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的折翼和“宝马”的奔驰
2009-08-25杨昆杨倩文
杨 昆 杨倩文
[摘要]本文以自行车和轿车为交通工具的入手,从两者发展比例的失衡、关注程度的高低、使用效果的优劣、社会影响的大小等方面,从法律学、特别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全面、深入地剖析、研究了两者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现实结果与深远影响,指出了发展失衡的严重性,阐明了以人为本在交通工具发展上的意义及牢固、长期树立以人为本的紧要性和必要性。此外,本文将法律社会学引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领域,理论联系实际,数据具体翔实,说理分析透彻,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指导实际,服务社会。
[关键词]凤凰 宝马 交通工具 法律社会学
南京路,上海的门面与象征。宝马、福特、本田牌轿车川流不息,通行无阻;淮海路,豪华的指向与标志,奔驰、菲亚特、凯迪拉克牌轿车来回穿梭,畅通无阻;西藏中路,城市的中区和集散地,凌志、奥迪、帕萨特牌轿车东西疾驰,一路顺畅。
南京路,淮海路,四川路,西藏中路,徐家汇商圈,五角场商圈只有轿车的马达轰鸣和尾烟排放,而无自行车的身影。在上海,乃至在全国各地,城市愈是发展,经济愈是发达,自行车就消失得愈快。这已成为了当代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自行车从其诞生起,就以其轻便、便利、环保与健身受到了社会大众的青睐。人手一辆,一户数辆都是过去常见之现象。上海生产的“凤凰”、“永久”牌自行车更是以其牢固、轻盈、美观、实用的特点而风靡全城,骑向了全国。诚然,轿车的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引擎”,它能带动钢铁、橡胶、电子、机电和水泥等行业的联动发展。此外,轿车亦以其快速、便捷而受到用户的厚爱。但是,轿车业的迅速发展和大量投入必然会带来空气污染、能源消耗、交通堵塞、土地占用等种种弊端,更不用说还会导致车主双腿行走机能的消失、人体心肺生理功能的衰退了。
城市各项功能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只会更加方便人们的社交、经商、购物和出行,促动人类交往的密切,拉动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社会学原理表明,任何社会都需要秩序,也都有着相应的秩序,因为社会要存在并持续生存,人们就必须遵循一定的秩序。轿车的迅猛发展虽有诸多益处,但是,它的出现和普及却吞噬并挤压了自行车在马路上的生存空间,打破了这类交通工具原有的“秩序”,把人们原有出行方式的有序性变为了无序性、无奈性和尴尬性。人们原本可以骑车自由、随心、随意地穿行于城市的各条马路,选购称心的百货商品、探访久违的亲朋好友、运载急需的生活物品,亦可骑车上下班,锻炼身体和节省开支一举两得。应该说,这样的社会发展方式是有序、和谐和美好的。从更深层次来看,自行车带来保护大气的环保理念、占地甚少的国土理念、强身键体的健康理念、无需能源的节省理念都决定了自行车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中生存的必要性、正当性和合理性,也决定了整个社会对其应有的重视和强调。须知,社会是依照一定秩序运转的。法律的一个基本价值就是形成有序、安全和稳定的社会秩序,使社会中各个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得到保障,使他们不必时时处在与其他人进行对立和排斥的状态中。自行车给全社会带来的上述四个理念构织成了社会生活正常运作、和谐发展的美好图景。人以自行车为载体,自行车以人为动力,人车共行,人车并存,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靠,形成了一定的社会秩序,而非相互排斥、互相争斗的“对立和排斥的状态”。
社会经济的发展应是按客观规律有序地开展和进行。因为,有序性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普遍要求。同理,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大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交通工具的发展亦应按比例、有序地、均衡地发展。自行车、公交车、轿车按各自的功能、作用和地位,都应有各自的生存位置,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轮子快速前进。目前,充斥、挤满、拥堵在马路上的轿车除了给社会带来污染大气、挤占土地、耗费能源、堵塞交通和消退体能等种种劣行外,从更深层次上说,城市轿车的无序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的是文明理念、节约理念、环保理念、健康理念的一种大倒退,扼杀了人们出行排队的文明观、破坏了车辆节气省油的节约观、打压了社会水土保护的环保观、扭曲了全民强健体魄的健康观。一个30秒钟的绿灯只能保证短时间的路面畅通;但是,整个轿车业的快速发展和无序蚕食都无法确保社会的有序发展,造成的只是文明退化、能源耗竭、空气毒化和健康恶化,呈现的只是人车争道的野蛮、挥霍资源的肆意、污染大气的随意和养身健体的轻淡。面对着此种混乱和无序,自行车只能在现实社会中被迫接受无奈的退出、发出无助的呻吟、承受无情的打压。社会赋予社会成员的正常出行权、行路权、购物权也因此而被无情地剥夺光、被无尽地蚕食掉、被无望地驱赶尽。
请看,禁行自行车的淮海路上,商家空荡荡的店堂成天与行道树为伴;请再看,禁通自行车的南京西路上,营业员整天站着向路人行注目礼;再请看,无自行车的五角场四平路和黄兴路上,商店因无人光顾而不停地停业、歇业或转包。最后请看,金陵中路于1998年禁行自行车后,整条装潢大街一派萧条和衰败。2002年重新开通自行车后,金陵中路整条大街即刻恢复了商机,迎来了买卖双赢的第二春。为轿车辟路开道,让自行车禁行止步,给社会商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自不待言。更可怕和危险的是,社会成员应合理、合法享有的基本生存权利被剥夺殆尽,置以人为本于不顾,加剧了人(轿)车的对立,加深了自行车与轿车的矛盾冲突,交通出行处在了长久的“对立和排斥的状态中。”
社会学的统计数字是枯燥乏味的,但它们确是振聋发聩、警醒人世的。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截止07年底,我国私人轿车保有量已达1522万辆,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私家车拥有量已达5%(摘自2008年12月6日《文汇报》第3版);80%以上的一氧化碳、40%以上的氮氧化物产自汽车的尾气排放;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了全世界的16%,连续十余年居全球第一(摘自2008年12月8日《新民晚报》A4版)。不言而喻,轿车的迅猛、无序发展已经给我国的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一个沉重思考,即自行车与轿车谁为先、何为重的思考。再大而话之,即人的行路权、生命权与轿车的通行权、对经济拉动力的沉重思考。社会是人类所创造,社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无不凝聚着人类的心血和智慧。因此,无论何时何地,不论何事何因,以人为本永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尊重人的生命权,保护人的行路权,应是城市发展,尤其是交通工具发展中必须加以考虑和重视的首要因素。社会经济的发展需通盘考虑人、财、物、资源和土地等诸因素,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客观经济规律来谋划和统筹。同理,交通工具的发展须全面考虑人、路、自行车、公交车和轿车等诸因素,将以人为本为抓手,按有序、均衡、安全来计划与管理。惟有如此,自行车骑主出行才会更加舒心,轿车车主驾车也会更加放心。法律学告诉我们,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必须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社会学告诉我们,交通工具的发展必须做到按比例、有秩序。法律社会学再次告诉我们,社会经济发展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先导,通畅、和谐之路应该始终以人为本。愿“凤凰”再次翱翔,愿“永久”恒久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