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2009-08-29巴曙松
巴曙松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应当是可以预计到的事情。在金融体系没有进行相应的转型和创新之前,中小企业本来就处于相对的弱势,如果遇到金融危机或者信贷紧缩,实际上中小企业承担的信贷紧缩压力就会更大。从2008年11月份以来,为了应对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银行信贷投放空前增长,但是相当部分投向大型垄断企业和基础设施等,中小企业并没有明显感受到信贷放松带来的流动性充裕。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企业971.46万户,其中99%以上为中小企业,严格意义上的大型企业大约3000家而已。虽然如此,这3000家大型企业,却是此次应对危机、加大信贷投放的主要受益者。
从更长的时期内考察,中国的中小企业中,有80%左右的企业从来没有从银行体系获得过信贷支持。这一方面表明了中国的银行业还有十分广阔的信贷扩张空间,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的中小企业所获得的信贷服务质量是相对低下的。同时,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也必须深切地意识到,继续依靠原来的金融体系而不进行积极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难可能在多年以后,依然会是一个金融业的难题。
依托大银行体系的改造
目前的一个路径,是对现有银行体系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进行改造。
中小企业融资有着与大型企业融资迥然不同的运行方式,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大型企业的融资主要依靠逐笔审核来控制风险,而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流程、依靠程序来控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零售业务的拓展模式。同时,中小企业融资的经营成本相对较高,如果按照原来传统的混合在其他业务中进行考核的话,大型银行可能缺乏积极性。一个从事大型企业信贷的信贷员,一个项目可能会贷款20亿元,但是一个从事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员,可能整个职业生涯中的贷款规模也不过如此。
严格来说,大型银行因为相对雄厚的资本实力、较为广泛的网络覆盖等因素,天然乐意为大型企业服务,要促使大型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需要对现有的融资考核体系和流程进行重组。目前采取的措施,是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心,并且引入相对独立的考核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同时要求中小企业贷款的增长速度不能低于总体贷款的增长速度。
这种基于现有体制上的改造,其合理性在于,现有的金融人才和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型银行,因此短期内只能更多依托这些银行。但是,从盈利动机来说,即使设立了独立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这些融资机构为整个大型银行创造的盈利可能始终还是只占总体一个相当小的比重。除了监管部门的强力推动以及分散行业和客户集中度方面的考虑外,从长期看,大型银行从事中小企业融资,并不具有持续的实施动机,至少还需要持续的关注。同时,如果用行政手段迫使大型银行参与中小企业融资,还可能会使大型银行不计成本参与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竞争,反而可能对中小银行形成新的挤压。
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中小金融机构在当前的金融体系中,因为资本约束等因素,天然地需要面对中小企业,例如一个10亿元资本金的城商行,最多只能对单一客户发放1亿元的贷款,不太可能参与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等。
中小金融机构从事中小企业融资,除了资本金和网络等方面的限制外,还因为这些中小银行相对于大型企业并没有话语权和定价能力,但是对于中小企业则相对具有影响力。即使这些中小银行通过特定渠道拿来一个大型企业的项目,但从大量实际案例看,因为这些银行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如果这些大型客户要提取现金或者资金有重大的调动,就可能会对整个银行的流动性等形成显著的冲击。
中小金融机构从事中小企业融资,目前在很大程度上还容易沿用传统的信贷审批路径,只是发挥了信贷审批流程相对较短的优势。从发展趋势看,必须要对中小企业融资设立新的融资机制,依靠流程来控制风险,否则中小企业融资即使在中小银行也难以迅速推进。
同时,除了城商行之外,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目前在准入上还存在严格的管制和审批,其中的瓶颈,在于监管能力的制约,不突破这一点,中小企业融资要有明显的突破并不容易。从国际经验看,是否可以借鉴分层的监管体制,大型银行由中央金融监管体系监管,服务于特定区域的小型金融机构是否可以交给地方政府来监管,这也是可以探讨的路径。
政策引导:让中小企业
融资在商业上可持续
要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就必须要使从事这项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利可图,使其在商业上可以持续,这就需要从税收、资金成本以及业务考核等方面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适当的倾斜。例如,可以借鉴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案》等,对一定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税收的优惠,或者以更低的资金成本提供支持。同时,政策扶持的担保机构,也需要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促使其商业上的可持续。政府还应当重点发展中介融资市场,提升信用担保公司作为联系银行和债券市场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的特点导致在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中出现结构性错配,信用担保公司可以利用其在风险识别、风险定价以及风险分担等方面的特长,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中遇到的结构性矛盾,提升企业信用水平,降低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的成本。最后,还要完善现代融资租赁、直接引进外资、项目融资、商业票据、出口信贷等综合发展的多层次融资方式。只有采取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才能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推动创业板,促进面向
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
创业板推出在即,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不仅在于给有限的上市公司带来融资,还在于推动社会融资更加关注中小企业而使更多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得到改善。在创业板成功推出一段时间之后,适当降低融资的门槛、进一步发展OTC市场的问题,也应当提上议事日程。
一个微观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其所需要的金融服务是有巨大差异的。贷款这种融资形式,所要求的是相对稳定的可以评估的现金流和偿还能力、相对较低的风险,主要适用于企业发展进入到相对成熟、平稳的阶段。但是在企业的创业、成长以及调整乃至退出的阶段,贷款这种融资形式是不合适的。现在的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这和贷款融资服务之间形成了结构性的错配。同时,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此外,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推动债券创新,发行集合债、垃圾债等。单个中小企业的特点是处于创业、发展期,现金流不稳定,风险较大。但是,大量的中小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则会表现出大企业的特点,如现金流稳定,抗市场风险能力强等。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降低了单个企业的发债门槛,提高了债券的信用级别,减少了财务成本的支出。垃圾债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中风险高融资难的困境。通过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吸引抗风险能力强的投资者进入,分担了中小企业在企业转型、技术进步和创新过程中的风险。(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