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缺失
2009-08-31徐斌
徐 斌
摘要:在魏晋时代,人物追求个体生命的张扬以其决绝的态度和方式表现出来。但这种任情追求个体自由的背后隐藏着很强烈的仇怨意识,使得魏晋人物凸显在外的生活情状显得盲目和放纵;同时也通过对魏晋人物的仇怨意识来反思对“魏晋风度”的溢美之言,重新认识魏晋知识分子缺乏理性的生存状态。
关键词:仇怨意识自由死亡理性
《世说新语》是一幅包罗万象的魏晋时代的人物风俗图,“能以简劲的笔墨画出它的精神面貌、若干人物的性格、时代的色彩和空气。”魏晋人物的生活情状和精神面貌很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仇怨意识。它是长期文化历史积淀的一种外显:从早期的神话口头文学,到《诗经》中的《硕鼠》、《氓》,从《左传》中的复仇战争,到《水浒传》里的武松和清代《聊斋志异》里的鬼魂,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都隐藏着一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仇怨意识。《世说新语》里也有很多饱含仇怨意识的人物形象,他们有的是当时的名士,有的是当时的官员,通过对这些人物形象的重新认识,我们可以看到这种“魏晋风度”的背后是对理性的否定、对自我的放纵和对一切既存现实秩序的蔑视。
仇怨意识的不断积累会导致很深的仇恨心理,积聚到一定的阶段便会以很惨烈的方式表现出来,甚至不惜伤害另一个鲜活的生命。这种报复行动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两种不同的心态:一是对自己行为完成之后的空虚和后悔,产生一种内疚和亏欠的情感;二是对复仇行为本身感到自我满足,体验到压抑被释放后的快感。培根在谈到后一种心理时这样说到:“仇忾之心能压倒死亡”。这种“仇忾之心”是支持仇怨者进行复仇行动的内在动力,一旦释放出来就不管不顾天不怕地不怕,完全失去正常的理智,哪怕是以肉体的死亡为代价。在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结构中,仇怨意识起到双重作用:一方面它可以促使人不断磨练意志,克服现实困难,如勾践的卧薪尝胆;另一方面扭曲了人的性格和心理,使人心变得狭隘、人性变得狠毒,尤其当一个仇怨者将其全部生命和精神献给复仇行动时,那么这个人就成为了恶魔。
《假谲·6》写王羲之十岁时在王敦帐中听得机密,巧避杀身之祸的故事。这个故事中杀人事实成了一种不以为奇的事情,杀人者说什么时候下手就什么时候下手,没有什么伦理道德可言。也没有自我良心的束缚。换一个角度来看。杀人者和被杀者都有其很强烈的防患意识和杀人意识。王羲之儿童式的机智和勇敢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隐在的仇怨意识。他对时代的黑暗性和人性的仇怨性都有一定的了解,这种“了解”变成了他可以去复仇的理由,而他的逃离也正说明了他面对恶时的软弱,倘若他有强大有力他还会选择逃跑吗?这种逃避正跟越王尝胆的处心积虑一样,等待更好的机会实施报复。《仇隙-4》里记叙司马无忌听到杀父仇人到来后“抽刃而出”,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其复仇之心的强烈和行动的急躁都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他后来对其仇人的儿子也表现出了失去理智的表现:“无忌因夺直兵参军刀,便欲所侑载”(《仇隙·5》)。
魏晋人物除了显在的仇怨意识外,还有一种很微妙的仇怨意识,通过人物的生活细节表现出来:“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碾之,又不得。急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忿狷·2》)从这则短文里我们可以看到,仇怨意识的控制性和报复性从王蓝田性急、暴躁的脾气中散发出来,让人哭笑不得,那只不过是一只“鸡子”而已。王蓝田无法剔除心底的自我强烈意志,一旦外界的事物损害到自己的利益,他便会变本加厉地索取回来。荒诞的、可笑的行为中让我们看到了深隐的仇怨意识正在吞噬着、破坏着王蓝田正常的身心。这种闹剧色彩背后的仇怨意识正潜伏在极度这个极度推崇个性的时代里面,也潜伏在魏晋人物心底。又如《任诞·10》里记载:“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阮咸在宗族聚会时不用酒杯,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12》)。