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00元宁夏叫停人肉搜索
2009-08-20
计算机世界 2009年31期
本报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10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并定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他人账号和密码,或者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账号和密码; 不得非法截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 不得擅自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等。对于违反者,将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对单位可处以5000元至1.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