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区重建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2009-08-25张哲乐张甜颖
张哲乐 张甜颖
[摘 要]汶川地震灾区有大量因地震致残的居民,他们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将面临诸多困难。因此在汶川大地震的灾后重建规划中,应尽早考虑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规划工作,在城镇重建的各个方面要充分科学地考虑到各项无障碍因素,以保证灾区重建工作的最终成效。
[关键词]重建 残疾人 无障碍设施 必要性 建议
作者简介:张哲乐(1975-)男,汉族,四川成都人,硕士,讲师。主研方向为旅游文化;张甜颖(1983-)女,汉族,四川西昌人,本科,助教,主研方向为旅游管理。
一、无障碍设施简介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通行安全和便利、信息交流便利,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及信息交流设备。无障碍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环境。无障碍物质环境是指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儿童和其他人员通行和使用,如城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人通行;建筑物应在入出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处使用相应设施方便残疾人通行。[3]无障碍设施可以让残疾人在没有外力的帮助下,能不受妨碍地来去自由并随意使用。目前我国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权威规范是由国家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于2001年8月1日共同发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二、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一)满足灾区地震致残群众日常的生活和工作。
全国支援唐山时盖了很多楼房,但因为没有无障碍设计,结果很多残疾人住进楼里就很难下来。有一些人即使好不容易下楼了,却因为城市道路也没有考虑无障碍设计,所以下来了也出不去。这不是一两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4]唐山重建工作中的教训表明,因为公共设施和建筑物中无障碍设施的缺失,地震致残的群众在外出工作和生活时将会面临很大的困难,这些困难会进一步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这对地震致残者的康复是非常不利的。此外,汶川大地震导致灾区大量公共服务设施和群众居住的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大部分城镇都将在原址进行改造和重建,当地灾民也主要是就地安置,这意味着数万名地震致残群众中的绝大多数还将继续生活在灾区。因此,在灾区的城镇和乡村重建中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对于切实保障灾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在心理上得到较好的康复、保证灾区规划重建工作的质量、体现党和政府对灾区残疾人的关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表明全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帮助。
作为主要的社会弱势群体,残疾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偏低,他们在生存和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比健全人更多更严重。他们由于自身的缺陷而不能和健全人一样方便地生活、工作和学习,从而导致了他们社会地位的低下和生活的贫困。据统计,全国有3000万残疾人属于低收入阶层,其中979万尚未解决温饱问题。[5]从对弱势群体的服务理念角度看,治疗补救和保障其社会权利,维持社会认可的最低生活标准,保持他们做人的尊严,这是为弱势群体提供福利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的主要理念。所以,一定要加强重建工作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关心和帮助当地弱势群体,尤其是因地震致残的群众。
(三)避免今后重新改造所带来的浪费。
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以及规划全文(国发〔2008〕31号文件)指出,我国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耗资1万亿元,完成四川、甘肃、陕西重灾区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使广大灾区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事实上,无障碍设施不仅有利于灾区残疾人,也为当地的老年人、怀孕妇女、儿童、行动不便者甚至携带重物者都提供了便利,无障碍设施的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的标杆,灾区的重建规划可以说为城镇今后必将进行的无障碍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三、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点
(一)切实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灾区城镇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充分考虑灾区重建地区的地理特点,要根据国家发布的无障碍建设规范为依据,制定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此对灾区重建的各类公共建筑设施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具体对象包括城市道路与桥梁、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等。[7]
(二)由于残疾人的行动不便,大多数时间都会在家中度过,所以要充分考虑灾区残疾人住房的无障碍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问题,要根据住房的不同类型,修建一定比例适合残疾人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型。此外,灾区内的小城镇和农村地区也要注意加强无障碍规划建设,逐步做到无障碍建设与城镇农村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以达到重建工作的高质高效。
(三)在此次的灾后规划重建中,应充分借鉴并运用国内外行之有效的无障碍建设的经验,以切实推进灾区规划和重建。例如在日本阪神大地震的重建工作中,政府在搭建了5万套“应急临时住宅”以作为灾民的过渡临时住房后,经过科学合理的设计规划,又修建了42000套“灾后重建公营住宅”,其中就有专门的“残疾人住宅”和“老年人住宅”,该住房设施都能适应居住者行动不便的特点。[8]
(四)对灾区残疾人和无障碍设施的现状做出专业而充分的统计调查,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材料。调查范围应包括残疾人总数、家庭状况、震后的工作及收入情况、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的具体需求等。
(五)加大对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的宣传,让灾区残疾人了解所在地区的无障碍设施情况,打消顾虑,增强信心。同时加强针对地震致残群众的心理康复和技能培养,鼓励他们根据自身具体条件选择适合的工作和居住条件。
四、结语
在灾区重建过程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不论是公共服务设施还是普通的居民住房,都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灾区地震致残群众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帮助他们从地震带来的伤痛中顽强走出,真正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这样不仅使灾后重建得到较好的社会效益,也为因灾致残的群众提供了人性化的服务和帮助。
参考文献
[1]新华社。截至9月22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确认69227人遇难[EB/OL] http://www.gov.cn/jr zg/2008-09/22/content_1102192.htm,2008-09-22
[2]程永高。如何抚平地震致残者的心理阴影[N]科技日报,2008-06-16(4)
[3]陈光。我国无障碍建设发展概况与探讨[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5(09):684
[4]滕兴才。专家呼吁:汶川震后重建要充分考虑无障碍因素[N]中国青年报,2008-09-04(6)
[5]张敏杰。中国弱势群体研究[M]长春出版社,2003.149
[6]张羽嘉。四川灾后建房应考虑的因素分析[J]现代商业2008(32):28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Z]2001-08-01
[8]艾萌。日本阪神大地震灾后重建经验[J]中国农村科技,2008(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