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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与创新建筑安全

2009-09-24孙家雄李锡樵蔡豪昌

劳动保护 2009年2期
关键词:工地澳门职业

孙家雄 李锡樵 蔡豪昌

2002-2007年,澳门特别行政区生产总值由548亿澳元增至1 536亿澳元,增长近1000亿澳元。在此期间,许多大型酒店及著名豪宅开发商纷纷进驻澳门,其中接近90%的大型建筑项目均由外资建筑企业(包括香港及内地)负责总承建及管理。这些建筑企业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及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因此,澳门建筑业受到外资建筑企业重视职业安全健康这种文化的影响,澳门建筑工人的职业安全健康意识也相应得以提高。

借鉴外资经验

1.设立专职部门

大型建筑项目的外资总承建商将工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交予专职部门负责,并实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该专职部门成员包括安全经理、安全主任与安全督导员等,其职责为负责监管所有承包商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同时,该部门亦要求各承包商按员工人数比例设置安全主任。因此,大型建筑项目的专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可多达百余人。其工作方式一般以分区、分组的方式,专职管理工地内各个区域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会定期举行会议及工地巡查,促进成员间的沟通,分享经验,更有效地处理日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2.开展知识培训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在工地内设立培训场地,对每一位新入职的工作人员进行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让其熟悉工地情况,并为高危作业如高处作业、起重机操作及密闭空间内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项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同时,各大型建筑项目均配合政府推行“建造业职安卡”政策,执行“持卡上岗”,积极督促未持有“建造业职安卡”的工人报读职安卡课程。

3.落实管理措施

“全员参与”即鼓励工地内的所有人员,无论是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各级承建商,还是工地项目负责人及工人,都要身体力行地落实工地内职业安全健康措施,并对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行为进行管理。

4.坚持安全早会

安全早会的内容包括由各承包商的安全督导员带领全体工地项目负责人及工人进行早操,通过进行各项伸展运动,使员工身体肌肉及关节得以舒展,以降低事故率,并可建立团队精神和加强彼此间的默契合作程度,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早操后由安全督导员、工地项目负责人、管理者向工地工人讲解日常工作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将各项安全须知直接传达到工地的每位员工,让其提高警惕。鉴于建筑工地工作环境变化大及每天工序各异,安全早会对预防工伤及职业病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5.举办工地座谈会

工地座谈会是对建筑业分包商和工人进行简单而扼要的小组式讨论,按照行业的工作特点和要求,以个案或每日施工重点开始,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双方对每个主题进行讨论,藉此互相提醒以强调工作时的安全。目前,澳门承建商的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工地职业安全健康的教育具有互动和双向性特点,已在施工工地陆续推行工地座谈会,且分别利用早上开工前和下午工余休息时间,在工地举办职业安全健康座谈会。通过每场20~30min的座谈会,以双向教育模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安全和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

6.推行“5S管理”

工地推行的“5S管理”包括划分材料放置区、个人防护装备整齐地置于工地出入口及实施人车分道等措施。“5S管理”不仅能构建一个清洁、有序的工作环境,还可以降低事故率及减少伤害和事故带来的损失。

7.实施审核制度

这项制度是为评估工地管理计划及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及可靠性,邀请专业的审核公司作出相关评估,目前澳门的部分建筑企业已获ISO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8.推行奖罚制度

当工人达到规定的安全标准,其成绩将会被记录,并得到相应积分。当其积分累积到一定标准时,将会获得一些奖励,如个人防护用品等,以作鼓励。此外,当工人违反职业安全健康要求时,其不安全行为将会被立即制止,并被要求作出更正。再次违规者,将会受到停工处罚。

9.提高防火意识

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不慎处理焊接时所产生的焊渣、电气设备短路及易燃物料处理不当等。外资建筑企业采取的防火措施包括: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及其他灭火设备、设置吸烟区、设定明确的逃生路径指示等。有些建筑工地会安排定期的消防演练。然而,即使大型建筑项目实施了上述一系列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但由外资建筑企业负责的大型建筑项目在2005-2007年间发生的火灾事故仍导致701人受伤,10人死亡,占建筑业全部工伤人数的26.2%及建筑业全部死亡人数的38.5%。

创新安全健康政策

经分析,在澳门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的原因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部分建筑项目的结构设计新颖而奇特,增加了施工难度。工人在工期紧和缺乏相关施工经验与技术的情况下工作,致使施工危险性相对增加,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是多层分包制度复杂,致使承建商未能直接有效地对分包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此外,在同一建筑工地内各分包商之间的管理模式不一,容易产生混乱及误解,对施工安全构成威胁。

三是尽管工人对工作场所中的潜在危害已有所了解,但长时间工作在同一工作地点时,工人往往容易忽略工作地点的相关危害和风险。而个别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往往影响工地的整体安全。

四是工地工人数量众多,并不断发生着变化,令施工期间很难及时协调及控制。在个别大型建筑项目中,其高峰期的工人数量达近万人。

针对上述问题,澳门劳工事务局除继续现行的实施的措施外,还将重点推行以下政策,以提升澳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水平。

1.实行工地安全管理计划

澳门劳工事务局已与土地工务运输局、建设发展办公室、房屋局、运输基建办公室及交通事务局商定,在公共工程的招标文件中,须包含一份工地安全管理计划,并对工程项目强制性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工地安全管理计划是评估对象之一,中标承建商须切实执行施工安全管理计划。

澳门劳工事务局若发现某工地没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并实施工地安全管理计划,会将有关情况通报主管的公共部门,以作为该承建商的安全记录。倘若出现严重生产事故,澳门劳工事务局将对相关工地发出全面或局部“停工令”,强制有关工地完成相关职业安全健康改善措施后,才予以复工。此举可充分考虑承建商管理层持续对施工安全的重视程度及积极执行工地安全管理计划。以公共工程作为榜样,将工地安全管理计划逐步向大型私人工程推广,并鼓励其实施,以推动私人工程承建商及分包商仿效,积极改善工地安全,提升工地安全和澳门职业安全健康水平。

2.实行工地安全支付计划

为进一步实行工地安全管理计划,澳门劳工事务局向各公共工程雇主介绍和推荐工地安全支付计划。推动他们在合约条款内明确规定:在合约价款中预留一笔额外的款项作为职业安全健康经费,以此鼓励承建商保证工地安全。若承建商未能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该笔款项将不会被发放,这一情况还将被记录于安全表现记录中。

3.完善法律法规

(1)制订“建造业职安卡”制度,引入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的内容,规定澳门建筑工程的承建商及从业员均需持有有效的《建造业职安卡》,才可进入工地工作,藉以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制度,以减少建筑业工作事故的发生。

自2002年至今,参加《建造业职安卡》训练课程并通过评估取得职安卡的从业人员已超过5万,课程合格率超过85%。为了保证课程在制度和政策上的执行,澳门劳工事务局采用不定期的抽查方式,对澳门各施工工地进行职安卡抽查,监督承建单位对课程的推动和落实。

(2)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约章》。《职业安全健康约章》是一份鼓励劳资双方携手合作,共同缔造及维持工作环境安全和健康的文件。目的是为雇主及员工双方提供更多为改善工作环境互相沟通的机会,让雇主和员工理解到工作事故和职业病的成因和影响,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自2002年11月至2008年11月,已有61家澳门企业参与签署《职业安全健康约章》,其中建筑业企业超过半数。企业雇主重视职业安全健康文化,自愿在企业内部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制,使职业安全健康成为企业自觉追求的目标。

编辑宁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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