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星星都已经到齐了(散文三题)

2009-09-09张晓风

台港文学选刊 2009年3期
关键词:秋千

张晓风

不识

两个人坐着谈话,其中一个是高僧,另一个是皇帝,皇帝说:“你识得我是谁吗?我——就是现在坐在你对面的人。”

“不,不识。”

他其实是认识并了解那皇帝的,但是他却回答说“不识”。也许在他看来,人与人之间其实都是不识的。谁又曾经真正认识过另一个人呢?传记作家也许可以把翔实的资料一一列举,但那人却并不在资料里——没有人是可以用资料来加以还原的。

而就连我们自己,也未必识得自己吧?杜甫,终其一生,都希望做个有所建树、出民水火的好官。对于自己身后可能以文章名世,他反而是不无遗憾的。他似乎从来不知道自己是有唐一代最优秀的诗人,如果命运之神允许他以诗才来换官位,他是会换的。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爱极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刻骨的感觉不能重现,它随风而逝。连事件的主人也不能再拾。

而我们面对面却瞠目不相识的,恐怕是生命本身吧?我们活着,却不知道何谓生命,更不知道何谓死亡。

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

“追述生平,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

弟弟沉吟了一下,说:

“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

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

五指山上,朔风野大,阳光辉丽,草坪四尺下,便是父亲埋骨的所在。我站在那里一面看山下红尘深处密如蚁垤的楼宇,一面问自己:

“这墓穴中的身体是谁呢?”虽然隔着棺木隔着水泥,我看不见,但我也知道那是一副溃烂的肉躯。怎么可以这样呢?一个至亲至爱的父亲怎么可以一霎时化为一堆陌生的腐肉呢?

也许从宗教意义言,肉体只是暂时居住的房子,屋主终有搬迁之日。然而,与原屋之间总该有个徘徊顾却之意吧?造物怎可以如此绝情,让肉体接受那化作粪壤的宿命?

我该承认这一抔黄土中的腐肉为父亲呢,或是那优游于鸿蒙中的才是呢?我曾认识过死亡吗?我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小的时候,家里穷,除了过年,平时都没有肉吃。如果有客人来,就去热肉铺子切一点肉,偶然有个挑担子卖花生米小鱼的人经过,我们小孩子就跟着那人走。没的吃,看看也是好的,我们就这样跟着跟着,一直走,都走到隔壁庄子去了,就是舍不得回头。”

那是我所知道的,他最早的童年故事。我有时忍不住,想掏把钱塞给那九十年前的馋嘴小男孩。想买一把花生米小鱼填填他的嘴,并且叫他不要再跟着小贩走,应该赶快回家去了……

我问我自己,你真的了解那小男孩吗?还是你只不过在听故事?如果你不曾穷过饿过,那小男孩巴巴的眼神你又怎么读得懂呢?

我想,我并不明白那贫穷的小孩,那傻乎乎地跟着小贩走的小男孩。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他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

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那只壶从梁柱上直吊下来,算是家中的保险柜吧?

读师范不用钱,但制服棉被杂物却都要钱,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钱改变了父亲的一生。

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目光炯炯的少年,渴于知识渴于上进的少年。我很想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爱怜的眼色。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俊发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城墙上人少,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他走着、跑着,自觉古人的智慧因背诵而尽入胸中,一个志得意满的优秀小学生。

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随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台湾出的东西,有些我们老家有,像桃子;有些我们老家没有,像木瓜芭乐。”父亲说,“没有的,就不去讲它,凡是有的,我们老家的就一定比台湾好。”

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坚持老家的最好?

“譬如说这香椿吧?”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所以那个冒法,你就不知道了。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一面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我吃过韩国进口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状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

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我真的明白在半个世纪之后。坐在阳光璀璨的屏东城里,向我娓娓谈起的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

“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事先还得预习呢!预习的时候棺材里都装些石头……”

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佩服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心悦诚服。

“我们那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不作他想,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父亲说,他真正的兴趣在生物,我听了十分错愕。我还一直以为是军事学呢!抗战前后,他加入了一个国际植物学会,不时向会里提供全国各地植物的资讯,我对他惊人的耐心感到不解。由于职业的关系,他跑遍大江南北,他将各地的萝卜、茄子、芹菜、白菜长得不一样的情况一一汇集报告给学会。在那个时代,我想那学会接到这位中国会员热心的讯息,也多少要吃一惊吧?

