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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记

2009-08-31

读书文摘 2009年8期
关键词:东湖桃园工作组

李 新

1964年的夏天,一个闷热的晚上,我忽然接到通知,第二天要到人民大会堂去听重要报告,不得缺席。第二天我按时前往,会场不大,坐满了人。台上,所有在京的政治局委员和元帅们都到了。全场鸦雀无声。我心想,是谁作报告呢?这么严肃。一会儿,周总理引着刘少奇走到台中央,向旁边的人问了一句话后,对大家说:今天是请少奇同志给大家讲话。

刘少奇开始讲了。虽然桌上分明有扩音器,但他并未坐下来,而是背着双手,在台上走来走去地讲。声音一时大,一时小,听起来挺费劲儿,但人们都很安静地听着。

他讲的大意是:中央不是有规定吗?中央和各部门的领导人每年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到下面去。可是你们为什么不下去呢?待在北京,什么情况也不了解;光会在上面发空头指示,怎么不产生官僚主义呢?下面的情况千变万化,新鲜事物多得很,只有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才能想出新对策,才能领导。你们看,王光美下去了,不是就发现了许多新问题吗?她现在写出东西来了,总结了许多新经验,很有意思。我看大家还是下去吧,赶快下去吧!说到这儿,刘看了周总理一下,然后对大家说:谁要是不下去,就把他赶下去!他的讲话到此就戛然而止。

周总理大概也没有想到刘少奇的讲话如此简短,所以当刘的讲话结束时他感到突然。但仅是略一迟疑,就马上起来圆场。他很温和地对大家说道:少奇同志今天的讲话,虽然很简短,但是很重要。我希望大家赶快下去参加“四清”,执行中央的决定。又说,王光美的报告,中央即将作为正式文件发下去。并转身向刘少奇说:我看可以让光美到各单位去作报告嘛。然后对台下大家说:各单位都可以请王光美同志去作报告,口头报告比书面报告会更生动些、丰富些。随即宣布散会。

这个会议,连头带尾,总共不过一个钟头。在这么大热天把这么多高级干部集中来“训话”,人们是非常不满的。退出会场时,我就听到有人议论说:这是干什么?这不是“听训”吗?走出大会堂,在下台阶的时候,我前面有两三个军队干部也说了些难听的话。当我走近时,他们都回过头来看,原来都是熟人,彼此相视一笑。

随后王光美即到各机关讲“桃园经验”。虽然几次发票给我,但我一次也没去。不但没听报告,连中央转发的关于“桃园经验”的文件,我也根本没有看。这也好,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造反派说我吹捧刘少奇、王光美,吹捧“桃园经验”,顾亚立即起来更正,说“四清”时他给我当秘书,“桃园经验”的文件一直放在他那里,我从来没有看过一眼、提过一句。于是,关于吹捧“桃园经验”这条罪状,便从我的许多“三反”(即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罪行中取消了。

听了刘少奇的报告后,各单位立即组织工作队下去“四清”。近代史研究所参加“四清”的地方,最后决定在甘肃省张掖县(古甘州)。

黎澍和我都没有参加去张掖的筹备工作。黎澍因在《光明日报》发表的《让青春发出光辉》,遭到全国性的批判;我则因1963年到四川讲学,也被批判了一番,因此我们俩都被排斥了。主持筹备工作的是刘大年、张崇山和祁式潜。

一天,近代史研究所要我到会议室参加“四清”动员会,我去了。会上发的“四清纪律”真严格,其中有一条是“四清”期间不许谈恋爱。我看了以后觉得好笑,便信口说道:“中央说‘四清要分期分批地搞,要搞好多年。不许谈恋爱,行吗?我们这些年近五旬的人,倒也没有什么,不过也难说,也许还有人憋不住呢。至于年轻人,要等到‘四清完了,恋爱才开禁,这样的规定合适、合法吗?行得通吗?”本来会场空气十分紧张,我这几句话倒把大家都逗乐了,大家叽叽喳喳地纷纷议论起来。当讨论得莫衷一是的时候,刘大年忽地向我问道:“李新,你说怎么办?”我满不在乎地答道:“很好办嘛,到甘肃去,听甘肃省委的不就得了吗?何必另搞一套,多此一举。”我的话一说完,大家都表示赞成,于是所里自定的那许多条纪律便被搁置起来了。

刚过了国庆节,我们就启程赴甘肃了。在这之前,我和黎澍送陈旭麓回上海,在车站遇雨,北京的天气顿时冷了下来。时值黄昏,一种凄凉的感觉袭上心头,很不是滋味。我们去甘肃时,是大队人马共同“开路”,送行的人也不少,倒很热闹。不过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下,大家都不肯多说话,人们的心头都很压抑,那种滋味也很令人难受。汽笛高鸣,火车缓缓开动,车上车下的人挥手舞巾。我听见孩子们在高声喊叫“爸爸再见”时,心中感到无限的凄楚。我一生中经过多少次别离啊,但那些都是壮别,只有这次与家人离别和几天前与陈旭麓的送别,才使我领略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别离滋味。无怪江淹在《别赋》中说:“黯然魂销者,惟别而已矣”。

