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武汉国民党政权的接管
2009-08-25李珊珊
李珊珊
[摘 要] 武汉曾经是国民党苦心经营的城市,国民党在此建立了庞大的政权机构和特务系统。接管武汉国民党政权对于新政权的建立,社会秩序的稳定,新武汉的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从1949年5月底开始对国民党政权机构进行接管,历时1个月,实现了和平接管,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中国共产党在接管武汉国民党政权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关键词] 武汉 国民党政权 接管
在近代历史上,武汉是仅次于上海的第二大商埠,是中国乃至世界极富有影响力的城市,被西方人称之为“东方芝加哥”。武汉曾经是国民党苦心经营的城市,国民党在此建立了庞大的政权机构和特务系统。能否顺利接管武汉国民党政权直接关系到革命果实的巩固,人心的安定,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解放前武汉国民党政权的建设
解放前武汉行政区的规划比较复杂,行政机构较多。不仅有湖北省政府、汉口市政府、武昌市政府和汉阳城区所设的机构,还有汉口市警察局、湖北省会警察局和湖北省水上警察局3个警察局以及汉口市参议会和武昌市参议会。汉口市于1947年6月被国民党政府定为国民党行政院二等院辖市,设市长1人,市政府设会计、秘书2个处室,民政、财政、教育、社会、地政、卫生、工务、警察8个局,合计编制996人,其中职员790人,雇员206人。[1]汉口市内设14个区公所,各区公所内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卫生5股,有正副区长各1人。区下为保甲,共380保、4913甲。保有办公处,设正副保长,甲有甲长。武昌市于1946年正式成立,隶属湖北省政府,市政府设秘书、会计、人事3室,民政、财政、教育、社会、卫生、地政、工务7科和统计室、田粮科、度量衡检定股、土地登记处等机构。武昌市内设区公所8个,设正副区长各1人,有74保、1342甲、42058户。汉阳县隶属湖北省,下设4个区公所、37保、260甲、9264户。国民党汉口市警察局下设14个分局,有警员4300人;湖北省会警察局,辖武昌市和汉阳市两地,下设12个分局,有警员1652人;湖北省水上警察局,总部设在彭刘杨路,辖8个分局,有警员1272人,其中驻汉的有二、六、七、八分局,警员300多人。总计汉口、武昌、汉阳3镇共设30个分局,有警员6200多人。此外,汉口市警察局还设有保警总队,有警员2200多人,湖北省会警察局下设保警大队,有警员2140人。[2]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为了推行“宪政”,实施“还政于民”,下令各省市成立参议会,汉口市和武昌市分别于1946年5月和1947年3月筹建市参议会。
国民党政权机构臃肿,人员庞杂。各级官员中形成了“能推且推,能压且压,四面取巧,八面光滑,讨好卖乖,欺上压下,阳奉阴违,吹牛拍马”[3]的官场办事风气。解放时,汉口市政府的金库财产只有1600余银元,连吃饭也得现借现吃。国民党各区公所的区长、保长、甲长多由当地的地痞流氓、国民党的退伍军官以及当地的士绅担任,他们多数人靠借故摊派、随意敲诈、贪污壮丁款为生。如汉口新安区的群众反映,八保和十三保的保长到处敲诈,贪污了壮丁款用来盖房子,以政府的名义令群众换户口,敲诈银元32块。[4]汉口中正区共有23保,其中有7个是地痞出身,曾经入青红帮,专靠摊派发财。武昌中正区的三保保长有两个老婆,全家五口全靠保长一人为生,该保商人均要受他的支配。其他保长贪污各有名目,如摊派壮丁费,每名是100元,实际上50元就可以买;派马料、城防工事,等等。[5]对其贪污行径,当地百姓敢怒不敢言。不仅如此,抗日战争胜利后,武汉国民党政权几经变迁,内部派系严重。如汉阳县就有以省参议会副议长艾毓英为首的永安系,以陈华平(伪国大代表)、李启东(县立中学校长)等为首的边江系,以汉阳县县长杨干为首的乡训系,以桂系严薪传(时为汉阳县银董事长)、袁穗九等为首的在乡军官会等派系。[6]各个派系之间争权夺利,严重地阻碍了武汉的发展。
尽管抗日战争后期国民党推行还政于民,建立市参议会,但参议会只不过是国民党虚伪的幌子而已,各地有权有势的政界、财界要人,均利用手中丰厚的资金和优越的人脉关系得以当选。如曾在国民党十八军中担任过团长的杨敦三,利用其退役将官的身份以及与联勤总医院负责人熟悉的关系,策动伤病官兵上街,争夺选票,把持会场,以压倒性优势当选为中正区参议长。汉口江西帮邹协和金号老板邹静轩在参选中许愿,投他一票的选民,每人可获赠5分重的金戒指一个。
