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准备和法国PK
2009-09-15刘洋
■文/刘洋
随时准备和法国PK
■文/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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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个强有力的原告,是此次海外索宝的关键。但这并非易事,于是组织一个律师团也许是更好的办法。
国家大事
2009年2月23日至25日,国际艺术品拍卖巨头佳士得公司举办专场拍卖会,拍品中包括1860年英法联军自圆明园掠走、流失海外多年的鼠首和兔首铜像,总估价高达人民币两亿元。2008年1月18日,本文博主、中国律师刘洋组织了一个由81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前往法国,他们表示,随时准备对这两件中国文物的收藏者和佳士得拍卖行提出诉讼,阻止拍卖,争取夺回流失的国宝。
人民记忆
每天上班,车行至北四环,圆明园近在咫尺,我多想一加油门闯进去;手机通信录里,保存着圆明园的号码,多少次,我真想一下拨出去。我多么像一个苦苦的单恋者,深爱一人却又不敢声张。
在我的整个诉讼计划里,圆明园承担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最好的原告。
这是因为从法国《新民事诉讼法》第30条来看,圆明园对本次诉讼结果最具有直接利益,它的主体的适合性毋庸讳言。另外,它是一个具有政府职能特点的“事业单位”—在国外,人们不认为它是政府机构,而属于“民间”。
最重要的是,圆明园有着非常重要的诉讼资料。许许多多的证据都可以从那儿发掘,包括它的专家,而专家证人在本案中将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就因为它太重要了,所以我才轻易不敢动这个棋子。如同我倾注全部家当押下的一个重要的筹码,翻牌的确需要勇气。
因此,我才不止一次强压下冲动,希望借助一些私人关系,看能不能从其他方面寻求突破。我想,建立在人情基础上的沟通,至少不会被毫无顾忌地推出门去。但北京城太大了,我几乎动用了所有的人脉资源,但能够伸出一臂之力的,少之又少。
为此,我时常失眠。因为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每分每秒都是我失去的最好时机。
就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中国新闻周刊》英文版女记者王妍的采访给我带来些许的温暖,这个娇小的姑娘是如此地善解人意。这不仅仅是因为她在采访我之前,已经对我的过去进行了足够的了解,也是因为她的剑胆琴心,使我觉得如此可亲。
那个苦闷的中午,我拨通了北京律协李大进会长的电话,我告诉他我的想法,我想得到帮助,希望他能够帮助我组织一个答辩会,我会接受来自同行的质询,然后将这个答辩会的结果向外界公开,这也许更能让人相信。因为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于起诉追索如此缺少信心?难道是对我能力的怀疑?或动机的疑虑?为什么他们都会不假思索地予以否决?不约而同向我关上帮助的门?是我错了?
这个时候,王妍来了,而且她愿意帮我。
她答应把我的意思尽可能巧妙地转述给圆明园的相关负责人,看看他们的反应。如果觉得可以,她会帮助我做工作。
几天以后,她告诉我,圆明园那位主任其实早就知道我—去年有关铜马首的事,我曾向他转过一包资料。当时,对诉讼的问题还没谈开,他因有事走开了,由该园的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但该发言人对铜马首的事的评价好像并不乐观。
紧接着,王妍的另外一个帮助如期而至。她通过美国方面和专事追索流失文物的美国律师组织进行了沟通,有位女律师把这次诉讼的见解和意见发到了我的邮箱。他们十分看好这次“有趣”的诉讼,并答应,尽可能给提供一些帮助。但法国法官似乎不能十分理解美国律师的见解,她提醒我说服法官,采用“发现原则”才是至关重要的。
抢救海外流失文物基金会也有意成全。按照法国《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除了和案件结果必须具有合法利益以外,还有一种叫做“资格当事人”,即作为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他也许对于本次诉讼结果没有合法利益,但法国法律可以给他授予“资格”。他有权代表“别人”,而不是“自己”去打官司,他所追求的诉讼利益可以是别人的利益。法国《新民事诉讼法》第31条对此作了概括的规定:一些团体和协会可以被授予“资格”提起诉讼。
我曾将此规定转告给抢救流失海外文物基金会的总干事王维明女士,目的是,假如当事人不起诉,希望他们作为资格当事人起诉。
2008年12月12日,一个沉闷的下午,王维明女士的电话几乎让我多吃了一碗饭。她告诉我,他们协会可以考虑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并希望和我合作,由我来代理本案。还让我准备材料,向国家文物局进行通报和寻求指示。我乐不可支,随即差不多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起草了给国家文物局的函,随即连夜将其发走。
2月25日,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巴黎拍卖会现场
但是我的文稿、短信发出以后,统统如泥牛入海,这令我焦燥不安。我像盼情书一样的盼着回音,晚上也不敢关机。后来,实在等不及了,在出差路上,我拨通了王维明女士的手机。得到的消息却是让我耐心等待,他们还在慎重考虑。
几天后,一串长长的号码出现在我的手机上,一个陌生的声音从一个遥远的地方传过来。打电话的并非我的朋友,而是一位热心的华侨,电话来自于法国。他告诉我,起诉之事已经传到法国,这几天,法国人都在谈论这件事。法国的华侨更是支持这次诉讼,如果有必要的话,起诉之日,他们将会组织声援。
这样的电话,完全在我预料之中。我坚信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电话继续打来,他使我倍感亲切,他是我力量的源泉。这位法国同胞告诉我,法国人里面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是对拍卖行为表示谴责,认为那是刺痛了中国人本已愈合的伤疤。文物应当无偿归还!一种意见认为:历史的问题归于历史,现在的问题归于现在,过去的一页就让它过去了。他说,不管怎么说,这次诉讼太有必要了,只要中国人摆出个姿态来,一直追索到底,估计这两件兽首也卖不上好价钱,谁也不想买一个古董惹一场官司,也有可能卖不出去。
他建议我,无论如何不能轻视这次诉讼,要用百倍的努力来进行。他还告诉我一些反对归还的法国人士的意见:“如果中国人要来打官司,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赢。如果一旦输了官司,先例一开,枫丹白露宫不就空了吗?”他说,法国人要组织一个律师团进行这次诉讼。他建议我们也要组织一个律师团。
这几天,经和北京的几位朋友沟通,按照目前的情况,我们决定公开招募“赴法诉讼律师团”。它的作用至少有三点:一是如果有主体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律师团会作为代理人承办本案;二是假如最终无人出面诉讼,本律师团考虑作为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三是如果两点皆不能成功,我们希望以这个律师团作为基础,申请注册一家专司诉讼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民间组织,将来,我们期待会为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做出贡献。
结果消息一经发布,也就半个月的功夫,我们便组建了一个81人的律师团。如今,距拍卖时间还有不到一个月了,我们准备随时和法国PK。
兔首
鼠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