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二十万,弟兄怎么分
2009-09-21《新老娘舅》节目组编著
《新老娘舅》节目组编著
为了母亲生前的一份遗嘱,兄弟5人在母亲百年之后,为了遗产的分配大打出手。母亲遗嘱中的20万元到底应该怎么分配?为什么这原本带着爱心的20万元反而引起了兄弟间的矛盾呢?
老娘舅:柏万青(上海市人大代表、静安区静安寺街道人民调解员)
主持人:杨蕾
编导:张炯
当事人:弟兄5人
案例提供: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5兄弟的父亲去世后的十几年里,母亲的衣食住行全由老二负责的,其他4兄弟逢年过节都买点补品、送点钱给母亲。兄弟们因为母亲而维系在一起感情还算不错。
去年,母亲生病住院,老二依傍左右,尽心尽力地照顾着病榻上的母亲。怎奈,母亲年事已高,身体恢复能力下降,病情逐步恶化,最终撒手人寰。母亲生前,立下遗嘱,将存款20万元留给老二。住院期间,医药费共计2.5万元,老二从母亲的存款中,除去该笔费用,将余下的17.5万元收入囊中。
老人的遗嘱,引发了5兄弟之间的矛盾。葬礼上,兄弟们谈及母亲的墓地和相关事宜,老大说母亲有20万元的存款,拿出一部分给母亲买个小点的墓地,余下的,兄弟们分掉。这时,老二拿出了母亲立下的遗嘱,说母亲已经把钱都留给了他。这一番话,听在兄弟几人的耳朵里,就像是晴天打了一个霹雳,他们纷纷表示不相信母亲会这样做。兄弟5人为此争论不休,最后,全然不顾兄弟之间的情感,大打出手,葬礼上一片混乱。
兄弟4人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质疑,他们认为老二左右了母亲立遗嘱的真实意思。老二表示遗嘱是母亲为了避免兄弟之间的矛盾,在生前亲笔写下的,而且做了公证。
作为老大,父亲早早过世,长兄为父,他的说法是:本来兄弟5个人在母亲生前都是十分融洽的,关系也很好,他也知道老二服侍妈妈也服侍得很好。但所有的问题都在母亲过世之后,母亲的身后事的处理上,母亲的20万元,兄弟几个都知道是老四给母亲的,但母亲的遗嘱却是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立的。也就是说,母亲留下的17.5万元钱,是老四的,那么办丧事也好什么事也好就用这剩下的17.5万元钱,这钱不应该在大家都不知晓的情况之下就归老二个人所有。如果母亲生前和自己说一声这件事,和自己商量商量,老二一直照顾着母亲,把20万元给他,自己也没有意见。
那母亲的这20万元,到底是母亲自己的存款还是老四的呢?
话说当年,家境贫寒,父亲一个人在外工作,母亲在家里照料家务,老四生下来的时候,由于家里的经济情况不好,家庭负担过重,父亲试图说服母亲,把老四送掉,但是母亲却说什么也不愿意,硬是撑着,没过几天,由于自己没有奶水,眼看着瘦弱的儿子嗷嗷待哺,母亲痛哭着把老四送给了别人。而后,老四跟着养父母搬到了甘肃,杳无音信,直到1999年,老四的养父母因病相继过世了。养母在临终前,告诉了老四的身世。恰巧老四妻子的父母都是上海人,养母去世后没多久,老四拜托上海的丈人丈母娘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亲生母亲。
团聚之时,母子两人抱头痛哭。多年来,母亲一直挂念着老四,心存内疚,一心希望老四回到上海,于是她发动全家一同努力,终于在2003年,帮助老四全家从甘肃回到了上海。
回到上海后,老四夫妻俩在一家学校里教书,工资不是很高,房价又飞涨,当时老四没有多少积蓄,买房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家三口都挤在丈人家里。开始还能凑合着住住。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眼看小舅子也要成家了,一家人挤在一起条件比较艰苦。母亲得知此情况后,十分不忍心,且一直觉得自己是亏欠了老四,继而把自己的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给了老四,自己和老二一起居住。
老四十分孝顺,他理解父母在当初的困难环境下,是迫不得已的。而且与母亲相认后,他在甘肃的那几年,一直收到母亲寄来的食品、用品,还一直劝他早点回上海。老四认为母亲一个女人一辈子也不容易,白拿母亲的房子不是很好,并且考虑到兄弟之间的感情和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纷争,与妻子商量后,东拼西凑了20万元给母亲,算是买下这套一室一厅。
母亲的20万元是老四支付的购房款。
至此,事情的脉络比较清晰,母亲那20万元的来历,5个孩子都十分明确,问题出在老人生前立下的遗嘱,尽管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但是是在瞒着其他的孩子的情况之下,给老二的。虽然母亲在当时立遗嘱的时候避免当众立,就是为了兄弟之间的和睦相处,但是没有想到在母亲过世后,兄弟之间还是为了这份遗嘱发生了一系列的纠纷,在母亲的葬礼上老大为此和老二大打出手,说是老二和弟媳逼着母亲立的遗嘱。因为母亲在立遗嘱时,没有告知老大和老四,现在兄弟二人对母亲的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怀疑是老二逼迫母亲写下的,认为老二一直以来对父亲、母亲的照顾也都是带着目的的,虽然遗嘱有法律效应,但在此期间兄弟间的亲情已经淡漠了。
对于母亲留下的17.5万元,老大的意思是用其中的5万至6万元给母亲买个小点的墓地,余下的钱应该给弟兄几个分掉。而老二却认为这余下的钱是母亲留给自己的,有遗嘱为证,况且自己也不像老大说的是为了母亲的财产照顾母亲的。老二为了避免兄弟之间不必要的争吵,表示自己不想独占母亲的这笔钱,钱还是用在母亲身上,母亲生前没有大富大贵,也是苦过来、穷过来的,应该让母亲骸骨有个好归宿。他提出用12万元给母亲买个豪华墓地,至于剩下的钱,给母亲做周年用,以及作为日后兄弟聚会时的花销。
老二的言下之意是:父母已经过世,现在只有5个兄弟,为了兄弟们之间的亲情不会断裂,母亲虽然把20万元钱给了我,自己定然不会一个人独吞。但老大却认为,既然你老二没有独吞遗产的想法,那么更应该把母亲留下来的钱分掉了。兄弟之间的矛盾由此产生。 老二跑到老娘舅那里,要求老娘舅给他主持公道,到底母亲留给自己的钱,自己有没有理由拿?母亲的后事到底如何办?