啊,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我对他万分好奇,如果他晚生五十年,如果他生而为我的弟弟,我是多么愿意好好培植他成为一个植物学家啊!在那一身草绿色的军服下面,他其实有着一颗生物学者的心。我小时候,他教导我的,几乎全是生物知识,我至今看到螳螂的卵仍十分惊动,那是我幼年行经田野时父亲教我辨认的。

每次他和我谈生物的时候,我都惊讶,仿佛我本来另有一个父亲,却未得成长践形。父亲也为此抱憾吗?或者他已认了?

而我不知道。

年经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小鸟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热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

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

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他是很以自己的方正棱然自豪的,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这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

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

“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

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里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

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

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世间没有谁识得谁,正如那位高僧说的。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秋千上的女子

楔子

我在备课——这样说有点吓人,仿佛有多模范似的,其实也不是,只是把秦少游的词在上课前多看两眼而已。我一向觉得少游词最适合年轻人读;淡淡的哀伤,怅怅的低喟,不需要什么理由就愁起来的愁或者未经规划便已深深堕入的情劫……

“秋千外,绿水桥平。”

啊,秋千,学生到底懂不懂什么叫秋千?他们一定自以为懂,但我知道他们不懂,要怎样才能让学生明白古代秋千的感觉?

这时候,电话响了,索稿的——紧接着,另一通电话又响了,是有关淡江大学“女性书写”研讨会的,再接着是东昊校庆筹备组规定要即交散文一篇,似乎该写点“话当年”的情节,催稿人是我的学生张曼娟,使我这犯规的老师惶惶无词……

然后,糟了,由于三案并发,我竟把这几件事想混了,秋千、女性主义、东吴读书、少年岁月,粘黏为一,撕扯不开……

汉族,是个奇怪的族类,他们不但不太擅长于唱歌或跳舞,就连玩,好像也不太会。许多游戏,都是西边或北边传来的——我们也真亏有这些邻居,我们因这些邻居而有了更丰富多样的水果、嘈杂凄切的乐器、吞剑吐火的幻术……以及哎,秋千。

在台湾,每个小学,都设有秋千架吧?大家小时候都玩过它吧?

但诗词里的“秋千”却是另外一种,它们的原籍是“山戎”,据说是齐桓公征伐山戎的时候顺便带回来的。想到齐桓公,不免精神为之一振,原来这小玩意儿来中国的时候正当先秦诸子的黄金年代。而且,说巧不巧的,正是孔老夫子的年代。孔子没提过秋千,孟子也没有。但孟子说过一句话:“咱们儒家的人,才不去提他什么齐桓公晋文公之流的家伙。”

既然瞧不起齐桓公,大概也就瞧不起他征伐胜利后带回中土的怪物秋千了!

但这山戎身居何处呢?山戎在春秋时代住在河北省的东北方,现在叫做迁安县的一个地方。这地方如今当然早已是长城里面的版图了,它位在山海关和喜峰口之间,和北戴河同纬度。

而山戎又是谁呢?据说便是后来的匈奴,更后来叫胡,似乎也可以说,就是以蒙古为主的北方异族。汉人不怎么有兴趣研究胡人家世,叙事起来不免草草了事。

有机会我真想去迁安县走走,看看那秋千的发祥地是否有极高大夺目的漂亮秋千,而那里的人是否身手矫健,可以把秋千荡得特别高,特别恣纵矫健——但恐怕也未必,胡人向来绝不“安于一地”,他们想来早已离开迁安县,迁安两字顾名思义,是鼓励移民的意思,此地大概早已塞满无往不在的汉人移民。

