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以及对策分析
2009-09-10杨垒周朝海
杨 垒 周朝海
摘要:现今来讲,工程量清单模式有效解决了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但是关于建筑市场潜规则仍然存在,如何规避建筑市场招投标潜规则,依然是当前研究的热点。文章阐述了当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潜规则,基于其相关问题,提出了有效性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市场潜规则;问题;对策
自工程量清单模式实施以来,招投标有效制度作为EPC总承包工程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虽然,建筑市场招投标在本质上体现的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然而,建筑市场招投标潜规则仍然存在,因此如何规避潜规则,意义非常。
1 建筑市场招投标潜规则概述
对于任何建筑工程来说,如何以最低成本来实现高品质,在招投标过程中建筑企业在建筑市场的竞争却往往采用低价竞标的策略,低价中标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已成为不言而喻的建筑市场的“潜规则”。其具体表现为:
(1)内定中标
在施工招投标中,我们常常注意到“串标”、“围标”、“陪标”等术语。其实,这些所谓术语背后,是关乎钱权交易的不法行为,这些似乎已经成为建筑市场的潜规则。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潜规则”,已成为特有的商业贿赂行为。
这一“潜规则”,在我国市场条件下,已经相当普遍。据悉,在如今的建筑市场,为确保“内定者”中标,建筑企业常常采取标书作假,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透露标底。他们标书的制作非常讲究技巧。制作标书时,要针对'内定者'的特点,避开其短处。而对潜在竞争对手,则要设下陷阱,让其知难而退。一些招投标代理公司在一起开会时,会坐下来切磋思路,探讨如何把标书作得无懈可击,保证“内定者”中标。
(2)暗箱围标
暗箱围标的情况通常的操作是:比如内定中标的企业事先贿赂甲方,也就是发包方核心人物,这是所有工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利用红包、礼品、购物卡,以及借考察之名出国旅游都是商业行贿的常规行为。通常行贿的力度视项目预算总额的大小和发包方付款的相对百分比而定,毫无疑问的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型工程相当受欢迎。值得注意的是因为这些项目基本不会出现垫资和拖欠的情况,也就是可以理解为油水丰厚。对这类项目,建筑企业的公关力度会非常大,有的项目甚至会一盯几年,光前期公关费就得花上百万元。当然,一般建筑企业都有这笔固定开销。公关的力度到了,发包方满意了,项目也就是囊中之物了。长期以来,建筑工程中是按照利润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排依次是桥、路、土建项目(房子)。桥和路的建筑项目油水极其丰厚,因而涉及的商业贿赂尤为严重。建筑企业通过买通发包方的核心人物之后,起工程中标基本上就万事俱备了。我们单单从表面的形式来观察,多数建设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施工企业的,谁的价格最低就选谁,非常公正。但是,实际上这些表面文章都是做给外人看的,表面公开、公平,但其背后却是黑幕重重。通常,希望中标的建筑企业为达到目的,先贿赂好发包方,再通过假围标一举中标。
2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一般问题简述
2.1 招标问题
在招标方来看,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问题一般为:(1)招标文件的公平性问题,即不少的招标文件中却有类似这样的规定: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核实工程量后进行报价,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显然这样的规定违反了《清单规范》和有关法规,是有失公平的。(2)工程量清单的问题,即不管是发包人还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质量均不太高。普遍存在清单范围不明确、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漏项严重以及与清单规范的计算规则不相吻合的现象。(3)编制问题,即招标人素质不高或者疏忽大意,常常出现工程项目划分不清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漏算或少算的情况,从而导致中标后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索赔甚至两者之间的经济纠纷。
2.2 投标问题
在投标方来看,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问题一般为:(1)对工程量清单报价认识问题,即风险估计不够。(2)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问题,即没有合理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只能将企业过去投标工程的技术方案或有关资料进行组合,从而使技术方案近乎于程式化、标准化,失去了技术方案应有的针对性,有的甚至出现了商务标投标报价与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完全不符的情况。(3)招标文件理解问题,即缺乏科学完整的投标评价体系一般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开个碰头会,然后由各部门分别进行经济标、技术标和信誉标的编制,最后汇总报,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进行最后决策,而忽视了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认真学习、理解、研究招标文件。
3 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研究
3.1 强化招投标管理,从根本上规避潜规则
毫无疑问,招投标工作之所以长期存在潜规则现象,注定是招投标管理工作不严谨。加强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的监督,严格招投标的备案管理;要强化施工合同管理,坚持把好合同的审查、签订和履行关,实施对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建立招标工程项目档案,实施过程管理,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招投标工作提供资料。通过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和运作程序,提高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水平。一是利用信息资料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业绩进行验证,防止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有意隐瞒资料,串标、陪标,搞不正当竞争,扰乱招标市场。二是注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分析、比较,将方案与投标预算的相关性、方案与工程现场条件的符合性纳入考核内容,从方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人手进行考核评分。三是注重投标预算的评审考核,对投标价进行清标,不合理的价格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剔除或修正,改变传统的单一的总价评分方式。
3.2 完善招投标机制,从源头规避潜规则
《关于建设项目业主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业主必须承担建设项目的全部责任和风险,对建设过程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统筹安排,且拥有充分自主权。同时,《建筑法》和地方有关法规明确指出:公有制投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发包,业主必须遵照执行。因此,招投标工作必须在政府管理机构的监管之下,通过实行国际公认的、科学合理的招投标制度来进行规范,以保证建筑市场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效维护公有制投资主体的报本利益。为了处理好业主负责制与招投标制之间的关系,有必要通过相应的立法或制度,明确划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多个企业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招投标机构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使双方在招投标中既充分依法行使职权,又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法规,互相制约,共同负责。
3.3 严格审计工作,从实质上规避潜规则
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潜规则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招投标制与其所需的市场条件不对称。因此,一方面要加速市场经济建设和健全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另一方面,要加强招投标的审计和监管。(1)重点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经济腐败的审计,采用腐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即以具有审计价值(发生贪污腐败可能性较高)的疑点线索或移交的案件为起点,确立审计项目,安排特种审计查证。(2)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性审计。首先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招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且进一步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其次要审查招标单位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开开标、公平评标与公正决标,有无潜规则、泄漏标底的行为发生;再次,要审查招标单位是否与中标单位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是否影响招投标的实际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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