上车后我即倒卧铺上,想把情绪稳定下来。但天气是阴沉沉的,山是光秃秃的,田野是茫茫然的,我时卧时坐,心中仍是烦躁不堪。于是便想作诗词以解闷。开头还有些灵感,凑成了几句:“挥手登车何处去?君往江南,我往河西路。冷落关河秋色暮,行行行过山无数。”

后来灵感不继,写不下去了。随着轧轧的机车声,我也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凭窗一看,入眼俱是沙漠。于是又返身上铺,直至兰州才下来。

从北京到兰州,一路上都是祁式潜在那里指挥。大家都默默地听着,既不拥护,也不反对。在队伍即将从北京出发时,刘大年向大家宣布:这次参加“四清”的队伍由一个临时党支部领导,支部委员三人:刘大年、祁式潜、李新,刘大年任书记,祁式潜任副书记。由党支部直接向群众发号施令,根本不符合我党的建党原则和共和国的宪法,但从“反右派”以来,人们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了。而一个由三人组成的党支部委员会,竟有一个支部书记和一个副书记,另以一个委员作陪衬,这种滑稽的做法,简直把党章糟蹋得不成样子!但没有一个人出来说话,我也不能说话,因为谁说话谁就要挨整,被定为反对党的领导,反对无产阶级,反对社会主义……总之,不是右派,也得是右倾。就因为这样,祁式潜才能趾高气扬地在那里瞎指挥,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到兰州后,祁竟然在一次大会上指责王思玉给陈铁健缝被子。陈和王是一对公开的恋人,怎么不可以互相帮助?即使是一般的男女同志互助,也是正当的,无可指责呀。我实在难以忍受,决定站出来说话了。尽管陈是我的研究生,我还是不避嫌,在支委会上对祁式潜提出了严厉批评。但他说是在“维护纪律”,我就质问道:“哪里有不许男女同志互助的纪律?”他回答说:“‘四清期间”。我说:“难道‘四清期间男女互助就犯了法?”他说:“‘四清期间是不许谈恋爱的。”我说:“这是谁的规定?谁作出这样荒唐的规定?”刘大年见我很生气,也很认真,便出来打圆场。他对祁式潜说:“所里那些规定暂不执行了,等着执行省里的规定好了。”我于是又问刘大年:“所里又有什么新规定吗?”他连忙说:“哪里,哪里,我是说等着省里的规定嘛。”随后他就把话题岔开了。

在兰州,我碰到了副省长王孝慈。抗战时期他和我在太行分局同事,他即将调离甘肃,向我介绍了不少甘肃的情况。他说:甘肃的灾情很严重,饿死的人不少。省里对你们来参加这里的“四清”很重视。李友九(省委书记)担任“四清”工作团总团长,汪锋(省委第一书记)也要去参加。现在大家的情绪都很紧张,凡事谨慎一点为好。好在你和老九(指李友九)很熟,有事可以找他。几天以后,王孝慈就离开了兰州,从此以后再未见面。

在兰州,决定我们“四清”的地方是张掖的乌江公社,由甘肃省永靖县的干部和我们近代史所的一帮人共同组成一个工作队,永靖县县委书记担任工作队队长,刘大年参加领导。我被分配到乌江公社的东湖大队担任工作组组长,这个工作组也有永靖县的干部参加,他们的县委宣传部长担任工作组副组长。

从乌江公社到东湖大队不过十多里路,由于我们是吃了第二顿饭才起身,加之逆风而行,路又不熟,所以走到东湖,已是掌灯时分了。根据工作团的规定,凡是地、富、反、坏、右和村干部以及他们的亲属的家,工作队员都不能住,结果能住的贫下中农家一时又很难找到,只好住进牛棚了。东湖大队(从前的乡)共有十二个小队(从前的村),我们把工作组分成四个小组,分别住进四个小队。我带一个小组住在大队所在地东湖村,除女同志外,我们集中住进退伍军人李富祥家里。李家共有两间屋,外间不到10平方米,有一个小炕;里屋是灶房,没有墙,是临时搭起来的,能挡雨却不能挡风。李富祥光棍一人,住在这房子里倒很宽敞,我们去则显得太小了些。我们一到,李富祥就要把外屋让给我们,自己住灶房。我们也争着住灶房。最后决定大家一起挤住外屋,灶房不住人。这么一来,外屋炕上炕下都住上了人。刚安顿好,李富祥不知从哪里端来一盘油饼请我们吃。这油饼和北京的不一样,也不像南方的油条,因为那些都是油炸透了的。这里所谓的油饼,只是把一些粗面捏成团,在油锅里滚几下即捞出来,而且因为油少,外面全是黑糊糊的。即使是这样粗糙的东西,在当时当地也是美味呢。但我们因有严格的纪律,大家都坚辞不受。这样推来推去,李富祥很不高兴。我见此情景,觉得如果辜负了他的一片诚意,以后必不好相处;于是拿了两个油饼出来,分给每人一片,并对李富祥说:“你当过解放军,我是老八路,咱们军队的纪律你是知道的。何况我们今天是吃了饭来的,肚子并不饿,现在我们一人吃一口,领你的情,以后咱们就都是好同志。”大家全都笑起来,又谈又笑地挺欢畅。等李富祥端着盘子出门以后,我对大家说:“今天我们可违反纪律了,是不是要把这情况向上报告一下呢?”大家都说:“干吗要报告?一报告准会倒霉的。”我又说:“既不向上报告,那就谁也别往外说。”大家齐声说:“好!谁往外说谁就是混蛋。”人心如此一致,我也就放心了。