哎,我不禁怀念古秋千的风情起来了。

《荆楚岁时记》上说:“秋千,本北方山戎之戏,以习轻趫,后中国女子学之,楚俗谓之施钩,涅槃经谓之罟索。”

《开元天宝遗事》则谓:“天宝宫中,至寒食节,竞竖秋千,令宫嫔辈,戏笑以为宴乐,帝呼为半仙之戏。都市士民因而呼之。”

《事物纪原》也引《古今艺术图》谓:“北方戎狄爱习轻趣之态,每至寒食为之,后中国女子学之,乃以条绳悬树之架,谓之秋千。”

这样看来,秋千,是季节性的游戏,在一年最美丽的季节——暮春寒食节(也就是我们的春假日)——举行。

试想在北方苦寒之地,忽有一天,春风乍至花鸟争喧,年轻的心一时如空气中的浮丝游絮飘飘飏飏,不知所止。

于是,他们想出了这种游戏,这种把自己悬吊在半空中来进行摆荡的游戏,这种游戏纯粹呼应着春天来时那种摆荡的心情。当然也许也和丛林生活的回忆有关。打秋千多少有点像泰山玩藤吧?

然而,不知为什么,事情传到中国,打秋千竞成为女子的专利。并没有哪一条法令禁止中国男子玩秋千,但在诗词中看来,打秋千的竟全是女孩。

也许因为初传来时只有宫中流行,宫中男子人人自重,所以只让宫女去玩,玩久了,这种动作竟变成是女性世界里的女性动作了。

宋明之际,礼教的势力无远弗届,汉人的女子,裹着小小的脚,蹭蹬在深深的闺阁里,似乎只有春天的秋千游戏,可以把她们荡到半空中,让她们的目光越过自家修筑的铜墙铁壁,而望向远方。

那年代男儿志在四方,他们远戍边荒,或者,至少也像司马相如。走出多山多岭的蜀郡,在通往长安的大桥桥柱上题下:

“不乘高车驷马,不复过此桥。”

然而女子,女子只有深深的闺阁,深深深深的闺阁,没有长安等着她们去求功名,没有拜将台等着她们去得封诰,甚至没有让严子陵归隐的“登云钓月”的钓矶等着她们去度闲散的岁月(“登云钓月”是苏东坡题在一块大石头上的字,位置在浙江富阳,近杭州,相传那里便是严子陵钓滩)。

我的学生,他们真的会懂秋千吗?他们必须先明白身为女子便等于“坐女监”,所不同的是有些监狱窄小湫隘,有些监狱华美典雅。而秋千却给了她们合法的越狱权,她们于是看到远方,也许不是太远的远方,但毕竟是狱门以外的世界。

秦少游那句“秋千外,绿水桥平”,是从一个女子眼中看春天的世界。秋千让她把自己提高了一点点,秋千荡出去,她于是看见了春水。春水明艳,如软琉璃,而且因为春冰乍融,水位也提高了,那女子看见什么?她看见了水的颜色和水的位置,原来水位已经平到桥面去了!

墙内当然也有春天,但墙外的春天却更奔腾恣纵啊!那春水,是一路要流到天涯去的水啊!

只是一瞥,令在秋千荡高去的那一刹,世界便迎面而来。也许视线只不过以二公里为半径,向四面八方扩充了一点点,然而

那一点是多么令人难忘啊!人类的视野不就是那样一点点地拓宽的吗?女子在那如电光石火的刹那窥见了世界和春天。而那时候,随风鼓胀的,又岂只是她绣花的裙摆呢?

