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2009-09-22解国芳
解国芳
【摘 要】 融资难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此问题愈发突出。本文基于金融危机背景,从政府部门扶持、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创新和中小企业自身建设三方面寻求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新思路。
【关键词】 金融危机; 民间借贷; 供应链金融; 金融租赁
中小企业作为最富活力的经济群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一些自身的和外部环境的因素,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融资困境。尤其是2008年爆发的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给我国中小企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这一年来中国央行连续5次加息,16次调高存款准备金率,银根紧缩使得融资原本就困难的中小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一、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成因分析
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包括内源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内源融资来自企业内部的资金积累。当内源融资不能满足需求时,就必须选择外部融资,如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借款、民间信贷等,其中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属于直接融资,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属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时,资金提供者必须亲自对资金使用者的状况进行了解和判断,要求使用者的信息透明度高,且偏好大企业,这无形中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和融资成本;而间接融资时,其融资要求和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在我国目前直接融资市场制度存在一定缺陷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偏好银行信贷融资方式。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98.7%来自银行的间接融资,仅有1.3%来自直接融资。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1.内部融资匮乏。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的内源融资,但因规模和效益原因其自身积累又极其有限,特别是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自己前期的利润和企业的内部流动性来平衡当前和未来的资金需求,极大地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我国证券市场以主板市场为主,一般向大企业倾斜,虽然在主板市场中开设了中小企业板块,但对中小企业的上市标准并未降低,上市高门槛使很多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无法进行直接融资。又因低门槛的创业板迟迟未推出,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被纷纷取缔,各方面显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
3.间接融资困难。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98.7%来自银行贷款,但在间接融资中,因信息不透明带来金融机构信息成本和风险的增加必然导致银行“惜贷”现象发生。银行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要求中小企业贷款时提供有效担保和抵押,但大多数中小企业受经营规模所限,土地、房屋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加之中小企业社会信用度的不理想,使他们很难找到让银行放心的担保人。因此,中小企业难以得到大银行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环境下,宏观经济运行趋紧,央行一系列从紧的货币政策,迫使商业银行收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愈显困难。
4.其他融资渠道也不畅通。从服务体系上看,尚没有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有一定规模的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大型企业,而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服务范围、服务品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且对中小企业的贷前贷后检查相当严格,繁琐的手续、漫长的贷款审查周期和严格的贷款条件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从法规制度建设看,虽然出台了不少推动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的法规制度,设立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国际市场开拓基金,但由于数量少、服务范围主要是面向科技型的中小企业,无法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之成因分析
1.内在原因是中小企业实力较弱、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偿债能力较差、资信程度不高。许多中小企业存在家族式管理方式,内部管理混乱,企业领导层管理能力较差,规章制度不健全,特别在财务管理方面,刻意编制多套财务报表,“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的三假现象普遍存在,使得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银行很难获得真实会计信息和经营状况,出于资金安全考虑不敢轻易放贷。
2.外在原因是法律和金融扶持不足。一是国家扶持政策不够。长期以来,扶持政策向大企业倾斜,中小企业基本没有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大多数金融机构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大企业项目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少。二是现行金融体制不利于中小企业。大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而中小企业几乎很少能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融资,民间借贷目前还处于非法阶段,既缺乏法律保障,融资成本又高,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三是银行的风险管理及逐利目标限制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与大企业相比,银行在同等贷款额上须投入更多的人财物力,贷款成本高,使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兴趣不大。四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由于缺乏中小企业诚信体系,中小企业的诚信状况和资产质量都很难掌握,造成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致使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支持。
二、解决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新思路
(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加大政府部门的扶持
1.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由政府建立不以盈利为目的、配合政府意图直接或间接从事融资活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是世界各国或地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功经验。鉴于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应主要围绕颁布中小企业相关法律体系、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信贷机构和担保机构来展开。
(1)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法律和政策扶持
