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银行承兑汇票风险与防范
2009-08-21李惠芳李学伟
李惠芳 李学伟
摘 要: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比例愈来愈高,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银行承兑汇票既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还有操作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从订立合同、汇票接收审查、汇票日常管理等环节加强银行承兑汇票风险控制。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 风险 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7-256-02
近几年来,由于金融市场管理尚不够规范,一些不法人员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作案的事件,占了票据案件的绝大部分。在对外结算工作中,施工企业越来越面临着来自银行承兑汇票的经营风险。特别是因受全球金融经济危机的影响,施工企业大都面临着市场萎缩、产品价格下滑、资金回收难、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困难局面,为了扩大企业销售,及时回收外部收入,施工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比例愈来愈高。因此,如何有效防范银行承兑票据风险,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着力研究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票据。在公众观念中,因为银行负责承兑,认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高,所以对银行承兑汇票存在风险的防范意识相当薄弱,一旦银行承兑汇票出现问题,往往束手无策,甚至造成企业资金丢失。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防范银行承兑票据风险谈一点浅见。
一、银行承兑汇票风险产生的原因
目前,银行承兑汇票风险是来自多方面的,既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也有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票据法规不尽完善。现行《票据法》、《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票据的法律法规,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规定不是很完善,对贴现、再贴现业务中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少。与日益发展的票据市场相比,相关制度建设滞后。虽然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仍无据可依。
2.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章不详尽,会计人员防范风险意识差。目前企业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到银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但国家对查复格式与签章却未做统一规定,致使查复格式多样,既有系统内电子查询,也有信汇、电报查询,且要素、签章不一,查复内容过于简单,只能查询到票号存在与否,初步排除票据的假票风险,但不能完全确认此票据的真伪,极易导致票据风险。
3.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不得力,造成承兑中申请人资信调查流于形式。银行只对票据金额与票据数量进行核对,但还是存在内外勾结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银行资金形成垫款等情况,因而造成了潜在的票据风险隐患。
4.相关业务人员业务素质低,风险防范意识差。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工作人员严格审查票据真实性和瑕疵。另外,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有些没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合规债权债务关系。
5.金融危机使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仅2008年上半年,全国有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随之加大。如签发银行汇票的企业倒闭,而汇票传递过程和汇票票面又存在问题,持票企业就会迟迟无法承兑回笼资金。
二、银行承兑汇票主要风险
1.商业信用风险转换为银行信用风险。根据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如果企业出现经营风险而无力支付票款,承兑银行必须垫付资金,承兑票款转为承兑企业的逾期贷款,于是商业信用风险转化成了银行信用风险。这种风险转化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与承兑企业资金使用周期不匹配,承兑企业生产经营恶化导致资金紧张形成垫款;承兑企业不讲信用,以生产经营恶化、流动资金紧张、破产为由逃避银行债务,不按期付款形成垫款等,这种风险转化的症结在于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在信息不对称的信用环境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2.片面理解票据融资功能,忽视真实商品贸易背景。作为短期结算和融资工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既能满足银行客户的信用需求,增加保证金存款,减少自身资金投入,又能补充承兑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利用银行信用规避商业风险。因此,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需求近几年呈上升趋势。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的交存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银企合作关系好的企业保证金交存比例较低。承兑企业在低成本下取得使用期限最长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后,既可以利用票据的流动性为其创造高于面值数倍的价值,又可以利用商业银行贴现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这与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相比,融资成本低。所以有些企业主动放弃流动资金贷款,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是无真实贸易背景虚开的银行承兑汇票给银行形成了信贷风险隐患。
3.银行本身的经营利益与保证金收取之间的矛盾尚未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对基层经办行在存款指标考核上力度较大,造成基层经办行因本身经营利益而轻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潜在风险。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保证金比例稳定、承兑信用高的企业盲目扩大承兑总量,当企业承兑总量明显超出现金流量,或出现不利因素影响支付时,银行将陷入被动;二是对信用等级低或未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擅自降低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况下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潜在风险更大。