武汉还是国民党及其特务机构苦心经营的地区。武汉市内有中统、军统特务组织70多个,反动党团300多个,反动会道门组织11种。解放前夕,国民党采取“应变”措施,有计划地潜伏下来的国民党特务组织有10多个,还有武装土匪、反动会道门帮会头子、封建恶霸、地痞流氓等,大都利用武汉“和平”的条件遗留下来。如汉口市、武昌市和汉阳市3个防护团和国民党的民众自卫队,留下来的成员达32000多人,其中国民党中校至中将级的专业军官有306人。还有国民党的退役军人20000余人,休养军官2000余人,各地逃亡来的地主、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2400余人。潜伏和留下的反、特顽固分子在解放后疯狂地进行破坏活动。
二、中国共产党对接管武汉国民党政权做的准备工作
中共之所以仅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对武汉国民党政权的接管,来源于接管前各方面充足的准备。首先,中共武汉地下党组织在接管前对武汉的国民党政权机构做了充分的了解。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就非常重视武汉工作,国民党接收武汉之时,周恩来提出了“国民党地上接管,我们地下接管”的方针[7],中共中央南方局先后分几批派曾淳、李实到湖北和武汉开展党的地下工作。194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势如破竹,捷报频传,大批曾经在国民党统治下的城市获得解放。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转发了华北局关于地下党组织在解放和接管城市中应如何工作的指示,指示地下组织应里应外合地配合人民解放军接管城市。7月,中共中央上海局指示武汉地下党组织,应集中力量做好准备工作,迎接解放。中共武汉市委在武汉三镇建立了14个外围组织,发展了2000多人参加到迎接武汉解放的准备工作中来。1949年1月10日,淮海战役结束,蒋介石的精锐主力被消灭,武汉解放在即。1月27日,中共武汉地下市委派吴君毅去香港请示工作,钱瑛指示武汉党组织发动群众,组织力量反迁移、反破坏,保护城市完整,迎接解放,配合接管。1月—3月,中共武汉地下市委派张文澄、郭治澄、吕乃强等前往香港,参加上海局组织的学习班,学习接管城市的经验。2月23日,中共武汉地下市委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作出了《武汉接管工作的调查研究问题》的决定,要求各个岗位的干部、党员,按地区、行业、系统、部门、单位、阶层拟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利用合法身份和各种关系,从多方面获取材料,做好城市接管的准备工作。中共武汉地下党组织利用各种便利条件深入到国民党党、政、军、警、特系统进行调查,基本摸清了国民党湖北省属各级组织的档案资料、房地产卷宗和武器配备;还对湖北省、武汉的工商、邮电、交通、运输、报社、电台、医院、社会团体等单位进行系统而详细的调查,汇编成两本《武汉调查》,做到接管武汉时人手一本;为了策应解放军入城,地下党组织团结了一批国民党上层爱国人士,如国民党元老张难先、李书城等人,同时对国民党华中“剿总”、十九兵团司令长官张轸、国民党湖北省党部书记陈良屏、省参议会副议长艾毓英、省会警察局长胡桓义、汉口市市长晏知甫、武昌市市长蒋铭等国民党上层进行了策反和政策攻心。中共武汉地下党组织展开的这些调查、策反活动,保证了接管的顺利完成。
武汉在全国的位置举足轻重,是解放南方的前进基地,由中央直辖,四野总指挥部也设在这里,所以中央对武汉的干部配备相当强大。中共中央从1948年11月就开始接管江南城市的准备工作。1949年2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调度随军渡江南进干部的指示》,要求华东、华中两大区集中1.5万名干部随军南下,接管城市。中央先后从重庆、北平、天津、香港、广州派遣干部加强武汉地下党的力量,为接管武汉准备了大量的干部。不仅如此,中共中央还将原任哈尔滨市委书记、在接管哈尔滨期间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张平化调任武汉市委书记,把在大革命期间担任过武汉警察局局长、对武汉情况非常熟悉的吴德峰调任武汉市市长,任命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谭政、副主任陶铸为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南下接管干部在进城前首先在黄陂集中学习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中共中央接管城市的方针政策和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央批转华中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以及陈云关于接管东北的经验。经过学习,广大干部明确了党在接管城市中的各项方针政策、难点问题和注意事项,为接管城市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三、全面接管国民党政权