处在曹魏和司马氏两大政治集团夹缝中的阮籍在被迫和无奈中蓄积着幽怨和痛苦,个人的不如意只能通过另外的形式来宣泄,即呼啸山林、吃药饮酒和放浪外形。个体放荡不羁的形象背后深藏着对传统礼教的否定和叛逆,也是对自我现实人生不如意的抗争,“散发坐床”和与群猪共饮多少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这里其实就是属于魏晋人物的“真相”:努力寻求别人对自己个体价值的承认和品评。而获得承认和品评的方式就是这种与众不同的有着狂欢化色彩的疯癫行为。这其中还是有着强烈的仇怨情结和自我主义:对社会现实、对人性本身、对文化传统中合理成分的否定。其结果导向了一种自轻自贱而又自以为是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
还有一种对现实秩序“温和”的仇怨意识也值得注意:《世说新语》里频频出现魏晋人士钟情山水、雅好游览、隐居避世的生活,这样的生活状态所表现的“魏晋风度”为后人称道。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种闲优和豪爽的风度里面,人物的个性不断地张扬,同时又不断地遭遇伤害,人物的行动也表现出逃避和厌世的特征。无论品第的高低,还是所受教育程度的大小。生活在这个动荡时代里的人都为着自我的不得志和生命的短暂而心怀怨恨,对自我、他人与社会都是这样,并以种种怪异荒诞的方式来释放着这种意识。因此,在与其忍耐不如好好享受的精神指导下,在特立独行为着自我荣耀的诱惑下,药与酒、浪迹自然山水、追求形貌的怪异便获得了人生的意义。《世说新语》里的士人知识分子大多数都有着大小不同的官职,与汉代文人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为国为君的精神境界完全不同。他们在其位不事其政,纵酒放诞、纵谈玄言、浪迹山水者比比皆是。阮籍“厨中有贮酒数百斛”,醉酒成为一种生存方式(《任诞·5》);王澄“时贤送者倾路”,脱去衣服“上树取鹊子”,“得鹊子还下弄,神色自若,傍若无人”,(《简傲·6》)表现出无拘无束的自由情状;山简“日莫倒载归,酩酊无所知”,(《任诞·19》)放荡醉酒之容貌尽显于外;谢安也曾对勤政之人提出了苛刻批评,为清谈悠闲的生活姿态作辩护:王导所发出的“人言我愦愦,后人当思此愦愦”(《政事·15》)也是对自我荣耀的肯定,似乎除了学习他别无选择。
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张扬的时代,摆脱外在束缚而任情自我成为一种价值追求。但是在这种关注自我、蔑视礼教、越名教而自然的背后,表现出对传统中优秀文化因素的否定,妄图通过在没有理性缺失的状态中重新建构一套价值系统。著名学者林毓生认为“我们的价值系统是一个文化演进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我们只能对某一个或几个单独的价值根据另外的价值加以辩解与批判。但我们不能把文化演化过程中所肯定的每个价值全部拿来加以批判。假若我们要把所有的价值全部拿来批判的话(认为所有的价值都可能不是价值,我只接受由我的理性所创造出来的价值),那么我们的文化将要完全毁灭”。魏晋时代是一个思想大解放的时代。但同
时我们也要看到这种全面否定的背后隐藏着的某些不合理的因素。而这些“不合理因素”正是我们当下应该反思的。
魏晋时代是一个极度动乱动荡的时代。也是一个政治环境相对宽松的时代,各种玄学清谈、各种价值观伦理观争相兴起,使得人们往往把批判的矛头对准了先前的政治文化结构,而缺少在批判抗争时的审视与慎思。“魏晋士人在弃置儒学以群体利益为规范的道德评价体系的时候,大多是以种种违礼逆俗乃至荒诞怪异的行为来展示自已的个性,来体现个人的价值。……甚至连滑稽善谑、驴鸣长啸一类汉人谓之流外而不屑的事,也为时人津津乐道,争相仿效。”这种“违礼俗乃至荒诞怪异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不理性的、放纵自我意志的行为,是对“适中的态度、量力而行的态度”等常识性的规范的抛弃。如上述的阮籍就是典型一例,母死没有见到应有的哀悼之情,反而以醉酒的方式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虽然这种“散发坐床”的行为是想表明着、抗争着什么,但是这种行为本身已经不符合正常人性的常识了。在传统文化中其实还是有着许多优秀质素的,魏晋时代的人物却不屑一顾。个人价值的实现通过这种决绝的、违背理性的行为,以不符合常识习俗的方式否定丢弃所有伦理道德体系。