出台相关立法和扶持政策是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建立的保障条件。我国从1998年开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2002年,出台了第一部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使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2009年金融危机形势下国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如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资金支持、完善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简化中小企业信贷流程、在担保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等。政府只有从政策上扶持市场,才能自上而下地改变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并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2)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信贷机构
中小企业政策性信贷机构是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通过信贷机构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以缓解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缺口。我国政府可借鉴美日等国的经验,设置中小企业政策性信贷机构,专门向缺乏资金但有市场、有前途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融资,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3)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
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最有效方法。本次金融危机中,中央财政安排18亿元,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不仅有利于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也有利于加快推动国家政策的落实。各级政府也可建立各种合作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便。例如,2008年7月上海浦东成立“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易贷通”合作平台,诞生了由“园内推荐、银行融资、第三方担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新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打开绿色通道。
另外,政府还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并为这些信用担保机构给予营业税免减优惠等,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
2.民间借贷的阳光化
经营灵活、手续简便的民间借贷因没有合法身份而长期处于地下活动状态,事实上民间借贷早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导力量。2008年8月中央银行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正式提出“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让中小企业看到了民间借贷合法化的曙光。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让民间借贷阳光化操作,为有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雪中送炭。
但是,民间借贷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规范,较严重的纠纷主要体现在资金拖欠上,如何保护债权人权益是值得思索的问题;而民间借贷中现金结算的比例较大,这客观上为洗钱提供了条件,如何严惩这种洗钱行为也需考究。
3.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可以消除融资人与投资人或债权人的信息不对称,使投资人和债权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促进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发展。应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资信评级制度、抵押担保品的评级机构,将中小企业的诚信状况和资产质量建立档案数据库,为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
4.加快推出创业板块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发挥主板市场作用;在完善现有中小企业板块基础上,应加快启动创业板市场,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境外上市工作。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允许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并允许在不同层次的债券市场上流通转让;还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债券利息免征利息税,刺激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二)金融机构融资方式的创新
1.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是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银行通过分析供应链和每一笔交易,借助核心企业的实力,为供应链上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企业链条提供融资、结算、理财等全面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从资金流的角度,将中小企业置于供应链的整体、考察其交易关系并借助核心企业的实力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加快存货、应收账款的流转速度并改善现金流,促进了“物流”与“资金流”的同时增长,提升了供应链财务管理效率,而银行在密切跟踪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的同时,也降低了信贷风险。深圳发展银行于2003年7月在中国首先推出了“1+N”供应链金融服务,招商银行2008年11月发布了“周转易”供应链金融产品,将风险管理环节直接嵌入企业供销结算链条,实现了对贷款用途的全程实时自动控制,既让中小企业的贷款申办流程灵活简便,又让银行风险管理达到全程实时监控目的。
供应链金融是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理念和技术瓶颈提供了解决方案,借助“团购”式的开发模式和风险控制手段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的收益-成本比得以改善,实现规模经济。
2.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是将传统的租赁、贸易与金融方式有机结合的一种融资方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承租人通过金融租赁,以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目的。
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金融租赁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可行选择,可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又融物难的问题,加快中小企业的建设,让其尽早走出金融危机的寒冬。
(三)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
1.提高自身融资能力
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归根到底还在于企业自身,若企业没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无论外界如何帮助,融资难依旧会存在。因此,中小企业应从自身角度出发,提高其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改革或改善传统的家族管理模式,提高领导和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注重科技创新,增强内源融资能力。在金融危机环境下,中小企业更要提高风险意识,树立“现金为王”的理念,保持资金较高的流动性,一方面积极回收应收账款,尽量减少赊销或降低赊销期限,有效回笼资金;另一方面要坚持资金的统一管理,加大理财力度,加强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超支浪费和被挪用被侵占,科学地安排资金。
2.加强内部信用制度建设
中小企业应加强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强化信用意识,营造信用环境,在企业内部提倡“信用文化”和实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企业家的信用品质,引进和培养信用评级专业人才,真正地把信用当作企业的无形资产来经营,当作投资环境来培育;建立科学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信守合同,依法纳税,尽量按时还本付息,有困难时与银行协商解决,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总之,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政府要提供相关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开发中小企业适用的金融产品;中小企业要健康发展、提高自身信用度,三管齐下,才能让中小企业平稳渡过金融危机下的融资难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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