进村后我们就开始访贫问苦。其实这里的贫苦一看便知,何待访问?每个家庭都一无所有,床上有条破被就是比较富裕的了。太阳出来,北墙根就有一群“日光浴”者,老头、老太太光着上身,十二三岁以下的男女小孩,全是赤身裸体。为什么?没有衣服穿。还有两三个小队,十几岁的大姑娘没有裤子,一家人合穿一条,谁出门谁穿。多么凄惨的景象呀!李友九、汪锋他们知道这种情况后,才把省里的救济物资集中往这里投放。但灾情太重,灾区太大,分到每家每户的东西也就少得可怜,哪家能分到一条被子、一两件衣物就是天大的幸运了。

经初步了解,这里受“大跃进”的灾难很深,三年困难时期饿死的人很多,几乎每户都有。中监委书记钱瑛曾于当时带领工作组来做过调查,并发了些救济品。群众对中央工作组印象很好,敬若天神。我们这次从北京来,而且也叫工作组,群众就以为中央工作组又来了,对我们的希望很大。他们哪里知道我们是来搞阶级斗争、搞“四清”的,是专门整那些“四不清”干部的呢?由于群众对我们多怀好意,所以我们了解情况比较容易,访贫问苦效果也很好。但我们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并不满意。我们要的是村干部“懒、馋、占、贪”的材料,谁如果不反映这方面的材料,我们就认为他是包庇村干部,受了村干部的收买。慢慢地,群众见我们爱听假报告,不听真情况,一些老实人就和我们疏远了。

“四清”像历次运动一样,一开始就要放手发动群众,对所有的村干部都要大胆怀疑,用各种方法搜集材料来开展斗争。尽管是捕风捉影来的材料,也都信以为真。还在北京的时候,中央文件就已指出农村政权有三分之一以上不在我党手中。到了张掖以后,各处传来的情况更为严重,似乎绝大部分的村干部都烂掉了。例如西北局的试点长安,北京的通县,还有安子文在山西某县的经验介绍,都是按照“桃园经验”的看法,把农村看成一团漆黑。这和1947年“搬石头”的情况颇为相似,只是对区以上的干部没有包括进去罢了。而对村干部却看得比“石头”还不如,正因如此,“四清”以“桃园经验”为榜样,不但不相信村干部,而且也不相信群众,进村的时候不开群众会,先搞秘密串联,搞得很神秘,竟像在白区工作一样。工作组因为先入为主,所以看见村干部就不顺眼,总以为他们都是“四不清”干部,偏听偏信,只要得到一点“四不清”的材料就穷追不舍,已成了工作方法。这样也就自然会产生逼、供、信的错误。和历次运动一样,开始不防“左”,只怕右,一定要等到出了无数乱子以后再来纠偏。工作组的权力很大,可以任意隔离审查(等于逮捕);可以随时审问(等于私设公堂);即使逼死了人,也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所以在“四清”中逼死的村干部是不少的。即以乌江公社而论,人命案不下十余起,我们东湖大队也死了一个人。我身为工作组组长,未能阻止这种惨痛事件的发生,心中确有愧疚。但仔细想来,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个人又怎能阻止得了呢?附近有的大队已突破大案,一天之内全村主要干部都已交待,虽然我听了不相信,但总团已作为经验通报表扬了。我们有的工作队员为此加紧逼供,因而发生了惨案。我当时分工负责对支部书记进行审查,我曾到他家看过,根据观察所得,我认为多吃多占,他肯定有;但若说有多大数量的贪污,则很不像。因为除炕上有一领席子一床被子外,他也是家徒四壁。我跟他谈话多次,都是说明政策,鼓励他交待,并希望他能动员全支部的党员,特别是村干部中的党员交待问题。他问我还可以由他召集党员开会吗?我不敢答应。我心里很明白,现在已有人说我右了,若答应他召集党员开会,我必定是个“大右倾”无疑。但若以党章论,他是党员选举出来的支部书记,现在又没有撤销他的职务,他怎么不能召集党员开会呢?可是历次运动形成了一种惯例:只要运动一来,什么党章,什么国法,全都不要。这就是“老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四清”和“三反”、“五反”、“反右派”等运动一样,死人寻常事,不足为怪。至于在张掖,“大跃进”饿死那么多的人,现在“四清”死几个人,更没什么稀罕了。但是对东湖大队死人事件,我还是认真追问了一番,并要大家引为教训。尽管永靖的干部比我们近代史所的人更“左”一些,但我对本所的干部要求更严,我要他们未经向我报告不得隔离审查村干部,更不得任意设法逼供、诱供,要调查研究,注重事实。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逼供的现象少些了。当然,因此战果也就不那么辉煌,也不能得到表扬。但等到后期进行甄别时,我们的工作也就比较好做了。