众诗人中似乎韩僵是最刻意描述美好的“秋千经验”的,他的秋千一诗是这样写的:

池塘夜歇清明雨

绕院无尘近花坞

五丝绳系出墙迟

力尽才瞵见邻圃

下来娇喘未能调

斜倚朱阑久无语

无语兼动所思愁

转眼看天一长吐其中形容女子打完秋千“斜倚朱阑久无语”、“无语兼动所思愁”颇耐人寻味。“远方”,也许是治不愈的病疾,“远方”总是牵动“更远的远方”。诗中的女子用极大的力气把秋千荡得极高,却仅仅只见到邻家的园圃——然而,她开始无语哀伤,因为她竟因而牵动了“乡愁”——为她所不曾见过的“他乡”所兴起的乡愁。

韦庄的诗也爱提秋千,下面两句景象极华美:

紫陌乱嘶红叱拨(红叱拨是马名)

绿杨低映画秋千(《长安清明》)

好似隔帘花影动

女郎撩乱送秋千(《寒食城外醉吟》)第一例里短短十四字便有四个跟色彩有关的字,血色名马骄嘶而过,绿杨丛中有精工绘画的秋千……

第二例却以男子的感受为主,诗词中的男子似乎常遭秋千“骚扰”,秋千给了女子“一点点坏之必要”(这句型,当然是从痖弦诗里偷来的),荡秋千的女子常会把男子吓一跳,她是如此临风招展,却又完全“不违礼俗”。她的红裙在空中画着美丽的弧,那红色真是既奸又险,她的笑容晏晏,介乎天真和诱惑之间,她在低空处飞来飞去,令男子不知所措。

张先的词:

那堪更被明月

隔墙送过秋千影说的是一个被邻家女子深夜打秋千所折磨的男子。那女孩的身影被明月送过来,又收回去,再送过来,再收回去……

似乎女子每多一分自由,男子就多一分苦恼。写这种情感最有趣的应该是东坡的词: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开声渐悄

多情却被无情恼由于自己多情便嗔怪女子无情,其实也没什么道理。荡秋千的女子和众女伴嬉笑而去,才不管墙外有没有痴情人在痴立。

使她们愉悦的是春天,是身体在高下之间摆荡的快意,而不是男人。

韩僵的另一首诗提到的“秋千感情”又更复杂一些:

想得那人垂手立

娇羞不肯上秋千似乎那女子已经看出来,在某处,也许在隔壁,也许在大路上,有一双眼睛,正定定地等着她,她于是僵在那里,甚至不肯上秋千,并不是喜欢那人,也不算讨厌那人,只是不愿让那人得逞,仿佛多趁他的心似的。

众诗词中最曲折的心意,也许是吴文英的那句:

黄蜂频扑秋千索

有当时,纤手香凝由于看到秋千的丝绳上,有黄蜂飞扑,他便解释为打秋千的女子当时手上的香已在一握之间凝聚不散,害黄蜂以为那绳索是一种可供采蜜的花。

啊,那女子到哪里去了呢?在手指的香味还未消失之前,她竟已不知去向。

——啊!跟秋千有关的女子是如此挥洒自如,仿佛云中仙鹤不受网弋,又似月里桂影,不容攀折。

然而,对我这样一个成长于二十世纪中期的女子,读书和求知才是我的秋千吧?握着柔韧的丝绳,借着这短短的半径,把自己大胆地抛掷出去。于是,便看到墙外美丽的清景;也许是远岫含烟,也许是新秧翻绿,也许雕鞍上有人正起程,也许江水带来归帆……世界是如此富艳难踪,而我是那个在一瞥间得以窥伺大干的人。

“窥”字其实是个好字,孔门弟子不也以为他们只能在墙缝里偷看一眼夫子的深厚吗?是啊,是啊,人生在世,但让我得窥一角奥义,我已知足,我已知恩。

我把从《三才图会》上影印下来的秋千图戏剪贴好,准备做成投影片给学生看,但心里却一直不放心,他们真的会懂吗?真的会懂吗?曾经,在远古的年代,在初暖的薰风中,有一双足悄悄踏上板架,有一双手,怯怯握住丝绳,有一颗心,突地向半空中荡起,荡起,随着花香,随着鸟鸣,随着迷途的蜂蝶,一起去探询春天的资讯。

戈壁行脚

大漠,即大沙漠,蒙古语日额伦,满洲语日戈壁,广漠无垠,浩瀚如海,古亦称为瀚海。

——中文大辞典

1

“你说,我们是不是疯了?”慕蓉转脸问我,当时车窗外约五百米的地方正跑过一群蒙古黄羊,蹄子上仿佛一一长了翅膀,飞快。“顶着这七月中旬正午的大太阳,我们居然跑到这南戈壁的碎石滩上来。”

“对,我们是疯了!”我回答她,眼睛仍不离那上百只的野生黄羊。据说它们有四十万头。

“在蒙古草原旅行看到黄羊,是表示幸运!”有人向我们解释。

“可是,”有人抗议,“刚才一大早看到两只灰鹤的时候,你不是也这么说的吗?请问有没有什么动物看到了是不顺的?”

