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记者”与媒体责任
2009-08-31赵代君张翀
赵代君 张 翀
[摘要]所谓“公民记者”并算不上真正的记者,只是业界与学界对公民参与新闻传播、履行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一种鼓励。“公民记者”时代,如何因势利导,扬长避短,规范“公民记者”参与传播,是媒介不可或缺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公民记者媒介责任
公民记者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每一个将自己所见、所闻提供给公众的公民,被人称之为“公民记者”。小到菜价涨跌的平常,大至抗震救灾的深沉,“公民记者”的身影不断闪现在当下中国的话语圈。作为一种新兴舆论力量,以草根名义出现的“公民记者”,在弥补媒体信息渠道不足的同时,也让人们越来越关注。
在学界,一般地,人们把非专业化新闻传播者或公民新闻的提供者称作“公民记者”。这一提法在我国新闻界出现的较晚,近年来才被业界和学界所重视和提及。这是与我国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状况相一致的。央视著名记者柴静在博客文章《是公民,也是记者》中提出:“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批评权和建议权,公民可以通过提出批评建议、新闻报刊、来信来访等形式行使这项权利。”她鼓励更多的人来充当“公民记者”。
在我国新闻事业发展史上,从解放之初到上个世纪80年代,媒体的信息来源主要依靠的是各自的通讯员队伍。来自各个不同行业的通讯员为媒体提供了大量的稿件,为媒体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持和保障。然而,这些通讯员基本都是各个行业或者各个单位的新闻代言人,他们提供的稿件基本是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情况,在主要依靠通讯员的媒体时代,少有来自基层群众的鲜活的社会新闻和公民新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民意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的意愿不断增强。在上个世纪90年代,逐渐出现了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的报料人,这些报料人都是普通的基层群众,他们有的是因为自己遇到的困难和不平事向媒体求助,有的是将身边发生的新鲜事、有趣事、突发事、感人事提供给媒体,他们是生活中的有心人。本世纪初,一些经常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的人,逐渐将此作为一种职业,他们以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换取线索费作为谋生的手段,主动地、有意识地寻找新闻线索。新闻线人职业化的出现。为公民记者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如今,随着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以及现代科技的发展,公民记者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应当说,公民记者是社会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现代通讯发达的产物,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公民记者往往是社会新闻、民生新闻的信息收集者和传递者,帮助媒介完成社会守望者的职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已成为当代中国新闻报道的一道景观。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以人为本”,依靠群众办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依靠线人办报,体现了以“人文主义”为中心的现代办报理念,扩大了我们的视野,使我们的眼光更深更远。新闻媒体要取信于民、提高公信力,就要紧紧依靠群众、依靠线人。
公民记者对媒体的积极作用
公民记者生活在社会的各个阶层,是“深入第一现场”的最有发言权的“记者”。“公民记者”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他们有条件接触到丰富的第一手的新闻素材。并有机会成为某些突发性事件的现场亲历者或目击者。无论从地域性,或者行业性来说,都将极大地扩展“记者”的内涵与外延。
一家媒体要做好社会守望者的角色,就要将触角最大程度地伸向社会的各个层面,全社会的公民都充当媒体的耳目喉舌。对于公民记者,我们应当科学地看待,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可能是很偶然地向媒体提供了一条线索或者一个情况,但是,他们这些情况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揭露社会丑恶,反映社会现象的作用,为我们社会的发展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必然要经历由通讯员到新闻线人,最后到公民记者的演变,在公民记者时代,社会上每一个公民都能够履行记者的职责。推动社会继续发展进步!