理性缺失的最高状态就是仇怨意识累积的顶峰。即以死亡的形式来对抗自我的虚无和残酷的现实。它呈现出悲剧式的特征,实践这种形式的个人似乎在向人们说明:他们已经找到了一种“生命的真实”。德国学者雅思贝尔斯说:“悲剧兀然出现在我们面前,展示出存在的恐怖方面,但这存在依然是人的存在。……崩溃和失败表露出事物的真实本性。生命的真实没有在失败中失丧;相反,它使自己完整而真切地被感觉到”。世人对死亡本身的关注,被其外在的价值吸引而转移了,也就是说。人们把更多的关注目光投向走向死亡过程中所包含的仇怨意识和决绝复仇行动,注意个体价值本身是否得到了更全面更激烈地张扬。所以,我们往往看到魏晋士人在最微弱、最残缺的自我价值追求中很悲惨地结束生命。这种自我毁灭性的追求是否真正达到了“人的存在”的维度呢?魏晋人物在仇怨行动中会承认自己的“崩溃和失败”吗?司马无忌的母亲的一系列心理活动正好说明了无所谓“崩溃和失败”的状态,当她把丈夫被杀的真相告诉儿子以后肯定释放了自己多年来压着自己的精神上的负荷,至于儿子具体怎么报仇就不是她能想到的,她也不愿去多想,她只要知道儿子会去报仇就心满意足了。在这样很短暂的诉说往事的过程当中,她也把自己所有的个体意志和想法以最大的勇气和胆量表现出来,不难看出这个妇人的仇怨意识怎样压抑着她,最后又是怎样如释重负的心理状态。
摆脱了儒学经学传统束缚的魏晋士人没有了永恒生命的妄想,没有了像秦始皇那样寻求长生不老之举的幼稚,也没有如《古诗十九首》作者那般毫无盼望的哀怨短叹,而是勇于面对生命短暂的现实,这种率真的生存状态既喜且怨,既悲且壮。《伤逝·3》里王济死时孙楚“临尸恸哭,宾客莫不垂涕”;《伤逝·7》里顾荣死时“张季鹰往哭之,不胜其恸”;《伤逝·15》里谢安死后,其仇人“直前哭,甚恸”……故事中生者对死者的哀痛和悼念,哪怕生前是仇人,但生者还声泪俱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仇怨意识在对死者的强烈哀悼中更悲戚地呈现出来,哀悼的不仅是仇人的离去,也是对自我仇怨意识无处归依的哀痛,更是对自我也必将向死亡的无奈。在动荡的魏晋时代,个体的怨愤情感在短暂的生命里积聚太多,需要大规模地消解和转移:末世的幻灭感,人生的无常感,内心的孤独感。然而当他们对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不满足、对自我存在不满足时,他们又怎样消解胸中的“块垒”呢?或悲慨?或隐退?或借酒浇愁?或怨愤报复?可以看出,魏晋人物有着干预现实、希望获得别人承认的现实态度,但是他们却在一种无理性的状态中凭着自己的理性(任性)来思想、来建构属于自己的领域。一方面被现实社会看为荒诞怪异,另一方面也为优秀传统所抛弃,做一个无根的只能与药与酒为伴的放浪形骸者。
最动荡、混乱、残酷的魏晋时代,“却是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在这种充满悖论的时代里面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动乱残酷的时代背后还有着鲜为人知的东西,仇怨意识就是其中的一种。仇怨意识构成的文化心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一个时代理性的缺失。它一方面使得魏晋时代的人物忽略了向传统文化中优秀部分学习的可能,另一方面也使得当下的生存呈现出无传统无理性无约束的无根状态。事实上,一种真正的理性既要有强烈的现实焦点意识,还需要在文化传统的不合理方面进行彻底地创造性转化。魏晋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干预现实的效果,但是其决绝的、无理性的态度又束缚了他们。每个人都在看似自由、解放而热情的时代里面尽情展示着才干和个性,在放浪任情之外似乎追求到了“生命的真实”,也似乎实现了生命价值的超越,然而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他们真诚地对待生活,但生活不真诚地对待他们;他们在追求着自我超越,但是始终没有超越自我;他们的任情带着热烈,但是总有着难言的苦涩。
参考文献:
[1][7]宗自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178,177
[2]段德智,死亡哲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431
[3]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47
[4]尚永亮,蒋方,魏晋时期人物特称的文化分析,社会科学战线,2002,(6)
[5]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51
[6]雅思贝尔斯,悲剧的超越,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