解说的人一时语塞,不知怎么接话——我很想替他回答:在蒙古,只要碰见的不是老虎、熊和豹、蛇那些会伤人的动物就都是幸运的。这块土地比台湾大五十倍,人口却只有我们的十分之一,尤其在南戈壁,车行五六小时却不见一人并不稀奇。因此,如果碰到驯良的生物,应该都叫幸运。

黄羊屁股上一圈白,很像小鹿。我起先看它们飞奔,以为它们在躲避汽车。后来看它们跑过了汽车还一直跑个不停,才觉得它们是有点起哄好玩的意思,也许它们正在争相传告:

“今天一定幸运,因为碰上了一辆汽车。”

那批黄羊大概也疯了——乐疯了。

2

“一川碎石大如斗”,唐人的诗是这样说的。

以前总以为诗人夸张,此刻站在碎石滩上,才知道,事情其实是可能的。此地的碎石仅仅“大如拳”,也许是经过一千二百年的风霜雨露,它们纷纷解体了吧?

这样的碎石滩渺远孤绝,四顾茫然若失,人往大地上一站,只觉自己也成了满地碎石里的一块,凝固、硬挺,在干和热里不断消减成高密度的物质。

沙海终于到了。

我会溺死——若我在亿载之前来。方其时也,这里正是海底,珊瑚正在敷彩,年轻的三叶虫正在轻轻试划自己的肢体。而我会溺死于那片黛蓝,若我来,在亿载之前。

而此刻,在同一座标,我会干涸而死。若我再枯晒一天。背包里只有一瓶水,一包杏脯和几片饼干。只要我在此站上一天,我就会永远站在这里了。

沙上冷不防地会冒出一二具动物的尸体,不知怎么死的?是因为老病或负伤?是由于殴斗或饥饿?看来它们都一样了,安静地侧卧着,和黄沙同色——一半已埋在沙下,只等待下一场风暴把它们掩埋得更深更不落形迹。

生活过,奔驰过,四顾茫然过,在偶雨时欢欣若狂过——这就是那具骆驼或那具马尸的一生吧?不,这就是一切有情有识的生物的一生吧?

死亡从四面八方虎视眈眈地逼视着这片土地,逼视着我向大化借来的这微贱如蚁的生命——可是,就在这水滴下来都会嗤一声冒起白烟的沙海上,居然还长得出一丛丛卧在地上的小灌木。灌木上还结着小浆果,浆果粒大如黄豆,揉开来是黏稠的

汁液,令人迷惑不知所解。仿佛有什么魔法师用幻术养出了这批植物。

风吹来,在沙海,我在沙纹间重绘亿万年前波浪的线条,在风声中复习亿万年前涛声的节拍。望着自己明日即会消失的脚迹,感到这卑微的生存和巨大无常间不成比例的抗衡。

沙海上有一块刺(虫胃)的皮,C把它捡起来——那小动物的身体已不知何处去了,却只在一丛小灌木前留下那片芒刺戟张的皮。肉体已经消蚀尽了。那护卫着柔弱肉体的尖锐芒刺却空自糊里糊涂地继续执行任务。如出鞘之剑,森森寒芒,不知要向何方劈刺。

我原以为c捡拾那片刺蝈皮是随捡随丢的,却不料他竟拎回去了。我很愕然,呆呆瞪着那密密麻麻的刺,觉得有什么东西穿心而过。

3

我们躺在临时搭成的蒙古包里。那时,已近午夜两点。

包有一个拱顶,圆圆的,像罗马城的“万神祠”大教堂。那教堂的圆顶大刺刺地开着个大洞,伸手就可以擒来云之白与天之蓝,连飞鸟与天风也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那万神祠对我而言远比圣彼得大教堂华美庄严。

