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阈下的文艺繁荣刍议
2009-09-01向盛
向 盛
一个社会的和谐,在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和谐的文化精神。构建这样一个社会,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可靠的政治保障,也必然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文化条件、优秀的文艺作品。
先进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撑,文艺与和谐社会在思想与旨趣上同气相求,同声相应。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文艺都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多样性的统一产生和谐,以人为本既尊重多样性,又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这一方面增强了各类主体的主体意识和竞争观念,从而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另一方面,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矛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具有丰富的内涵,它主要包括人自身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和谐几个方面。而这几个关系层面正是以和谐之美为旨归的文艺所要处理的全部内容——无论题材内容、思想内涵还是艺术形式。艺术的关注点大抵无外乎世态人心。于是,人心得以净化升华,生命境界得以提高,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就得以协调,整个社会就得以和谐发展。
“和谐”是古今中外各类艺术追求的目标,和谐之美是文艺的思想之旨、形式之宗,是内容的旨向与意义,也是具体的艺术实现形式。在古今中外的文艺美学观中,“美在和谐”的观念始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毕达格拉斯学派提出的“美是和谐”的观点,认为“美是和谐于比例”,“和谐是杂多的统一,不协调因素的协调”。从此,和谐作为一种重要思维方式和原则一直贯穿在文艺的创作中,渗透在文艺的欣赏中。而中国传统美学更是以“中和”之美为核心范畴。作为中国思想的两大源头,儒家重在宣扬人与自身、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和谐,如《论语》中说:“礼之用,和为贵。”今天的众多美学流派,也大多以和谐的思想为其重要命题,如实践美学重在主体与客体的和谐统一,生命美学侧重个体生命现象的多元统一,生态美学强调人与自然的生态共生,各种实用美学更是追求产品的功能和美的和谐统一。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谐的文艺和和谐的社会一样都要求存异求同。
文艺的和谐首先体现在文艺的多样性上。艺术的门类有多种,各门类内部的流派风格又允许有不同,而每个流派风格反映社会人生的侧面又各有选择。高雅与通俗并存,喜剧悲剧和正剧共在。这样的文艺才能满足人们对精神产品多样化的要求,才能温暖抚慰具有不同经历、不同心情的人们的心灵。
另一方面,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和谐的文艺不是简单的一片颂扬,不是天真的一派祥和,而是矛盾之中的统一,是冲突之后的和谐。文艺是不惮于反映社会人生的阴暗面的,甚至往往以忧患意识和批判精神为能事。文艺为社会的肿瘤开刀,这是文艺的特长,也是文艺的社会使命。我国当下的文艺格局是多元并存的整体,主旋律文艺、精英文艺和大众文艺三足鼎立,多元共存。主旋律文艺在担当社会责任、反映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需要我们每一位从事先进文化建设的工作者发挥自己的作用,来改变这种失衡的生态现状,为建设先进文化和推动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营造一种良好的文化环境。
繁荣文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途径。优秀文艺作品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社会风尚、行为规范、价值取向为一体,是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和评价。对全社会而言,优秀文艺作品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内含着人们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
积极促进文艺繁荣,有利于树立共同理想,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积极促进文艺繁荣,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不仅有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良好氛围,而且有激发人们创造活力的人文环境。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在我国现阶段必然包含着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当前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和谐社会的构建活动中,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文艺大繁荣是我们文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时代担当。
推动文艺大繁荣,同样必须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文艺的大发展固然不能等同于文艺的大繁荣,但没有文艺的大发展则肯定没有文艺的大繁荣。事实上,我们要推动的文艺大繁荣,必然是发展基础上的繁荣,发展前提下的繁荣,也是发展进程中的繁荣。没有发展这个基础、这个前提和这个进程,我们的繁荣将会显得浮泛、迟暮和僵滞。
推动文艺大繁荣,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时刻提醒我们文艺大繁荣的宗旨是“造福于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化的社会需求体现出社会的文明程度,也会具体体现为对文化人的尊重。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文艺工作者要把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作为本职工作的价值取向,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文化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时代担当。推动文艺大繁荣,我们文艺工作者要积极投身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这个实践是我们文艺创作的不竭源泉,也是我们文艺创新的持久动力。
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提出“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这不仅意味着我们文艺工作者应关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的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而且意味着我们也应积极投身这一实践。这一实践无疑是我们推动文艺大繁荣的不竭源泉与持久动力。就文艺的构成形态而言,我一直认为它的不二法则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一个和谐健康的社会与文艺的繁荣肯定会形成良性的循环,即文艺繁荣有利于社会心理的健康和谐,社会的健康和谐促进着文艺的起飞翱翔。美好的文艺作品最终是以构建和谐社会即幸福美好的生活而不是戕害生活戕害人为归宿的。
文学诉诸爱心,表达了对于价值特别是我们的核心价值的珍视,文艺最终使人提升与快乐而不是暴躁与疯狂,从而达到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