武汉即将解放之时,军管会对接管人员做了严格的要求。5月13日,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对内通告,要求相关机构和人员“根据军管会各部的及市的各机构主要干部配备,和本身的工作业务,迅速完成编组,作出各部门接管的具体计划。并在入城前后对所属干部及勤杂人员进行工作业务教育与纪律教育。同时对干部及勤杂人员应进行审查,凡不适合做城市工作者与屡犯纪律的一律调出,重质不重量,做到精干整齐”。[8]同时,军管会对武汉国民党政权的接管工作做了初步的安排。5月15日,武汉市军管会发出关于各部门接管范围的对内通告:“武汉市政府接收伪汉口市政府与武昌市政府及汉阳城关区公所各机构及市内交通水电部门,其原属政府财政、银行、贸易、工业及学校与文化机关,均统一于军管会各接管部门接管,俟接管完毕后再行拨给。湖北省则先只接收伪湖北省政府各部门与武昌、汉阳两县政府,其他均归军管会各接管部门接收,亦待以后再拨给。”[9]武汉解放时,在武汉的国民党政权机构不仅有武汉三镇政府、警察局和参议会,还有国民党中央政府在武汉的各个部门机构,如伪河南省流亡省政府、伪华中行辕、伪两湖考铨处及豫陕考铨处、两湖检查委员行署、豫鲁检查委员行署等单位。这些机关均归军管会军政接管部统一接管。
5月16日,武汉解放。武汉一解放,军管会就派军事代表进驻到武汉各个部门,看管物资,维持秩序,保持稳定。5月22日,武汉市军管会对外正式宣布成立;2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25日,中共武汉市委成立。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后,立即开始安排接管武汉国民党政权的具体工作。5月底,各接管小组按照军管会和市政府的指示,深入到各部门展开接管工作。接管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深入群众做调查研究工作,第二阶段主要是清点物资、档案、具了解体单位情况,第三阶段根据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做旧职员的去留工作。解放之初,人心未定,谣言四起,群众和旧职员对军管会和政府心存顾虑。群众害怕共产党没收他们的财产,实行共产共妻;旧职员怕被捕,怕失业,怕薪金减少,怕被没收财产,怕纪律严被斗争。稳定人心是接管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因此接管人员到达各部门与军事代表接洽后,就召集旧职员开座谈会,向其讲明国民党政权的反动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指出只有立功赎罪、配合接管才是出路。接着,接管干部深入群众召开小型座谈会,一方面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另一方面通过群众了解当地的情况。接管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态度和蔼,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不仅解决了群众心头的顾虑,使其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政策,而且增进了群众与接管干部之间的感情,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同时,接管人员与地下党及时接洽,尽管避免工作中的曲折。
基本情况了解之后,接管小组正式开始国民党政权机构的接管工作。在接管过程中,接管人员严格执行中央的“原职、原薪、原封不动”的接管政策,先将国民党政权机构的档案、物资、人员完整地接过来,然后再进行区分。接管人员首先对现存的档案物资进行清点,将档案物资在原地封存,指定专人看守;在清理房产时,有些房产委托看管,有的指定看管,无人居住的则贴上封条。清点完毕后,进行档案的的整顿与修缮工作和旧职员的登记工作。由于政策的正确,这一阶段工作进展得比较顺利。6月14日,市政府派出的接管工作组接收了原政权26个区公所;6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接收了武汉市3个警察局、2个消防队、30个分局、48个分驻所、27个防护区团等共151个单位;27日,武汉市军管会军政接管部接收了国民党中央政府各部门在汉的直属行政机构和所有军事部门,包括空军机场、海军炮艇和工厂、电台、补给站、仓库及其所属单位,流亡武汉的河南省政府、华中军政长官公署、两湖考铨处、两湖监察委员行署、豫鲁监察委员行署共35个单位。
