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潘金莲不爱的七条理由
2009-09-14章小强
爱人坊·金版 2009年2期
章小强
一、天生丽质。是男人都会喜欢,不用多说。
二、不为金钱出卖自己。金莲出身微贱,原不过是大户人家的使女,但并不为那个老阳萎货色的金钱所动,遭遇性骚扰时勇于向主人婆举报。
三、爱国。金莲虽淫荡,但据我考证,所勾引的均为我国淫民。
四、敢于表达爱情。心里喜欢就说爱,谁说嫂子就不能爱上小叔子?晕菜吧你。只可惜遇到了武松这个无情无意的呆子,否则又是一段凄美的爱情佳话。
五、心胸开阔。当第一次向武松示爱被拒绝后,虽然有丑事暴露的危险,却没有因此打击报复武松,并仍旧与其余情不断。不愧是“一个不戴头巾的男子汉,叮叮當当响的婆娘!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的人,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鳖老婆。”
六、心狠手辣。试想,在一个没有爱的家庭里,每天面对一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丈夫,不能离婚,没有妇联,即使在虚拟世界里玩个网恋的机会都没有。换了我也只有杀死自己的份儿,但金莲的选择是与命运抗争,因此我非常佩服她。
七、敢作敢当。谋害丈夫的事情暴露后,敢于承认,瞧瞧潘金莲死的多有气节,听说人家连党员都不是呢,就有这个骨气!
综上所述,我没有理由不爱潘金莲。我对潘金莲的描述可能还不够全面,有昏昏然之处。有人说真爱是昏了头的,我现在就有点昏头,昏头就对了,说明我的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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