而这蒙古包的顶也有一半是开向天空的。

尘沙上有一张薄褥,我就躺在那上面。仰头看天,天上有几粒星,刚好从那半圆形的天窗洒下,因为洞小,容不得满天星斗,但也因为只有那几粒,仿佛分外暗含无穷天机。

如果我能再多清醒一会,我就会看到小洞里的星光如何移位。我就能看到时光诡秘的行踪。然而,我睡去了,我无法偷窥一部时光的演义——反而,在暴露的半圆小穴里,我容整张大漠的天空俯视着我的睡容,且让每一颗经过的星星在窥视时轻轻传呼着:“看啊,那女子和我们一样,她正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老去。一如我们,有一天一觉醒来,我们都将烟消云散,恰如那一夜拔营的蒙古包,不留一丝痕迹。”

我睡去,在不知名的大漠上,在不知名的朋友为我们搭成的蒙古包里。在一日急驰,累得倒地即可睡去的时刻。我睡去,无异于一只羊,一匹马,一头骆驼,一株草。我睡去,没有角色,没有头衔,没有爱憎,只是某种简单的沙漠生物,一时尚未命名。我沉沉睡去。

4

“这是阿尔泰山。”她简单地说。

“阿尔泰山。”我简单地重复。

好像没有什么可说的,对,这就是阿尔泰山天山的北支。李白的诗啊!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它当然是,它一直就在那里,它一直就是。

我读过它的名字,在小学的教科书里。对我来说,它和“地球是圆的”“1+1=2”都属于童年时代牢不可破的真理的一部分。此时见它,只觉是地理书页里少掉的一页插图,现在又补上了,一切是如此顺理成章。

而这插图却一直展现在车子的正前方,我要怎么办呢?它如此美丽、安然而又不动声色。你的眼睛无法移开,因为广大的荒漠中再没有什么其他的视线焦点了。其实它并不抢眼,像古代恐龙一列长长的背脊,而龙正低头吃草,不想惊人,也不想被惊。四野亦因而凝静如太古。

阿尔泰山。我不知该怎么办。

我若能挥鞭纵马,直攀峰头,我若能逐草而居,驱羊到溪涧中去痛饮甘泉,我若能手拨马头琴,讲述悠古的战史,我若能身肩绫罗绸缎去卖给四方好颜色的女子……是的,我若是草原上的战士、牧人、行吟诗人或商贾,则阿尔泰山于我便如沙地的长枕,可以狎热亲呢。但我不是,我是必须离去的过客。

终于我们下了车,去走“约珥峡谷”。七月的山色如江南荷田,那绿色是上天一时的恩旨,所以格外矜贵。野花蔓开,使人不禁羡慕山径上的地鼠,它们把每个小山丘都钻满了洞穴,探头探脑,来看这一夏好景。

山沟的水慢悠悠地流过。

敖包立在路旁。是一堆碎石头叠成的一人高的小丘。

“经过敖包,骑者必须下马,行者必须伫足,顺时针方向绕一圈,然后前行。而且,不要忘了为敖包加一块石头。”

“蒙古人只记得他们是从大兴安岭上下来的,所以到了草原,他们还是想垒个小石堆来思念一下。敖包上方有时会插上许多根树枝,那是象征大兴安岭上的森林。”

原来,一个人在堆敖包的时候,他正肩负着整个民族的记忆!