物资接收完毕后,最棘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旧职员的妥善处理问题。武汉国民党政权系统人员众多,其中不少人在迎接武汉解放的过程中帮助地下工作人员搜集情报,带头保护物资,为武汉的解放做了较大的贡献。如何处理旧职员,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关系到人心的得失。1949年6月18日,武汉市军管会发出关于旧职员的处理办法的指示,提出“对于国民党行政、司法、军事、警察等机关之旧职员”,“采取急进的办法,施行打碎原有机关,以建设新的机关,其中旧职员一般的应该清洗,科长以上人员应于办理移交完毕、停职遣散,其中有特别技术为我需要者,须经市委审查批准。科长以下的职员、特务分子、严重贪污腐化份子、有恶嗜好份子、老朽无能份子应该清除;一般智【知】识青年可以留用,但须加强其教育训练,改造思想作风。”[10]根据军管会的指示,接管小组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旧职员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和处理。处理过程中,注意“把对待主管人员和对待一般旧职人员区别开来”,“技术人员与行政司法人员区别开来”,“一般遣散人员和科长以上的主管人员、军官、警官、特务、嫌疑分子区别开来”,[11]对首恶分子进行了惩处,将曾经为武汉解放做过贡献和有技术特长的人留了下来,进行新政权的建设。6月底,武汉市政府系统除公安局外计单位33个,共有旧职员2549人(除去逃跑的),培训613人,遣散881人,留用1055人。在处理步骤上,首先是处理遣散人员,在遣散过程中按照“有教育、有理由、有步骤”的原则,发足遣散费。其次是进行留用受训人员的教育工作。留用的人员分配工作后,积极性提高了,但怀疑工薪问题。受训人员的思想顾虑比较大,怀疑受训后是否会留用,生活费发不发,受训时间的长短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开了一次动员大会,指出留用受训人员必须接收改造,生活问题按维持费待遇发给。针对留用受训人员中的思想问题,各单位组织学习班,帮助旧职员提高思想觉悟。由于接管政策的合理和接管步骤的正确,大部分旧职员感觉到比较满意。
随着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武汉新政权逐步建立。继武汉市政府和市委成立后,6月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总局成立。8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武汉市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同日,武汉市警备司令部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联合颁布严禁鸦片烟毒的布告,命令对一切继续贩卖、吸毒之徒将依法论处。同日,武汉警备司令部下令收缴原国民党政府文武官吏、保甲人员枪支及民间枪支。14日,武汉市劳动局成立。22日,武汉市人民法院成立。6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宣布废除保甲制度。7月11日,武汉市军管会和武汉市公安总局颁布《武汉市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9月5日至9日,接管工作初步完成后,武汉各界代表人士济济一堂,共同召开了武汉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武汉政权从此掌握在武汉人民自己的手中。
四、接管武汉国民党政权的经验和教训
武汉是华中重镇,对武汉国民党政权的顺利接管为武汉的生产建设提供了保证。武汉是在国民党军主动撤退、人民解放军直接进驻的情况下解放的,这与北方大城市的解放是有所不同的,因而在接管武汉国民党政权上与其他的城市也是有所不同的。武汉军管会和武汉市政府,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保证了武汉国民党政权的顺利接管,在接管武汉国民党政权的过程中积累的大量经验与教训。
第一,接管前的充分准备是顺利接管的保证。武汉市军管会和市政府仅用1个多月的时间就完成对武汉国民党政权的接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接管前的充分准备。接管前,武汉地下党组织借用各种便利条件对武汉的基本情况做了详细的调查,写成调查报告,将各单位人员和组织状况,群众领袖、地方士绅、各界名流、党派人士的来历、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工作能力、住址、电话和最近动向,都调查得清清楚楚;将各单位的人事档案、资产账册、重要物资和设备、田赋底册、银行和钱庄资产、人事卷宗都搞得明明白白。这为武汉市军管会制定正确的政策,外来干部迅速了解武汉的基本情况奠定了基础。同时,在1948年底,中共中央就开始调拨接管南方武汉的干部,为武汉的顺利接管准备了干部基础。这些因素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对武汉国民党政权的顺利接管。由于在一些细节问题上疏于准备,也造成了接管过程中的被动局面。如“对政权工作方针、职权的划分、政府的组织机构、对伪人员的处理和地下工作的结合以及金融紊乱的对策等等,由于事先没有准备,或准备不够,因而在这些方面,显得无计划,不是朝着一个目标有组织、有步骤的、有条有理的主动站在问题前面,而是长期在紊乱中摸索,很被动的被问题拉着走,成天零敲碎打,忙于应付”。[12]