三、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的防范
1.在订立合同时明确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的责任
对于接受票据的企业一方来说,由于相关信息的缺失与自身能力的有限,对于票据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辨别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毕竟不像假币一样有比较明显的物理特征,这种情况下最大风险就是将票据放入保险箱至到期日,这样如果票据有任何问题就错过了最好的解决时机。为了降低企业的风险,实际操作中可以将合同中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条款进行严密叙述,如确定所收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贴现、质押、背书、以及正常收款等业务中出现无法收款情况时的责任归属。虽然相关法规规定有追索权,但谁都不愿意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费时费力地解决,如果合同中注明当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收款,背书人需立即支付现金予以偿付,就可有效维护企业利益。如合同中不能实现上述明确规定,要尽可能地确定背书人的责任。
(二)认真做好银行承兑汇票接收审查工作
1.认真检查核对出票人资质与业务性质。如果出票人、出票银行属于规模较小、金额较大、多次背书转手或者新业务等情况,则需持票人第一时间去合作银行由其协助查明真伪。在现实中存在只有百万元经营规模的企业申请开具上千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开票时有异地巨额款项汇入保证金帐户,即使是表面符合开票所需的条件,合作者和银行也需要提高警惕,如申请人违法被查,则银行与持票人都可能产生损失。银行可使用其专业查询系统以密码电报形式咨询开票行协查票据情况,但只能查询到票号存在与否,以及依靠银行人员的经验判断票据物理性质的真伪。在此层面只能初步排除票据的假票风险,但不能完全确认此票据的真伪。
2.委托银行做好票据真伪的查验核对工作。对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无法直接到开票行查询,只能委托银行去开票行实地查询票据真伪。银行实地验票需两人同行,在开票行柜台查验,避免单人出行与熟人接待。开票行由开票人进行笔迹、印签章核对,密押人进行密押检查,从程序上看可确认票据真伪。如果票据为假票,则开票行会指出,否则,开票行只说明某几项信息的确认,但并不书面保证票据到期收款的安全性。因为银行对外业务中无此服务项目。
3.认真做好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检查工作。一是要认真审核票据是否有涂改刮擦现象,必要时使用放大镜审查。如果汇票票面有刮擦涂改,汇票即为废票。背书粘贴上的单位有刮擦涂改现象的,必须有背书人出具的证明才能兑付。因此,在取得银行汇票时,汇票票面有刮擦涂改现象的不能接收。背书粘贴上单位有刮擦涂改现象的不能接收或在接收前要求刮擦涂改的背书人出具证明。二是必须严格审查骑缝章。在背书转让过程中,因为盖骑缝章重影等现象,可能会造成在汇票承兑时受阻的情况。三是必须严格审查票据上是否有“不得转让”字样,接收标有“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为无效转让。四是收取背书次数太多的汇票要格外仔细审查。
4.谨慎收取区域性金融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因为区域性的金融机构签发的承兑汇票,在异地互相不能通兑,所以,为了自身利益,在对签发承兑汇票所反映业务真实性的审查,比全国性大银行要松,出现的问题较多。因此,企业收受区域性金融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时,一定要认真审查签发机构的信誉度和出票人的经营状况。
某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对方用银行承兑汇票预付工程进度款,其中有一张区域性金融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转让数家,持票人到期后委托银行收款时,该银行以第一被背书人名称有涂改为由拒绝付款,持票人找第一背书人(汇票收款人)出具证明时,才得知该汇票并没有通过票面收款人,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由出票人通过非正常手段传递。汇票到期前,出票人因违法经营已停业,致使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数月而无法正常解付,影响企业资金周转。
(三)严格银行承兑汇票的日常管理
一是在接收汇票后,一定要对汇票进行整体复印,包括背书粘贴单,以防止汇票丢失后没有复印件而无法到法院挂失。二是要登记好汇票台帐,并委托银行保管,保证汇票的安全。三是收到的汇票要尽快背书转让出去。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另一个方面也可以避免到期需要企业到签发行去兑付的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汇票被拒付而要与上手反复交涉,甚至更大的经济损失。四是规范票据传递,避免延误承兑。企业对连续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被背书栏要要求上手写上被背书单位名称,防止被背书人非法传递汇票。在书写被背书人名称时,必须书写工整或要求被背书单位加盖刻制好的其单位名称章。如果书写不规范要出具证明,可能会拖延被背书单位承兑的时间,也会造成被背书单位来往索取“证明”。
(四)用有效方法正确处理问题汇票
1.对汇票接收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当付款方在企业人员见票之前,已经将企业单位名称填写在被背书人上的问题汇票,可以经反背书转让方式,及时退回给对方。
2.设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任何制度都是靠人执行,都会有漏洞与风险,我们在业务进程中,要设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努力降低可控风险。一是要系统学习培训《票据法》和《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了解票据法律知识,当票据承兑出现问题后,掌握追索和再追索有关条件、程序和方法,以便采取正确行动,及时解决问题。二是提高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认识,把握汇票内控流程的各个节点,并保持企业与银行的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从引发各种票据风险的根源上寻求控制, 以防范风险,减少损失,达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
(五)汇票追索过程注意事项
一是如果下手依法进行追索,必须要求其提供汇票复印件、退票理由书或其他法律规定的证明原件(如逾期解付说明等),如果对方是行使再追索权,还需要对方提供已经支付票据金额,取得再追索权的依据。二是向外发出追索通知书,需用邮局快件发出,并在快件上写清快件中所装资料。必须标明的有“汇票复印件”、“退票理由书”及其它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是把握好汇票追索三个原则。即:“有钱原则”,在追索过程中,一般要选择追索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企业;“上手原则”,即将汇票背书给自已的企业,因为是与其直接发生的经济往来,经济合同等资料齐备;“责任原则”,即在汇票传递中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因其过错才造成汇票不能承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法律出版社,2007
2.《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 河南南阳 473132)
(责编: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