挝境内,最后明朝官兵又深入老挝境内,将陈季扩及其妻妾生絷以归;宣德三年(1428年),沐晟因老挝宣慰使刀线歹与云南宁远州土官刀吉罕曾协助安南与明朝政府为敌,奏请朝廷裁决,后于闰四月问奉明宣宗之敕,置之不问。
正统元年(1436年),沐晟派人护送老挝军民宣慰司头目混伦等回老挝,不料行至老挝境内时,正赶上“老挝土官卒、国人与八百媳妇国仇杀”,奉命送行者因担心混伦等的安全,不敢继续前行。为此,沐晟曾上奏朝廷,请给信符护送。时至这年十二月,沐晟在请得金牌信符后,终于将混伦等一行送回了老挝。此举,为改善明朝政府与老挝之间的关系、增进中老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做出了贡献。
2,明中后期沐氏家族与中老关系
明中叶以后二百余年中,沐氏家族与老挝的关系依然良好。双方的往来,前期(尤其是成化年间)主要是沐氏家族为安南国黎朝统治者入侵老挝事,反复周旋于老挝、明朝政府和老挝周边的八百媳妇国及云南南部边境土司之间,后期(尤其是嘉靖、万历年问)则主要是围绕增进老挝与明朝政府的友谊以削弱缅甸洞吾王朝统治者的势力展开的。
成化十六年(1480年)五月,因安南国与老挝宣慰司仇杀,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琮等奉敕“严饬边备”,以防安南入寇。八月,沐琮等派出探听安南之事的使者返回滇中,沐琮等因此得悉“交人以追捕叛党为辞,攻取老挝二十余寨,杀二万余人”等消息。沐琮等将其事奏上朝廷后,明宪宗十分重视,将其疏下达兵部议处,接着明宪宗又从兵部之请,召集文武大臣及科道官会议,与会者认为:朝廷若以敕切责安南,“恐沮其自新之路”;若置之不问,又“恐长其不臣之心”,因此建议明宪宗诏令广西布政司移咨安南国王黎灏,“俾敛兵守境,以全臣节”,同时敕令云南、广西总兵等官沐琮等“俾整饬兵备,以防边患”。其议上达明宪宗后,明宪宗“悉允之”。明朝政府介入老挝与安南国之间的争战、声援老挝,是与沐琮的举措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成化十五年(1479年)秋冬间,老挝大败安南入侵者。次年,这一消息便在明朝境内广泛传播,为此明宪宗特地于次年十二月颁敕告诫云南总兵官沐琮等说:“比闻安南国攻老挝,丧师甚众,彼悖理灭义,自取败衄,理固有之,尔等其勿以传闻之言谓边鄙无事,遽生怠心,宜严饬边备,以防不测。”
成化十七年(1481年)六月,沐琮等从八百媳妇国宣慰使刀揽那的报告中得知安南国王黎灏亲自率兵九万进攻老挝,还杀死了老挝宣慰刀板雅兰掌父子三人,刀板雅兰掌季子怕雅赛先投奔八百媳妇国,现已被八百媳妇国宣慰使刀揽那遣兵护送来到了云南景坎地方等消息后,曾上奏朝廷,请求明宪宗“降敕切责”安南国王黎灏,并请允许怕雅赛“越例袭职,以示抚恤”等等。随后,明宪宗从廷臣之议采纳了沐琮等的建议,颁敕赐怕雅赛冠带、彩段并许其就袭其父老挝宣慰司宣慰使之职,同时还颁敕警告安南国王黎灏等等。沐琮之举,再一次声援了老挝人民的反抗外国侵略者的斗争。
当老挝遭到安南侵略时,沐琮等还曾谕令八百媳妇国出兵援助老挝,并派遣部下指挥使潘祺等出使老挝。沐琮等在成化十八年(1482年)六月所上奏章之中所言:“得八百宣慰司报云:‘奉命救护老挝,已退交兵……”及“……老挝初无公文,且指挥潘祺等使老挝未还,交兵已还与否,未得其实”即可为证。这年八月,因奉使老挝者从老挝回到了云南,沐琮等又上奏说:“指挥潘祺还自老挝,死于孟艮,所持宣慰怕雅赛缅字公文,大意述交人侵略之事,且诸
往者委官许助兵力,今已约会诸夷,籍兵以待”等等。明宪宗由于前此车里所奏安南之兵数十万驻屯老挝边界之上、八百媳妇国所报安南侵略老挝孟伴等处与沐琮此疏所奏基本相同,但前此奉遣随从潘祺出使老挝的军士杨曼却说“前报、今文皆不可信”,认为这是“(老挝宣慰)怕罕雅谋报父兄之仇,觊云南发兵助之”以剿安南而故意捏造的。于是,明宪宗将其事下达兵部议处,兵部大臣认为:“夷言(按指主要指老挝怕罕雅之公文所言)多诈,固难俯从,然远人(按指怕罕雅)赴诉,亦当示以怀柔之意”,建议明宪宗下令沐琮等移文“令老挝抚安疮痍,匆起边衅,令八百、车里思念唇齿,匆怀贰心”,同时告诫沐琮等“自后差委,须择用廉慎之人,无使贪利生事。”因此沐琮等随即奉命遣人往谕老挝、安南,“俾各守境土,睦邻保民为是”等等。