第二,接管的过程中把打碎国民党政权机关与正确处理旧职员结合起来。国民党政权机关是国民党的统治机构,必须采用急进的办法打碎原有的机构,建立新的机关。市政府接管第一天,接管小组即接管秘书处系统,直到传达室、收发室,即是抓其首脑,统御一切,其余各局、处也是先接领导权力,按照人民民主政府之需要设立组织机构,完全不受国民党政权形式的任何拘束,取消了旧的文牍主义签呈等官样文章,保持了中共通俗、简便、务实的报告形式及会议领导集体解决问题的方法。[13]然而,打碎国民党政权结构不等于消灭旧职员,如上所述,武汉国民党政权机关中的旧职员在武汉解放时曾为保护物资档案做了贡献,旧职员中还有一部分是有特别技术在政治上又比较中立的人,这部分人不仅能在新政权的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对这部分人的妥善安排还能够起到安定人心、宣传政策的作用。接管过程中,接管小组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给旧职员立功赎罪的机会,将其吸收到新的部门之中。对于不能留用的职员,经过思想教育后,发给遣散费,遣散回家。
第三,接收城市的同时做好城市的管理工作,接管并重,不能等接收完毕后在进行城市的管理工作。城市某些工作一旦停止,必将影响群众的生活。比如,武汉地处长江中游,每逢梅雨季节江河水涨,防汛工作一旦停顿,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在接收工程处伊始,接管小组及时地布置了武汉的防汛工作。再如,对各区的难民、失业人员的处理,如若安顿不好,对城市必然是隐患。当然,究竟是先管后接,还是先接后管,或是边接边管,各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作了不同的决定。这既保证了接管的顺利进行,又保证了城市的基本工作不受影响。
第四,接管过程中必须与干部的错误思想做斗争。在接管过程中,大部分干部都能依照党的指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地执行接管任务。但是由于长期在农村中工作,对城市工作不适应,接管干部身上还存在着不少错误思想倾向。如盲目的宗派主义和山头主义倾向,出现了私人拉拢做假报告排挤负责人的现象;李自成思想,干部中出现了出门不走路,无车不工作,要住洋楼,要好家具,愿到繁华地区,不愿意到汉阳去等现象;个人英雄主义和权位思想,比职权,比级别,不比工作,工作不服从分配,摆老资格耍态度,不虚心接受意见的现象[14]。这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这些问题发现后,各单位立即进行了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建立起干部的学习制度,开讨论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干部中存在的错误思想倾向。
武汉国民党政权的顺利接管,武汉人民政权的建立,为武汉的生产建设提供了政治保证。从此,武汉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荡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建设新的家园。○
参考文献:
[1]武汉地方志编篡委员会主编:《武汉市志政权政协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9页。
[2]武汉市情编辑部,武汉市档案馆:《武汉大典》,武汉出版社1998年,第36页。
[3]武汉市档案馆编:《武汉解放》,武汉出版社1996年,第290页。
[4]武汉市档案馆:全总号13,目录号1,案卷号1。
[5]武汉市档案馆编:《武汉解放》,武汉出版社1996年,第95—98页。
[6]武汉市档案馆:全总号13,目录号1,案卷号521。
[7]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湖北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第3页。
[8]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湖北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第106页。
[9]武汉市档案馆:《武汉解放》,武汉出版社1996年,第160页。
[10]武汉市档案馆:《武汉解放》,武汉出版社1996年,第77页。
[11]武汉市档案馆:《武汉解放》,武汉出版社1996年,第103页。
[12]武汉市档案馆:《武汉解放》,武汉出版社1996年,第294页。
[13]武汉市档案馆:《武汉解放》,武汉出版社1996年,第105页。
[14]武汉市档案馆:《武汉解放》,武汉出版社1996年,第293—294页。
责任编辑 梅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