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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文明视域下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2009-09-24付晓东

关键词:政治文明政治参与公民

付晓东

摘 要: 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体现为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助于实现民主法制化的进程。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表现为加强对公民政治参与的正确引导,创建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公民政治参与制度化、程序化;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直接民主领域,真正体现民主的真实内容。

关键词:政治文明;公民;有序性;政治参与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09)04-0091-04

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表现,它反映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政治文明为政治参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人民参与政治的程度也会不断提高,而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对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1]然而,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无序问题依然存在,并不可避免地制约着政治文明的建设。

一、政治参与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概念的基本界定

1.政治参与。由于各国研究者所处的政治环境不同,所持的政治视角和思维方式不同,对政治参与含义的理解和认识也有所不同。概括国内关于政治参与的有代表性的诸种说法,结合当前各国政治参与的现实状况,笔者认为,政治参与就是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影响政治权力体系的活动及重大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其主要内涵包括:一是政治参与的主体是普通公民,是普通公民的政治行为。而普通公民就是以从事非政治性工作为主业,而又有必要介入政治活动的人,这样就将政治参与者与政治职业者区别开来。二是政治参与的客体是政治权力体系的活动以及重大的公共政治生活。政治参与并非囊括所有与政治相关的活动,它主要是指对政府施加影响的活动,也就是政府的活动。三是政治参与是一种多目的、多形式的政治行为,是客观的政治活动,而不包括主观的政治态度。四是政治参与在本质上也体现了公民与国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并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五是合法的政治参与和非法的政治参与皆是政治参与。现代国家普遍确认公民的主人地位,因而,政治参与是体现公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尺度,是现代社会民主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是现代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

2.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指公民在认同现有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为促进国家与社会关系良性互动、为提高政府治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与绩效而进行的各种有序的活动,包括各种利益表达、利益维护的行动。这种活动是依法的、理性的、自主的、适度的对公共事物或政府决策进行个人或集体意愿表达的行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从广义上说包括依法的政治参与行为和有秩序的参与行为。有秩序、理性的、自主的、适度的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特征。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外在表现和真实体现。政治文明的一切建构最终都要通过政治行为体现出来,政治行为文明应成为政治文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参与作为政治行为的方式的组成部分。政治本身就是“众人之事”,因此,任何形式的政治行为都是一种群体行为或涉及群体利益的行为。而只要是群体行为,必然就会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程序和规范的形式,具体反映出政治行为文明的程度。因此,“有序性”就成为政治行为文明之根本。在政治行为范围内,有序才有文明,无序则无文明,政治行为建设就是要围绕着如何加强政治行为的有序化这个中心来进行,切实有效地推进政治行为的有序化。而无序、失序的政治参与必然产生负面作用,不仅会造成社会价值与人们追求理想的严重冲突,表现出程度不同的政治衰退,还会出现秩序混乱、权力失控及国家、公众利益的严重受损,甚至酿成政治暴力和政治动荡,以致军事政变、战争等。

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这一问题的提出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公民政治参与的高度重视和决心,也是把社会公平正义赋予了民主的新意义,更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的新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民主政治,没有民主政治,就没有政治文明。胡锦涛同志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完善的民主政治是一种参与政治,又是一种有序的政治。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也是公民政治参与的过程。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以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同时,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主体,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一切其他形式的具体化的国家权力,都是由这一最高权力主体产生和派生的。追求广泛而自觉的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与本质表现。只有公民进行广泛而自觉的政治参与,才是民主政治的成熟形态。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必然选择。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国家各级政权机构选举实施的必要前提。例如,选举是公民政治参与最一般、最普遍、最常见的形式。只有公民自觉地参与选举,选举活动才能真正开展起来并选出能够代表人民执掌权力的人。因此,公民参与选举的范围和程度,直接决定着选举的成效。按照我国现行政治制度,在政权政治的层面上,人民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权力机关的方式来行使和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的。公民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进行自我管理。其次,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各类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决策民主化的基础。各类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决策必须反映人民的意愿,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了解人民的意愿。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主体相继出现并逐步发展起来,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趋势。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决策建立在人民意愿的基础上,真正实现民主决策,就必须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使人民群众能够主动地向政权机关反映自己的利益要求,进行广泛的利益表达。这种利益表达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参与。再次,公民的政治参与是人民监督权力的基本途径。由于公共权力能够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的分配,因此公共权力极有可能被私人滥用,也就是说,人民选举出来的权力掌握者,也有以权谋私的可能,因此,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对权力的掌握者进行监督,以保障人民的利益,这是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

2.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社会公平与和谐的尺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有序的政治参与就是在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不断调整和规范公民的政治参与活动,使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也只有理性的、自主的参与政治,选择理性的行为参政,才可以使参政者的意愿能够较为准确的表达。而参政行为的不理性,则会使执政局不能完整准确地了解参政者的意愿,耗费大量社会资本,引发社会动荡。亨廷顿指出,在政治系统内部,政治稳定与否取决于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的比率。[2]我国正处在现代化进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分化加剧,利益差异也呈多元化,但是各种利益之间缺乏一种完善的整合机制与协调机制,利益诉求的渠道不够畅通。如何防止“参与危机”和“参与爆炸”,避免政治参与的失序,是中国政治稳定发展的重要课题。在我国,政治参与中出现的无序状态对和谐社会的创建起着消极的影响。公民政治参与的无序表现为政治参与的被动化和表面化还比较普遍。政治参与的实质是人民政治权益的实现,其基本形态是群众当家作主。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往往表现为缺乏对政治生活的关心,缺少对社会公共事物的责任心。即使参与也是流于表面的宣传鼓动、组织号召和从众行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的制度落实还常常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非理性的政治参与还时有发生,如越级上访、非法集会抗议、蓄意滋事、聚众闹事、冲击公共机关、暴力对抗围攻等。[3]公民参与的无序,如果超出了现有政治制度所能承受的力度,就可能引发动乱,失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稳定局势。无序参与是国家稳定的大敌,带来的是国家的灾难和民族的悲剧。

