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EPA》与香港对外贸易发展的研究
2009-08-28李佑炫
李佑炫
摘要:对外贸易是香港经济的重要基础。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先后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及其6个附件。这一协议及附件的签署,标志着香港的对外贸易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关键词:对外贸易《CEPA》沪港合作
对外贸易是香港经济的重要基础,不可想像,一个对外贸易不景气的香港,会有繁荣稳定的经济发展。香港的客观条件决定了对外贸易是其经济发展的生命线。首先,香港本身拥有天然的水深广阔的良港,是中国对外贸易重要的桥梁,尤其是中国对北美及欧洲的枢纽;其次,香港作为中国大陆对外贸易的桥头堡,因而很自然成为中国对外联系的南大门,扮演着不可或缺的中介角色:再次,香港历来采取完全自由港政策,低税率、服务周全、信息灵通;最后,作为对外贸易配套的基础设施,如银行、航运、港口、公路运输、保险业务等,十分完善。
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先后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及其6个附件。这一协议及附件的签署,标志着香港的对外贸易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一、《CEPA》简介及其签署历程
《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就是历经18个月的时间、长达70页的报告初稿、经过15次双边磋商、4次高官会谈、两个层面的介入、上百人的对话、涉及4000多种产品、273个税目的自由贸易协议,但其又不同于一般的自由贸易协议。
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先后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及其6个附件。《CEPA》的签署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世界潮流,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础上,就处理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之后,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又分别于2004年10月、2005年10月、2006年6月、2007年6月、2008年7月、2009年5月签署了6次补充协议,使《CEPA》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CEPA》实施后,香港对外贸易发展情况分析
(一)香港对外贸易整体情况分析
2003年—2007年香港每年商品贸易货值及增长率变动
1进出口贸易保持持续增长。进口在香港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全港700多万人口和各类工业的需要几乎全靠进口供应。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CEPA》实施后的这几年。进口贸易趋于稳定,保持在10%以上的增幅。而且在《CEPA》实施的第一年,进口出现过一个小高峰,增速达到16.9%。
出口以本港加工制造业产品为基础。由上表可以发现,在《CEPA》实施后的这几年,出口货物总值保持增长的态势。同进口类似,在《CEPA》实施的第1年,增速最大,达到15.9%。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稍后几年里。香港整体出口增速趋缓,2005、2006年增幅都不到10%。
从上表中还可以看出的另一个特点就是,香港的进口总额大于出口总额,且贸易差额持续增加。
2服务贸易进一步增加。在《CEPA》实施后的这几年,香港服务贸易发展迅速。2007年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9653.78亿港元,比2003年增长了50%左右。截至2007年底,香港服务贸易出口额增长到6452.76亿港元;服务贸易进口额则增长到3201.02亿港元。《CEPA》实施以来,年均增速分别达8.5%和增长4.9%。
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长年呈顺差状态,随着出口增长明显加快,顺差规模持续扩大。2007年。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实现顺差3251.74亿港元。
内地市场是香港服务业输出的最大市场。不少外国贸易及零售公司,不论规模大小,一直都把香港当作内地门户的地位和经验,以香港作为寻觅货源、广告推销、采购以及物流作业的中心,并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香港很多中小型贸易公司也协助各地买家处理采购、产品品质监控、货物追踪、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一系列高增值的贸易服务。随着内地继续发展,相信这类服务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
(二)香港与上海对外贸易情况分析
1沪港货物贸易进一步发展。2004、2005、2006年上海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额同比分别增长32%、19%、14%。2006年,上海与香港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10.63亿美元,占当年上海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275.37亿美元的4.86%。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底,上海口岸累计进口原产于香港《CEPA》项下零关税商品3718批,货值2.3亿美元,免除进口关税1.8亿元人民币。
2沪港服务贸易快速上升。2004年以来,上海与香港的服务贸易额每年都以高于20%的速度增长,2006年,沪港在旅游、运输、金融及信息服务等领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19.26亿美元,占上海当年服务贸易总额近三成(29.6%)。其中,上海对香港服务出口53.95亿美元,年增长15.5%:上海从香港服务进口65.31亿美元,年增长33.1%。目前,香港已成为上海服务贸易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且上海与香港服务贸易的规模与增速都已超过两地货物贸易。
三、《CEPA》实施中的问题与对未来补充协议的展望
(一)《CEPA》实施中的问题
《CEPA》的逐步落实和实施,加快了香港经济结构转型的步伐,并为内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虽然《CEPA》取得了初步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与尚需改善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服务业方面的准入问题。例如港资企业承接内资工程项目,香港专业人士以个人身份在内地设立会展公司等问题。这些需要对现有《CEPA》涉及的内容进行突破和完善。
2吸纳香港专才到内地工作问题。《CEPA》虽然放宽了对香港专业人士在内地的执业限制。但是香港居民在内地执业仍存在不少障碍。其中,由于内地与香港对专业服务的要求和规定仍然不对等,相比普通的内地居民,香港的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要符合更多的其他附加条件。而且,专业服务的工作性质和范围亦受到很大的局限,
(二)对未来补充协议的展望
1根据已有的问题,展望增加补充协议。完善《CEPA》的内容。对于《CEPA》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一方面,双方相关政府部门应根据各界反映,在以后各阶段的《CEPA》补充协议中,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对香港服务业和香港专才到内地开展业务的限制,从而有利于吸引更多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到内地投资、工作。另一方面,应建立内地各级政府和香港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对口沟通机制,鼓励商界组织及行业协会参与,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尽量降低成本。最后,内地各级政府和香港政府还应加强向业界推介《CEPA》,加深他们对《CEPA》的了解,并继续简化各种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及网上办公,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增加其透明度。
2从《cEPA》深化粤港合作,展望增加补充协议,深化沪港合作。2008年7月和2009年5月,内地与香港签署的补充协议五和补充协议六中,有不少为深化粤港合作而采取的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深化粤港合作,其实,可以看作是深化香港与珠三角的合作。香港与珠三角的合作,在《CEPA》中已经有相当多的内容。对此,理应在今后的《CEPA》补充协议中,增加香港与中国另一大经济圈——长三角合作的内容。这样,对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发展就更有利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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