一只沙雁飞起,羽色如沙,倏忽间消失了。

一路行来,我一直问自己一个问题:“这块土地,究竟是属于谁的?”然而,此刻,我忽然明白,“不,土地不属人类,不要问它属于谁,该问‘谁属于它,黄羊属它,灰鹤属它,沙雁属它,天鹰属它,地鼠属它,牧民属它,如果我爱它,我也属它……”

5

人在峡谷里走,左颊是山,右眉是山,两者仿佛立刻都要擦撞过来,不免惊心动魄。脚下又每是野花,走起路来就有点蹦蹦跳跳的意味,怕踩坏了一路芳华。生命在极旺盛极茂美之际也每每正是最堪痛惜的时分。

想起昨天在戈壁博物馆里看一只“银龙笛”,笛子镶银,银子打造成龙的形状,但整个笛身却是由一根腿胫骨削成的。

“这是一根十八岁女子的腿胫骨。”解说员说。

“为什么单单要用十八岁女子的腿胫骨?”我问。

“因为,十八岁就死去的女子,腿胫骨的声音最好听。”那解说员回答得斩钉截铁。她是一个大眼睛的女子,她回答的时候并无“据闻”“听说”等缓冲词,仿佛那腿胫骨的声音是她亲耳所闻。

我把眼睛贴在博物馆凉凉的玻璃上。看那致密呈象牙色的骨管。十八岁女子的腿骨又如何呢?从科学上说,十八岁女子是不至于骨质疏松的,但这一定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我走开去,一直想。

而此刻在七月的阿尔泰山山麓,在野花如毡的约珥山谷,我仍在想,那管属于十八岁女子的银龙笛的音色。我想那声音中必然有清扬和呜咽,有委曲和畅直,有对生命的迟疑和试探,也有情不得已的割舍和留恋——是这一切令人想起十八岁的女子,是某个年代草原上某些牧人对某个女子骤然逝去深感不舍吧?他们于是着手把她装饰成一截永恒的回音。

峡谷如甬道,算不算一管箫笛呢?流泉淙淙,算不算“阳春白雪”之音呢?我行其间,算不算知音之人呢?

峡谷深处竟是幽幽玄冰,千年相积而不化,想此冰当年曾见铁木真的铁骑,铁木真却不能重睹今夕这莹蓝晶闪的冰雪之眸了。六十五岁,大汗天子在围猎野马时从坐骑上摔下,从此他自这漠漠草原上消失。而积冰却千年万年,在山谷的曲径深处放其幽幽的蓝光。

???牛在吃草,地鼠作其鼠窜,溪在流,阿尔泰山(原文系“有金之山”)仍然炫耀着夕阳的赤金,“杭盖”(原文指有山有水之处)仍然很杭盖。这一切,好得不能再好。七点了,天仍蓝,云仍白,不安的砂雁仍飞来飞去想找一个更安全的草丛,草原上的夏天有用不完的精力,即使到九点钟,亦仍有堂堂皇皇的天光。

6

第一天,黄昏微雨,戈壁上出现了长虹——那样绝对的平面加上绝对圆弧,几何上最简单却又最慑人的美。而我没有带照相机,于是稍稍有些后悔。第二天,没有雨,因此有艳丽的夕阳,于是,我又有些后悔。

但是我还是坚持不带相机,对环保而言,照相多少是一项污染。如果真有艺术杰作,或者可以稍稍弥过。但我又是个极端蹩脚的摄影人,不如去借别人的来加洗。何况我一向哕嗦,旅行起来,连咖啡都带着,能勒令自己少受相机的干扰也总是好事。

由于没有照相机,我也许只能记得很少,我也许会忘记很多。但我已明白,如果我会忘记,那么,就让能记住的被记住,该遗忘的被遗忘。人生在世,也只能如此了。

——夕阳仍浮在山上,我们傻傻地坐在草地上,连一向拍照最忙碌的H也安详地抱膝而坐。

“快拍呀!”有人催他。

“不,不要拍夕阳,”他神秘一笑,“我干过太多次这种事了。每次看到夕阳漂亮就拍,拍出来,却不怎么样。下一次,又看到,又拍,洗出来,还是不怎么样……现在,不拍了!”

他一副“上当多了”的表情,我忽然不后悔了,了解真正碰到大美景的时候,有相机在手跟没相机在手一样无助。

“总不能什么好东西都被你拍光了!”我的语气仿佛有点幸灾乐祸似的,“上帝总还要留一两招是你没办法的!”