3.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助于推进民主法制化的进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设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法制国家,使法律成为整个社会管理的最高准则。政治参与必须依法有序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它的正常功能和作用,实现它作为利益表达和政治诉求的手段,维护公民自身的利益。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人民群众依据宪法所赋予的权利,通过法律所规定的管道,有序有效地参与政治,向政治系统表达各种利益要求;人民选举并实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制定法律将人民群众中共同的意愿集中起来,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为法律规范;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监督相关国家机关依法对社会进行的公共管理与司法活动,从而实现、发展与维护人民的利益。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是在实际中,公民的利益表达、政治参与尚缺乏一些法定的具体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政治参与的扩大,势必促进各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公民的政治参与只有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通过自主、理性的方式,有序地进行。

三、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对策思考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教育的普及以及广泛的传播媒介的增加,人们的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都在高涨。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要举措。

1.加强对公民政治参与的正确引导,创建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政治参与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是一种高度民主的政治体制同有高度政治意识的公民的有机结合。人民群众政治素质的高低,影响甚至决定了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程度的高低。只有成熟、理性的公民才能真正地行使政治参与的权利。如果参与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很难达到应有的政治参与的能力,导致随大流毫无主见的政治参与,容易引起政治参与的失败和政治的不稳定。列宁曾经明确地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4]从我国的社会发展来看,由于长期受传统政治文化的束缚,民众的民主意识并不强,更由于建国以来,我们曾经走过的弯路,对民主制度的践踏,使人民对政治心存偏见。尽管改革开放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但人们的政治参与素质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实践证明,政治文化建设是培育公民的政治价值和政治信念,提高公民对政治制度、政治过程和公民政治权利与义务的认知水平,形成有效的政治参与行为模式的重要保证,必然对政治参与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要努力致力于基础群众的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强对公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培养。培养公民主动参与意识,提高公民的参与技能,政府有责任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引导和培育公民的民主价值观念,创造适宜政治参与、包括网络政治参与的良好的文化环境。对群众进行法律和管理培训,使他们增强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放弃过激行动。

2.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公民政治参与制度化、程序化。邓小平曾十分深刻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的问题更重要。这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5]为此,要高度重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并用法律的形式将成熟的制度固定下来,使得任何领导人都不能随意更改或置之不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真正建成法治国家,必须进行相应的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进而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实现公开化、平等化和非暴力化的政治行为文明。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强调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着重指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如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和监督制度,赋予人大实际可操作的监督权、质询权和罢免权等。同时建设权力的制约机制,权力如果不分开就是集权,就会导致专制或独裁。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就是法治,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3.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直接民主领域,真正体现民主的真实内容。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民主的传统也相当薄弱,民众的民主意识并不深厚,而面对着社会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人民的民主意识虽有很大的提高,但政治参与形式化、表面化现象依然存在。例如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农民的素质不高,不适宜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而农民本身的民主意识单薄、自治观念不强,不能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因此,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的落实常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同时,目前国家所能提供的政治参与渠道还远不能适应多种阶层民众政治参与的需求。因此,必须改变公民政治参与的表面化和形式化,使公民的政治参与不只停留在公民行使选举权这样的间接民主的范畴内,而是要逐步尝试使公民的政治参与进入到更多的直接民主领域。在参与的主体上,除了可以扩大公民个人的参与外,还要扩大以团体参加的政治参与。而且在参与形式上,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以超时空、高速度、多媒体、大容量和交互性等特点,在当今整个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网民”的政治参与也在逐步加大,“政治博客”成为网络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电子政务平台成为网络政治参与基本途径。因此政府要主动应对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发展要求,建立电子政府,创造电子政务平台。而网络政治参与可能导致对政治认同的危机、直接民主的失度,以及政治斗争的失控。在网上直接表现为政治谣言、政治牢骚的广为流传和政治盲从、政治冷漠、政治狂热、网络攻击等。要使这些非制度化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变得有序,就要进行技术创新,实行“注册参与”,包括公民身份的实名注册,也包括网民身份的虚拟网名注册,以保证公民符合法定政治参与权的规定性,也体现网络政治参与自主权的选择性。[6]在不断拓宽和创建新的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政府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增强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互动,树立政府的形象,增强政府的公信度。通过举办听证会、新闻发布、民意调查,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与公民就政策问题的形成、备选方案的拟定、政策方案的选择等进行磋商和谈判。进而逐步扩充、加大、增加和提升政治参与的形式、途径、领域、机遇、层次和质量。

总之,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公民、国家、社会三者良性互动的形式,既是政治制度完善的需要,也是政治制度完善的结果。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将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内容。如何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形式还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和开辟。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7-10-16(1).

[2] 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3] 蔡娟.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8(1):172.

[4] 列宁全集.[M].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5] 邓小平文选.[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6] 李斌.论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趋势[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200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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