老娘舅柏万青点评:
今天故事之中的兄弟3个人之间的感情基础还是有的。那么我的意思是,母亲生前是很勤俭节约的人。我们现在提倡对老人要厚养薄葬,所以在老人生前对老人好才是真正的孝顺。至于老人百年之后,用12万元去买个坟墓的事,我觉得老二应该尊重、听取兄弟的意见,不要认为我现在有钱了,可以自己做主了。妈妈的坟墓、后事怎么处理不是用金钱可以来定的,理应要征求各个兄弟的意见,把所有的意见统一起来后再来执行。
老大作为现在家里的一家之主,要明白老二的钱就是老二的,母亲立的遗嘱里就是说给老二的,这个在法律上是有保护的,这个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去打官司也是老二获胜的。所以,老二理当有这笔钱的支配权,这是无可厚非的。你们在母亲的葬礼上对老二动手的行为是不对的。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买点东西,上门给兄弟去道个歉,大家都是亲兄弟,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啊,兄弟之间一定要用武力解决问题么?
老四也是一样的,跟老大一起去老二家里拜访一下,带点补品去,毕竟是你们动手打人不对在先。不管之前有什么误会,大家都应抱着大事化小的心态去解决问题,兄弟之间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大家现在人到中年了,父母百年之后,真正能帮得上忙的,能依靠的还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血缘关系是比什么关系都牢固的,你们还是应该珍惜这份兄弟情义。
那么,老二首先就是要否定掉花12万元给妈妈买坟墓的想法,母亲的后事怎么办理,要你们几个兄弟去商量的,不是一个人能做主的。这个钱是你的,但是你要知道,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比金钱更加重要的东西,你拿了这笔钱,亲情就没了。一个人假如没有亲情的话,这辈子是很痛苦的,现在的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有什么事情,真正能给你援助的还是跟你有血缘的亲人啊。再说了,刚刚老二强调了,你是肯把这笔钱拿出来的,不是想独吞的,那么与兄弟之间商量处理母亲的后事才是正道。
兄弟几个先回去好好商量下母亲的后事应该如何办理,这个必定要大家在一起好好商谈的,母亲是你们大家的母亲。最近65岁以下的老人有个养老保险,而且这种养老保险可以一直保到终身,我建议你们兄弟5个人各买一份养老保险,如果钱还有多余的话,那么逢年过节大家碰碰头,聚一聚,把这笔钱作为一种亲情基金。
调解方案:
1. 老二应该与兄弟几个好好商量一下母亲的后事和坟墓的事情,不要独自做决定。因为母亲是大家的母亲。兄弟之间的亲情才是最重要的,金钱是其次的。
2. 老大作为长兄,应该带领兄弟和睦相处,老大和老四应该上门给老二及其妻子去道个歉,上门带点补品去。
3. 母亲的遗产,在办理好母亲的后事之后,如果钱有余的话;老二给每个兄弟买份养老保险,享有终身的福利,剩余的就作为亲情基金。
4. 对于母亲的安葬,是否要买个那么好的墓,个人觉得现在提倡的是对老人厚养薄葬,所以海葬应该是个不错的建议,你们兄弟几个回去可以好好商量商量。
编导手记:
在录制这档节目前二天,很巧编导在《新民晚报》上看到一则消息,内容是关于殡葬改革的:在当今土地资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殡葬改革显得尤为必要,无论从环境保护还是从国土资源保护来看,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一定要更新改变,海葬作为一种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渐渐为民众所接受,海葬不会污染环境,海葬是彻底解决骨灰入土占地,节约殡葬支出最有效的处理方法之一,也是今后骨灰处理的发展方向。而且对于选择海葬的家庭,国家还能给予一定的补贴。正在为如何调解这家矛盾而苦恼的编导和老娘舅眼前为之一亮,这篇文章为我们能顺利地调解矛盾给出了一个答案。
在调解现场,兄弟间的矛盾终于得到了解决。节目录制完一个星期后,编导又来到了老二家,想了解一下他们兄弟间关系怎样。老二很开心地告诉我们:老大和老四第二天就买了很多水果礼品上门了,现在兄弟们感情还不错。关于母亲的后事,因为母亲生前曾表示要葬到老家乡下,所以不敢违背,但是听了老娘舅的意见,买了一个小的墓地。老二表示,老娘舅的一番开导让自己受益匪浅,他非常同意“厚养薄葬”这个观念,自己已经五十多岁,马上要面临由自己子女赡养的问题,老人在世时对老人好是真的好,死后一切事情再隆重再豪华也是无用的。虽说还是为母亲买了墓地,但是将来如何处理自己的后事,老二说,“海葬”还真是个不错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