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研究
2009-09-21马剑锋
马剑锋
摘要:大中型企业并购离不开巨额资金的支持,单靠企业的自有资金难于支撑庞大的并购计划,因此,大中型企业并购必然面临资金运作以及资金运作不当引起的财务风险。本文就大中型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分析论述。
关键词:风险分类影响因素大中型企业
1 财务风险的分类
在大中型企业并购过程中,财务风险一般有以下几种:
融资安排风险:大中型企业并购是抽调本企业宝贵的流动资金用于并购,可能导致企业正常周转困难。融资安排在整个并购链条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如果融资超前会造成利息损失,融资滞后则直接影响到整个并购计划的顺利实施,甚至可能导致并购失败。
融资结构风险:大中型企业并购所需的巨额资金面临着融资结构风险。合理确定融资结构,一要遵循资本成本最小化原则,二是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要保持适当的比例:三是短期债务资本与长期债务资本合理搭配。在杠杆井购后的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时,将可能产生利息支付风险和按期还本风险。在以股权资本为主的融资结构中,当并购后的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时,会使股东利益受损,从而为敌意收购者提供了机会。
资金使用结构风险:在大小型企业并购资金的使用安排上,企业首先支付的是并购费用,这在并购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小;其次是支付目标企业的买价,买价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的情况下,不但可以暂时缓解企业融资的压力,还可以在目标企业一旦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所造成的损失使并购方难于承受的情况下,通过毁约以减少损失的程度;最后是支付增量投入资金,尤其是生产经营急需的启动资金、下岗职工的安置费用等。在大中型企业并购所融资金的使用方面,不但在时间上要按照顺序保证三个方面的资金需要,而且要求在空间上做出合理的分配。因此大中型企业并购资金不但有量的要求,而且还有使用结构的要求。任何安排不当,都将影响到大中型企业并购效果的如期实现。
2 支付方式和影响因素
在确定了并购价格后,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向市场投资者传递不同的信息,是影响并购财务风险的重要因素。
2.1 现金支付:并购方通过现金支付迅速完成并购过程,有利于并购后企业的重组和整合,被并企业股东获得现金后,也规避了合并后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这种方式的不利之处在于,并购规模要受并购方现金流量和融资能力的约束,而被并方股东不能分享合并后企业的发展机会和盈利能力。此外,被并企业股东也不能享受延迟纳税的优惠。现金支付多被用于敌意收购。
现金收购的一种变通形式是承担债务加现金收购。这种方式下,承担出让方的一切债务,并按扣除所承担债务后的应付股权款以现金支付。这些变通方式对收购方来说大大减少了并购时现金的流出,而对出让方来讲则不会对可收回的现金产生太大的影响。因此在实际中,这些方式的应用也较多。
2.2 换股并购:并购方或新设公司以其新发或增发的股票,按照一定的换股比例交换被并企业或双方企业股东持有的股票,被并企业或并购双方宣布终止,进而实现企业合并。换股购并虽然成本较低,但程序复杂。对于主并方而言,换股可使其免于即时支付的压力,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对于被并方来说,换股可以使其股东自动成为新设公司或后续公司的股东,分享合并后企业的盈利增长,此外,由于推迟了收益确认时间,可经延迟交纳资本利得税。但换股并购也有—些缺陷,如改变了企业的股权结构,稀释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可能摊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果主并方第一大股东控股比例较低,而被并方又股权较集中,则可能出现主并方为被并方所控制的情况。
2.3 卖方融资:并购方以承诺未来期间的偿还义务为条件,首先取得被并方的控制权,而后按照约定的条件进行支付。其典型形式有:分期付款、开立应付票据、或然支付等。这些支付方式通常是在被并方盈利状况不佳、急于脱手的情况下而采取的有利于并购方的支付方式。对于主并方而言,卖方融资不但可以减轻企业即时支付的压力,而且还可以和主并方有充足的时间,核实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避免可能存在的“并购陷阱”。对于被并方来说,延期支付可以获得延期纳税的优惠。
2.4 混合支付:并购方以现金、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多种支付工具,向被并购方股东支付并购价格的一种支付方式。混合支付将多种支付工具组合在一起,如果设计合理、搭配得当,可以克服单纯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支付的缺点。对于主并方而言,既可以使其减轻过多的现金支付压力,也可以防止由于股权的稀释可能产生的控制权转移。对于被并方来说,既可以延迟交纳资本利得税,又可分享并购后企业的发展和增长带来的各种机会。从融资成本角度来考虑,对于主并方,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利息通过计入成本而少付所得税,认股权证可延期支付股利。对于被并方股东而言,可转换债券具有债券的安全性和股票的收益性双重特点,因为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比例转换为并购方的普通股股票;认股证比股票便宜,认股款可延期支付。正是由于上述种种优点,目前混合支付方式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3 影响支付方式选择的因素
选择支付方式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不但要受国家的法律制度、资本市场和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主并公司财务状况和目标公司股东要求的影响;还要考虑并购方融资渠道、融资成本的约束和并购后企业的资本结构、股本结构的制约;甚至还要兼顾主并公司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
3.1 主并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如果主并企业拥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和稳定的现金流量、同时在本企业的股票被低估的情况下,主并企业更愿意选择现金支付方式,因为采取换股并购方式需要增发股票,有可能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对本企业股东不利。主并企业并购前后的资本结构也对支付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主并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财务风险较大,主并企业往往采取换股方式,以降低负债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如果主并企业发展潜力较大,而且通过对目标企业有效地重组和整合可以获得更大的盈利增长空间,主并企业往往愿意通过举债的方式、以现金作为支付工具,这样可以通过提高的财务杠杆降低资本成本,分享更多的并购后收益。
3.2 税收安排:对于主并企业而言,以借款或发债方式筹集现金来支付,其利息成本可以在税列支,而股权资本成本则必须在税后列支,不能收到合理避税前的效果。对于目标企业而言,若主并公司支付现金,则必须在收到现金后立即缴纳所得税,若采取换股方式,则可通过推迟收益确认时间延迟缴纳。因此,只有当以现金支付的并购价格足以弥补目标公司股东税收方面的损失时,现金支付才是可接受的。
3.3 会计处理方法: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购买法和联营法。在购买法下,主并企业账面或其编制的合并报表上,被并购大中型企业的资产、负债均是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格、而非历史成本进行反映的。与购买法相比,联营法虽然报告期收益较高,但主并企业却难于获得税收方面的好处。正是由于报告期收益和税收优惠不同,我国很多企业为了夸大收入而滥用联营法。
参考文献:
[1]投资银行法.
[2]常振明.投资银行的魅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宋国良.投资银行学.人民出版社.
[4]王月溪.投资银行与企业并购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