成化二十年(1484年)五月,明宪宗又诏命云南总兵官沐琮等督令老挝宣慰使等“各慎固封疆,整饬武备,以防交人人寇”,且诫其“不得轻与移文,启衅纳诲。”十月,因老挝与八百媳妇国“各具缅书”,报告“交趾已还兵本国”的消息,沐琮等上奏朝廷,并因担心“裥报‘夷(按指安南国人,下同)情者得之传闻,翻译夷文者成于傅会,难以为据”,建议朝廷“令缘边有司,一体防守。”明宪宗采纳沐琮的建议,且诏令沐琮等再次传令老挝等整饬兵备以防安南入侵。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正月,老挝宣慰使司土舍怕雅兰章遣人取道云南向明朝政府进贡舞牌牙象二、母象三、犀角十,但由于这时不是规定的进贡时间,而且其使者又没有按规定递交以汉、缅两种文字书写的公文,依明朝之制此类贡品是不得接纳、行赏,更不许将使者遣往京师进贡的。为此,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朝弼(沐氏家族第八代人物)等曾上奏朝廷,请求处理。明世宗下令礼部议决,礼部大臣认为:“本夷虽非贡期、无汉缅公文,第来路险远,跋涉逾年,宜破例受其所献,给赏遣之,无令赴京。”随后,明宪宗“报可”,沐朝弼等遵旨而行,老挝与明朝政府之间的友谊因此更进一步。
在缅甸洞吾王朝日渐强盛并四处出兵攻城略地之际,老挝等曾为其威服。万历年间明缅之战后,老挝统治者有意趁缅甸攻势受挫之机摆脱缅甸控制,但“犹怀观望”之心。云南总兵官沐昌柞等曾为此上奏朝廷,建议明神宗设法促使老挝重新投效明朝政府、削弱缅甸统治者的势力。
万历四十年(1612年),老挝宣慰司宣慰使派遣其部下头目先伦等取道云南,向明朝政府进贡方物,并说先年明朝政府颁给老挝的印符“被毁于火”,因此请求另行补给。为此,云南总兵官沐昌祚和巡抚周嘉谟曾于是年三月一道上疏朝廷,为老挝宣慰司宣慰使奏请明神宗补给老挝宣慰司印,获得到了明神宗的批准。次年十二月,老挝宣慰司宣慰使终于如愿得到了明朝政府重新为其铸造的老挝军民宣慰司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沐氏家族在明代中泰、中老关系之中,始终充当着明朝政府代表的角色,发挥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在长达二百多年的时间里,沐英及其后裔子孙曾极力周旋于明朝政府与泰国、老挝等东南亚国家和地方政权之间,为稳定明朝政府在西南地区的统治秩序、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有力地增进了中泰、中老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
注释:
①1345~1392年,安徽定远人,死后被明朝廷追封为“黔
宁王”,系明朝开国元勋之一。
②创建于十三世纪中叶。1378年被阿瑜陀耶王朝征服,
1438最后亡于阿瑜陀耶王国,成为它的一个行省。
③即中国史籍中的“暹罗”,1350年创建,1767年被缅甸
攻灭。
④沐英次子,洪武三十一年十二月嗣西平侯爵,并充任镇
守云南总兵官,永乐六年七月进封黔国公,宣德四年得
追封定远王。
⑤原明朝附庸国的“八百媳妇国”地区何时、何因转属泰
国,待考。
⑥所引史料“自取败衄”中“败”字,原文作“攻”,今据《明
宪宗实录校勘记》更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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