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植物人”丈夫争回救命钱
2009-08-20鲁南
鲁 南
一名患者患上本不足以致残、致命的病,却因为3家医院的种种过失,最终成为“植物人”。患者妻子以超常的毅力和勇气同这3家医院打起了医疗官司,索赔800万元。她能取得胜利吗?
脑部手术一错再错
2004年4月13日凌晨,山东省定陶县的张玉英被丈夫李佑芳一阵痛苦呻吟声惊醒,只见丈夫抱着头不停地喊疼。家人把李佑芳送到定陶县人民医院,经CT检查后,临床诊断为“蛛网膜下出血”。经过救治,他的病情有所缓解,由于受到该院医疗条件的限制,张玉英于几日后将丈夫转入菏泽市立医院住院治疗。
第二家医院给李佑芳做了血管造影术,最终确诊他患的是前交通动脉瘤,因为肿瘤破裂导致他脑蛛网膜下出血。
“我丈夫有没有生命危险?”张玉英紧张地问主治大夫。
“不用害怕,这不是什么大病,经过治疗,你丈夫会康复的。”主治大夫胸有成竹地说,“我们已经安排他手术,医院特请一名北京来的专家李峰主刀。”
4月24日,李佑芳被推进了手术室。两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打开了。李峰一脸歉意地对张玉英说:“手术失败了……手术器械微导管短了两厘米,无法到达患处……我从北京来得匆忙,忘记将大号导管带来了。”
“你们做手术怎么能不将手术器械准备齐全呢?现在让我们怎么办呢?”张玉英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建议你们尽快入住济南市的千佛山医院,请该院的刘明亮大夫主刀治疗,他也是一名来自北京的专治这种病的医学权威,你丈夫的病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大病!”说毕,李峰还不忘向张玉英索要了2000元的“专家出诊费”。
第二天,张玉英按照大夫的吩咐将李佑芳转到千佛山医院。此时,经过十多天病魔的折磨,李佑芳尽管体质十分虚弱,但神智依然十分清醒,尚能进食少量的食物和水。他清楚妻子正在全力救治他,他给妻子一会儿做出胜利的手势,一会儿又摆出飞吻的动作,还不断地提醒她要注意休息,不要累坏了身子。
有了上次的教训,张玉英在办理丈夫的住院手术前,再一次找到刘明亮大夫,问他们准备的手术器械是否齐全?是不是他亲自给丈夫主刀?对丈夫的手术成功有没有把握?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她这才放心地为丈夫办了住院手续。治病心切,张玉英还给刘明亮送了一个2000元的“红包”。
26日,千佛山医院给李佑芳做了脑部CT等各项术前必要检查,一名医生看了看各项检查结果后,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可以立即手术!”李佑芳被推进手术室的一瞬间,还对陪护他的亲人点头致意。可是手术结束后,李佑芳一直陷入深度昏迷状态,医生们的回答也越来越含混不清。
张玉英终于意识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她找来丈夫的手术记录,在手术医生签字栏中,根本就没有刘明亮的名字。更可怕的是,主刀医生在没有告知亲属的情况下,在手术中已经将丈夫脑组织的右侧额板擅自切除。张玉英又拿着丈夫的病例和手术前的各项检查结果,到济南其他几家大医院咨询,才明白丈夫当时颅压偏高,暂时不宜做脑部手术。张玉英闻听号啕大哭,她狠狠扇了自己几个耳光,后悔当初轻信了那个医生……
2004年7月15日,李佑芳因患脑动脉术后脑积水,生命垂危,需要马上再次动手术,张玉英说什么也不敢让该院二次操刀了,将丈夫转到济南军区总医院。7月20日,济南军区总医院对李佑芳进行脑室腹腔积水分流术时,因为不慎使用了带菌器材,致使李佑芳的颅内发生感染,术后不久就高烧到39℃。
万般无奈,张玉英将丈夫转至山东省交通医院治疗,经该院综合诊断,李佑芳这时候已成植物人状态,并且因为脑组织大部分梗死和感染,已经再无苏醒的可能了。得知结果,张玉英一下昏倒在地。
连告3家索要巨额赔偿
张玉英的家庭原本十分幸福。她和丈夫李佑芳恩爱有加,结婚20多年来,两口子几乎从来都没有红过脸,逛街还都是手牵着手。丈夫这个顶梁柱突然折断,将一家老小的幸福全部掩埋在一片废墟之中。
张玉英不相信疼她爱她的丈夫会一直这样沉睡下去,她尽其所能地陪护丈夫。与此同时,经济上的巨大压力也让张玉英透不过气来。丈夫患病不但花光了他们的全部积蓄,而且几乎向所有的亲人、战友、同学、同事甚至老家邻居借过钱。为了筹钱,张玉英还把房子卖了。办完卖房手续,她看到三个月不见头发全白的婆婆,祖孙三个抱在一起在凄凉的客厅里哭成一团。
张玉英心中愈是悲痛,对某些医院的过失和淡漠愈感到愤怒。她想,老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卖房的钱用完之后,丈夫不是还得要回家等死吗?只有让有过错的菏泽市立医院、山东千佛山医院和济南军区总医院这3家医院共同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才能给丈夫继续治疗下去。
拿定主意之后,张玉英一边和亲友轮流照顾丈夫,一边去找那3家医院理论。3家医院不仅没有一家痛痛快快“认账”,有的竟然还派保安把她赶了出来。但是再难她也不会却步,因为这是救丈夫的“最后一根稻草”。张玉英暗暗下定决心:“为了丈夫,自己就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她在菏泽聘请了两名律师后,将菏泽市立医院、山东千佛山医院和济南军区总医院一并告上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2005年5月,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决定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3家被告在李佑芳治疗期间有无过错进行法医学鉴定,同时向他们提供了李佑芳的全部病史和CT等各种检查资料。期间,由于李佑芳的后续治疗费用仍然十分巨大,张玉英又将诉讼请求申请更改为索赔816万元。这成为当时全国索赔标的最高的单人医疗纠纷赔偿案。
横生波澜终得公正
2005年9月30日,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认定李佑芳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已构成一级伤残,同时认定被告的3家医院均存在过错。2006年7月6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三被告分别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分别为17.6万元、118.5万元和35万元。双方对这一判决结果均不服,都向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11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张玉英接受了这个结果,可是3家被告不服终审判决,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提起再审申请,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委员会于2007年4月驳回了再审申请。就在张玉英松了一口气时,2007年6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突然下令:“暂缓对该案进行执行!”
张玉英忍着眼泪踏上了去全国人大和山东省人大的申诉上访之路,全国人大和山东省人大很快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了专函督办此案。张玉英还走进一家又一家信访部门和新闻媒体,寻求公正的执行。此案也得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2008年2月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开听证,根据听证结果和审判委员会的一致意见,决定驳回3家被告的再审申请,致函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特事特办,用最快速度执结此案。
截止到2009年6月,李佑芳的大部分赔偿款已经执行到位,张玉英充满倦容的脸上4年来首次显露出了一丝快意。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