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现代科技的高度发展。使得每个公民都能使用原来只有记者才能使用的专业设备,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可以通过传统媒体或者新兴的媒介方式,例如博客、论坛进行发布。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民记者已经具备了传统记者记录和传播信息的能力。
事实上,公民记者已经在一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事件上发挥出强大的力量。展示了媒体和职业记者关注不到,甚至无法看到的社会真实面,开拓了媒体的视野,丰富了媒体的报道,推动了媒体的发展。这一非主流记者,以呈现着主流媒体没有报道,或来不及报道,甚至不愿报道的角色扮演。
当今时代,人人都有机会做“公民记者”,因为他遍布每一个角落。因此,更有机会向主流媒体提供第一手资料。从而对主流媒体起着“辅助”的作用。加强了主流媒体对突发事件准确、及时的报道。“公民记者”的出现,能带给主流媒体更多的第一手资料与资讯,讓主流媒体更迅速掌握情况。可见。“公民记者”的出现,与主流媒体并非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
将公民记者当做媒体伸向社会的触角,丰富媒体的报道内容,应当是媒体尤其是传统纸质媒体在新的竞争环境下,抢夺信息源,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之一。武汉晚报十大明星线人的评选以及新闻线人俱乐部的成立,在全国媒体中处于领先地位,这一行动充分彰显了武汉晚报为百姓谋利益的办报方针,同时也是武汉晚报一直张扬的双品牌战略的升华!评选出的十大明星线人,有的是最忠诚的、有的是最勤奋的,有的是最时尚的,各具特色。应当说他们是成熟的公民记者中的代表,他们中间有几十年如一日地支持媒体工作的通讯员。也有常年活跃在一线的职业线人,还有活跃在网络上的拍客红人。他们的出现,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他们身边的人纷纷加入武汉晚报线人俱乐部,武汉晚报在武汉地区公民记者群体中有效地掌握了主动权。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系系主任刘九洲教授认为,武汉晚报率先成立新闻线人俱乐部,为报纸不断突破不断创新提供了原动力,是具有远见性的重大举措。
公民记者对媒体的负面影响
当然,公民记者毕竟不能等同于经过媒体专业培训的记者,由于他们来自社会的各个不同阶层,人员的素质难免参差不齐,他们中的很多人可能是出于某种兴趣、爱好。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也可能是出于个人私利,以致于他们很多时候并不能真正履行起记者的全部职责。例如,因成功报道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而名声大噪的周曙光被网友称之为“中国第一个通过博客关注并参与公共事件的‘公民记者”,他却自称“我做这些只是为了成名然后赚钱”。他的这番肺腑之言似乎与“记者追求公共利益”的职业操守极不相称。
由于受到自身经历和综合素质的制约,公民记者中间的一些人并没有
以“公共利益”为自己报道的最终依归,而是单纯地追求个人利益。例如,武汉地区曾有一位经常与媒体联系的报料人,虽然他发布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传统的纸质媒体,但他的公民身份使得他应当算作是公民记者的一员。然而,他在媒體中建立了自己的地位后,就开始以某一个特殊群体的代言人自居,不仅媒体想找这一群体了解情况时必须找他,甚至连这个群体内的成员试图联系媒体也必须要通过他,否则就会受到他的阻扰。他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将媒体这一公共资源当成个人扬名的工具。最终,他被媒体和他自认可以代表的群体所抛弃。
由于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公民记者们难以对一个事件真正做到追根溯源,即便是一起火灾,或是一起车祸这样的突发事件,公民记者们也难以从权威部门那里得到有关原因、损失等核心的权威意见。这样,他们做出的报道,有时难免有失偏颇,或者在核心问题上片面失真,甚至出现虚假。
公民记者时代媒体不能缺位
值得警惕的是,草根的“报道”同样不一定就代表真相,“公民记者”的“新闻报道”因为监管的缺失和个人能力有限,也会失之偏颇甚至不真实。
有学者提出,公民记者时代全面到来的时候。记者这个职业会走向消亡。我们认为,当公民记者时代全面到来的时候,记者这个职业非但不会走向消亡,而且会更为重要。正是因为公民记者存在着缺憾和不足,才更需要我们具备高度职业素养的记者和媒体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责任。推动公民记者的健康发展,创建社会的和谐舆论环境。
首先,媒体应当履行好把关责任。公民记者所能发布的信息,必须通过媒体这个大平台,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离开了媒介这个渠道,信息是无法发布的。媒体从记者开始就应当有很强的把关意识,不能人云亦云,应当在公民记者报道的基础上加以核实。对新闻事实的辨析与判断,是记者的基本职责。
其次,媒体应当履行好自身的社会责任。媒体是社会公器,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媒体与生俱来的社会责任。无论是经过媒体正式培训的记者,还是公民记者都应当牢记这一点。媒体自身更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这样才能时刻不放松自己的把关意识。
第三。媒体应当注重公民记者的教育与培训。一些人或许掌握了一些新闻知识,或许具备了一些专业器械。但他们终究没有经过专业的新闻业务培训,对新闻原则和新闻理论知之甚少。媒体在团结、运用公民记者的时候。不应当只是一味地索取信息和稿件,而忽视了重要的培训工作。
在公民记者出现的同时。我们的媒体和记者不能缺位。要继续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加强对公民记者的培训,坚守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好社会动态的守望者,社会问题的预警者,社会丑恶的鞭挞者,社会道德的审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