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
2009-09-21吴健
吴 健
摘要:企业集团是一个多法人的联合整体,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血缘纽带是资金。从本质上来说,整个企业集团是一条资金链,出资人将资金委托给母公司,母公司又将资金委托给子公司,通过此方式,出资人的资金通过多层委托代理关系分布到集团中的各个成员企业。这个过程中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委托代理问题。出资人要求自有资金保值增值,必然会要求集团母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和成员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必要监督,而集团母公司从整个企业集团的整体利益考虑,为避免各成员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而损害集团长远战略的实施,也会对成员企业采取约束和激励手段进行控制。因此,母公司必须对其所出资本进行控制,这种控制既不能干预子公司的经营权,又必须维护出资者的资本权益。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控制
1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概念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是指在出资者所有权及企业法人所有权基础上产生的,为保证企业集团整体财务价值最大化的实现而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对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的一系列约束和激励手段。单体企业财务控制目标主要是控制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而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主要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其目标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首先是降低代理成本,即降低因经营者等代理人不负责任、偏离母公司目标而发生的成本;其次是促使企业集团总体战略目标实现,即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是围绕集团整体战略的制定、实施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再次是要对企业集团整体财务资源进行整合优化,以实现资源耗费最小、资源利用率最高、企业集团整体价值最大。
在我国,集团是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步产生和起来的,上世纪80年代初,国有企业在政府推动和利益驱动下,向外寻求那些与它们在上有内在联系的企业联合,从而形成横向经济体,这是企业集团的初始形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步确立,企业集团的组建和运行逐步走上了由市场引导和支配的轨道,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然而在企业集团控制的资产急剧膨胀的同时,也造成了企业集团内部财务、业务、投资、人员等一些方面的失控。
2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来看,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 企业集团追求多重目标,导致财务控制弱化 国有企业的目标并非仅仅是利润最大化或企业最大化,同时兼有政府的职能,如扩大就业、维护秩序和稳定等。不少企业集团是在政府的撮合下形成的,这种以好带差、“拉郎配”式的企业集团为日后企业的发展埋下了不少隐患。从控制和控制权收益的角度分析,企业集团各层级的领导人一般喜欢把企业做大,而非作强。因为在企业集团各层级高级管理人员中,尤其是经理对于公司的资源有相当的控制权,这为各层级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职消费”提供了可能。在职消费把公司的生产性资源转换为非生产性资源。同时,经理有着通过扩大公司规模提高自身地位和收入的动机。因此,经理有着过度投资的冲动。
2.2 “人治”的成分多,“法治”的成份少 组织冲突导致财务失控这一问题的表面是企业领导力的衰弱,实质上是企业管理阶层合法性的衰弱。在财务控制方面,企业集团在组建和运行中,原有的财务控制的目标、体制、等随之发生变革,其权利构架和利益格局随着集团资源和资本的扩张、多层次管理权的划分会重新洗牌。在企业原先形成的管理惯例中,财权的获得和利益上的分配更多的靠资历和关系。企业在成长为企业集团后,必然导致后来的优秀人才不断加盟,其业绩和贡献使其有了更多权力和利益的诉求,加之其贡献和能力往往难以被公正的评价,不能通过正常的渠道,在制度体系内公平地解决回报问题。
2.3 管理能力滞后于企业集团发展,整体财务战略得不到认同,导致财务失控 根据企业成长,企业在做大规模的同时,管理能力一般会滞后于企业的发展。整体财务战略得不到各子公司认同的原因在于,随着企业规模扩大至企业集团,企业内部开始争夺权力或内耗,这些都与企业的财务控制不力或失效紧密相关。
2.4 虚假关联交易 企业集团公司存在着大量关联交易,甚至有的是虚假的关联交易,这就为财务失控提供了便利。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企业集团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母子公司经营者出现逆向选择,或者是偷逃国家税收。二是企业集团存续公司的生存困难也是导致这一老问题的新原因,被剥离出来的企业集团公司的服务公司、企业集团公司的保障公司(从幼儿园到火葬场)等组成了存续公司。为了维护这些公司的稳定,企业集团公司和控股上市公司做了大量的关联交易,也违规占用了上市公司的大量资金。
3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策略
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看似是对各公司经营层的控制,但是主要的交易事项最终都要转化成资金的形式,因此对于资金的管理应当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核心。那么如何将财务控制权在各层次的财务控制机构进行很好的分配以及对资金进行妥善的管理,企业集团应该结合信息技术,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妥善处理集权与分权。对此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3.1 确定预算体系 首先是由董事会根据企业集团的长远战略,结合各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情况制定当年的业务预算,即依靠什么业务完成预算及完成多少预算。母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其中应该起辅助作用而不是主导作用。董事会作为出资人代表,在制定预算时应听取专家的意见,避免预算的盲目性。其次,在预算制定之后,将预算的内容下达到子公司,由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制定责任预算,即依靠什么人完成预算。这样可以将预算分配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实施业绩考核及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和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需注意的是,预算制定应针对企业集团的核心业务和核心企业,而并非整个企业集团的所有公司,对不与企业核心业务相关及对集团贡献不大的企业可以赋予其预算制定的权利,赋予其灵活性。应该以资产、收入、盈利总额所占比例的大小来确定非预算内企业,同时在符合要求的子公司中每年要挑选一部分纳入企业集团的整体预算,确保其在保持灵活性的同时不过度偏离企业集团的整体目标。
3.2 加强现金约束 从现金控制的方式看,它大体经历了五种形式或阶段,即:①现金收支两条线制度;②现金支付的备用金制度;③现金的内部结算中心制度;④现金控制的内部银行制度;⑤现金控制的财务公司制度。这些制度与规则的适用面不尽相同(如因企业规模、母子公司关系还是总分关系、管理组织与跨度等不同而不同),但总的精神只有一个,即如何保证现金收支的安全与有效?而安全有效的背后的政策含义是现金管理的集中制(不同于集权制)。
3.3 加强筹资约束 子公司无权进行任何资本性融资或者资本结构调整的筹资事项,但子公司的经营者对负债筹资有一定权力。对筹资控制有三种类型:①负债总规模控制。其缺点是没有考虑资产总规模的增减,同时贷款规模也没有同效益相挂钩。②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其缺点也是没有同效益相挂钩。③将资产负债比例与资产周转速度、资产息税前利润率等收益性指标挂钩。
3.4 加强投资约束 对于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应该按照投资总额及投资行业的不同分开实行备注制度或审批制度。这样既可以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灵活性和积极性,也可以合理利用大额资金,避免发生道德风险。
总之,要把握好集权和分权的程度。集团的财务事项繁多,财务关系复杂,母公司应致力于整个集团的发展战略事宜,而不是陷于繁琐的日常管理活动中。在进行财务控制时只有抓住财务运行过程中的关键点,才能既节约控制费用、又提高控制效率和效果,尽可能的避免委托代理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集团财务控制主要是维护所有者的利益,而不干预子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活动;同时子公司进行的财务管理活动不得损害母公司利益,并要在母公司的财务控制框架内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财务管理活动。这其中的关键便是对资金的管理,只有资金管理好了,财务控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