7

我对歌者布鲁博道尔济说:

“给我们唱一首歌吧!”那时候我们的车子正驰向归途,夕阳尚衔在山间,“给我们唱一首跟马有关的歌,好吗?”

“啊!蒙古的歌有一半都跟马有关呢!”

我从没想到,原来只打算提他一下,好让他比较容易选一首歌,不料竟有一半的歌都和马有关。

道尔济是文化协会派来与我们同行的,他办起事来阴错阳差,天昏地暗,可是他只要一开腔唱歌,我们就立刻原谅了他。他使我们了解什么是“大漠之音”。和西南民族比较,西南民族是“山之音”,其声仄逼直行,细致凄婉。草原之音却亮烈宏阔。欢快处如万马齐鸣,哀婉时则是白杨悲风。

“你们是两条腿走来的,”歌手说,“所以也要学会两首蒙古歌带回去。”

奇怪的逻辑,但我们都努力地跟他学会了一首情歌。

车在草原上急驰。也算是一种马吧。布鲁博道尔济真的唱了一首骏马的歌。新月如眉,俯视着大草原。

我把整个头都伸向车外,仰看各就各位的星光,有人警告说:“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

怕什么呢?整个南戈壁千里万里的碎石滩上,就只我们一辆车。没有电线杆,没有路、没有人,这伸出来的头颅惟一会撞上的东西只是夹着草香的清风罢了。

8

他们在溪畔生了火。我们到达的时候只见他们不断地找些拳头大的溪石来烤。烤到石头开始发红,他们就在一个密封的锅子里丢了一层羊肉块加一层石头;再一层羊肉,再一层石头。然后锅子密封,放在余火上,大家微微摇动那锅,好让锅里的石头不断去烫肉,大约半小时吧,肉就熟了。

开了锅,先把石头夹出,石头先遭火烤,又被羊肉汤浸,弄得乌黑油亮的,每人发一块,放在手心里,因为烫,只好在左右手之间抛来丢去,据说这是活血的,于身体大有好处。戏罢石头才开始吃肉。肉锅旁还有一桶溪水煮的粗茶,倒也消渴。大伙儿就大碗茶大块肉地吃起来。

前两天,宴客的桌上有一瓶法国白葡萄酒,当时大家都被极烈性的伏特加镇住了,C眼尖,叫我把这瓶葡萄酒留着。此刻拿来泡在溪水里,不一会就冷沁入脾了。当时靠着山壁还铺着一张大被子,大约是六(口尺)乘十五(口尺)吧!其实不是被,是蒙古包外围的围毡。大家或坐或倒,喝一口半口葡萄酒,吃刚刚宰杀刚刚烫熟的蒙古种土羊(蒙人亦认为“洋种羊”较腥膻),这种大尾羊极其纯正鲜美。溪水在峡谷间流,云则在峡谷上飘,世上也竟有这种好日子。

“这是成吉思汗餐,”当地人解释,“成吉思汗出征前都是这样吃的。”

其实用这种热石头来烫热的煮法跟台湾乡间“煨番薯”的道理相近,出征前这样吃倒是对的,行军伙食总以简便实惠为上。

此刻我们并不要出征,却也享尽美福,不禁愧然——然而生命中的好事都是在惶愧中承受的吧?我没有开天辟地,我没有凿一条溪或种一朵野花,我不曾喂一头羊酿一瓶酒,却能一一拥有,人在大化前,在人世的种种情分前也只有死皮赖脸去承恩罢了。

啊!不知道生命本身算不算一场光荣的出征?不知道和岁月且杀且走边缠边打算不算一种悲激的巷战?与时间角力,和永恒徒手肉搏,算来都注定要伤痕累累的。如果这样看,则大英雄出征前这一锅犒军的“贺尔贺德”(指带汁煨肉),我或者也有资格猛喝一口白酒而大嚼一番吧?

猜你喜欢

秋千
小巫婆坐在秋千上
藤蔓秋千
秋千、孩子和四季
为什么秋千能越荡越高
迷你秋千
荡起秋千
秋千上的爱
星星的秋千
NO.4 秋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