对待干部如此,对待“民主补课”也是如此。所谓“民主补课”,就是找出漏划的地主富农来斗,或是对斗得不彻底的地富分子再拉出来斗争。我们没找出一户漏划的地富分子,只得把对贫下中农不服的一家地主又斗了一次。事前准备诉苦时就宣布我们的政策不许打人,所以斗争会上,只动口,未动手,斗争对象认了错并保证以后“口服心服”了,也就完事。现在回想起来,这样做也很滑稽。但当时若不如此是怎么样也过不去的。

因为“四清”的具体过程多是些无聊之作,写出来也没有多大的意思,所以不想再赘述。

1965年的春节,虽然是在艰苦的环境中,我们过得还是挺高兴的。就在节日期间,传来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全国工作会议讨论纪要》,也就是“二十三条”。人们当时对这个文件,是衷心拥护的,并一时引起很大的兴奋。

我们东湖大队工作组讨论“二十三条”的时候,争论非常热烈。永靖县的同志们多数思想不通,认为我们原来那一套搞法,也是根据中央指示办的,因而成绩很大。现在中央来了新的指示,我们照办就是了,用不着大张旗鼓,大肆宣扬。近代史所的多数同志则认为“二十三条”有许多新精神,与“桃园经验”大不相同,甚至是批判了“桃园经验”中的某些做法,例如搞秘密串联等神秘化的做法,就受到了批评。更重要的是对干部情况的估计,“二十三条”没有提多大比例的干部烂掉了,而说“我们绝大多数干部是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这样一来,我们几乎把所有的村干部一律打倒的做法显然就错了。“二十三条”中还明确规定“要从当地情况出发,实事求是”,“要摆事实,讲道理,防止简单粗暴的做法,严禁打人和其他形式的体罚,防止逼、供、信”。而我们实际上与此相反,违背了这些规定。如果不把这些问题讨论清楚,明确正确和错误的界线,勇于承认错误,纠正错误,我们便不能使东湖的“四清”工作得到较好的收场。

因为我是工作组长,不便于和永靖的同志们在会场上公开争论,便推举了两三个同志根据“二十三条”的明文规定,针对永靖县个别同志明显的错误言论展开严肃的批评。永靖县的干部大都是农民或小知识分子出身,哪里顶得住近代史所这些人的攻势?何况发言者上有中央指示,下有村里的事实,有理有据,讲得头头是道,令人信服。我们的曹大个儿,平常并不大爱说话,在这次辩论中却大出风头;他几次发言,都是长篇大论,讲得有声有色,并能抓住要害,使对方无言以对。我为了缓和会场空气,常常在适当时机,出来总结一下,让大家取得一致的意见就停止争论了,所以讨论的结果还不错,思想上基本上按“二十三条”统一起来了,同志之间又没有伤了和气。

经过深入的讨论后,我们贯彻执行“二十三条”比较顺利,隔离审查的村干部都放回了家。为了定案,先进行细致的调查了解,然后根据事实,为所有被审查的干部做了结论。凡是没有证据的条款都取消,只把证据确凿的一条一条地定下来。这样,真正有贪污行为的干部只是少数,多吃多占的虽然比较多,但数目字大大地减少,不但比原来搜集到的数少,而且比本人承认的也要少,可见有些数字是逼供出来的。根据“二十三条”的规定,我们让每个确有问题的干部,自己作出了退赔的计划,经审定后按计划退赔。在我们离开以前,退赔计划大部分实现了,有些则暂缓到以后退赔。

三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这些事情仍记得清清楚楚。现在看来,这是毛主席1957年特别是1962年以来强调抓阶级斗争的必然发展。无怪一年之后,“文革”浩劫终于降临全国大地。

(选自《“四清”运动亲历记》/郭德宏 林小波 编/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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