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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死刑犯的“维权”

2009-08-17赵建明

晚报文萃·开心版 2009年8期
关键词:血样命案维权

赵建明

大难不死

如果时钟向前拨回到2007年的3月6日,木匠李明海一定会提醒自己稍安勿躁,尤其是在穿过铁路时。

四十来岁的李明海家住南京梅山地区的一个破落的小村里,和当地众多务工者一样,开着摩托车上下班是他每天都要做的事,其中,他每天都会穿越那条熟悉的铁路。

3月6日晚,李明海在外面结束了一天的木工活,像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回家。临近铁路时,他并没有感觉与往常有什么异样,他没有减速,开车径直驶向铁路道口。但就在他离铁路只有几米时,一个巨大的黑影突然从右前方出现。

“火车!”

这个念头刚从他的脑中闪现,李明海就连人带车被撞得翻滚起来。

……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明海醒了,他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大难不死。路过的行人把他送到了医院,医生的诊断报告表明:胳膊和腿部共有三处骨折,生命没有任何危险——事发时头盔救了他一命。

但是,治疗费用对家境贫寒的李明海是个难题,在医院里才待了一个多月就花掉了一万多元,他无力再支付费用,只好回家休养。

躺在床上的李明海看着自己的头盔,心里是感慨万千——就因为戴着头盔,他才没有听到火车经过时的汽笛声;而巧合的是,恰恰是这个头盔,在火车撞得他四处翻滚的一刹那,救了自己一命。

回到村里,李明海有种大难不死的幸运感觉。

东窗事发

村民们对李明海的被撞并不意外。

“每年都要出几次事,年年要死人。”一位附近的老人指着道口附近的一排树说:“多种树本来是好事,但是这排树正好在道口的旁边,火车经过的时候会被挡住。要是没有这排树,李明海肯定能提前看到火车。”

村民们都觉得,李明海应该向铁路部门要个说法。

李明海的弟弟赞同村民的观点,在他看来,这起事故的责任应该属于铁路部门。“这个道口每天人来人往,但是居然没有人看守。铁路部门肯定要负责的。”不久他就了解到,道口处已经搭了个简易棚,铁路部门雇了个老人在此看守,而附近那排“害人”的树则不知被何人统统砍光。

“这说明他们心虚了嘛!”李明海听说此事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弟弟和母亲替他出面,找到了当地的铁路派出所。但对方的答复冰冷而直接:“李明海自己撞上火车的,跟我们无关,你们要找去找上海铁路局。”

“别说上海,就是外国,我们也该去讨个说法!不能撞了白撞!”李明海弟弟的态度同样硬气。李家全家都在摩拳擦掌,准备去找上海铁路局讨个说法。

就在此时,警察却敲开了李明海的家门:“你是李明海吧?跟我们走一趟。”

让全村人吃惊的是,李明海只在警察面前撑了几个小时,就瘫了。

“没错,是我干的。”

李明海从一个大难不死的幸运儿变成了一宗命案的犯罪嫌疑人。

那宗命案

李明海很穷,这不但表现在无力支付医药费上,40多岁的人至今打光棍也是明证。从生理上说,他很正常,寂寞难耐的时候,他也需要慰藉。

2003年,李明海在南京江宁区的一处工地上做木工活。身为光棍,他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跟工友一起喝酒。一次和工友喝酒后,他在回家路上被一个卖淫女拦了下来。他无法抵抗这个诱惑,便跟卖淫女一起来到她的租住屋。

卖淫女的男友就待在租住屋旁的厨房里,之所以会默许甚至是纵容女友卖淫,同样是因为生活所迫 ——从贵州来南京后,他们一直没有找到像样的活干,而为了活下去,卖淫在他们看来是个便利的办法。

或许正是因为贫穷,才让这笔“交易”的双方斤斤计较。李明海说,当时他和卖淫女谈妥50元的嫖娼价格后,就和她来到其住处。

在这笔交易开始前,卖淫女收了李明海100元,但却不肯找钱。这让李明海非常气愤,他一把就把这名女子掐晕,离开前,还用枕头捂住她的脸和她发生了关系,随后慌慌张张地离开了出租屋。

当时,在外面的卖淫女的男友并不知道里面已经死了人,就连李明海本人也声称不知道。事后,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继续待在南京打工。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明海自己也慢慢忘记了此事。

很快,警方接到报警。但因为卖淫女接触人群复杂,一直没有找到凶手的踪迹。

对于李明海来说,时间冲淡了记忆,他在工地像往常一样工作,一转眼5年就过去了。然而在警方的档案里,这起迟迟未破的命案却始终赫然在列,不时刺激着办案人员。其中,静静地放在档案中的血迹样本,也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李明海在与卖淫女短暂的搏斗中,曾经被对方指甲划伤,留下血迹。警方在命案现场采集到了这个血样,将其存入档案,在这以后的办案过程中,这个样本经常被拿出来进行比对。直到李明海被火车撞伤后住进了医院,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折。

李明海在医院治疗期间,院方发现他有过犯盗窃罪的前科。医院于是根据规定,在对他进行输血时采到了他的血样,并将血样提供给警方。让警方感到兴奋的是,李明海的血样与5年前那起命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血样竟然一致,于是身负命案的李明海就这样“意外”地落网了。

死里求生

和许多人一样,李明海怕死。

“我该死!我早该被火车撞死!这是我应得的下场!”李明海被关进看守所后,经常会想起5年前自己行凶的那一幕,亲手剥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卖淫女生命,让他悔恨不已。

2007年10月2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明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赔偿死者家属民事赔偿金15.43万元。宣判之后,李明海闭上眼睛,希望这就是结局。

然而,上天注定要让李明海继续遭受命运的捉弄。

就在李明海接受法院的审判期间,卖淫女萧某的亲人接到了命案告破的通知。原本已经不指望查出真凶的亲人得到消息后悲喜交加,他们从贵州来到了江苏南京,就为了一睹仇人李明海面目的同时,也为萧某讨回公道。

让他们失望的是,李明海穷困潦倒,原来仅有的积蓄也在治疗骨折时消耗殆尽,法院判下来的15万多元民事赔偿无异于“空判”。

“他不是被撞伤了吗?为什么没人赔他钱?”萧某家人的话点醒了不少人。

一方面,李明海虽是死刑犯,但是法律并没有剥夺他的民事权利,遭遇交通事故的他可以继续向铁路方面索赔;即使李明海已经被处决,他的家人也仍然可以继续索赔。另一方面,如果李明海能够在死刑最终核准前讨要到赔偿款,并将这笔钱赔给被杀者萧某的家人,进而取得对方的谅解,便是法律上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那么李明海将会有很大机会死里逃生!

要拿到赔偿款,就要替仇人向法院求情。萧某的家人并没有明示这一点,但是10多万元的这笔钱,对西部山区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大笔钱,几番艰苦的思想斗争之后,他们默认了。

但在此时,李明海已经是一心求死。

每天总有那么一段时间,初冬的暖阳会穿过高墙洒在李明海的囚服上。手腕上的冰凉手铐取代了手表,但李明海的心里却好像有个时钟在滴答作响。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没有人会比他更为时间的流逝而烦躁。要让心如死灰的李明海从一心领死转为一心求生,同样需要力气。

在家人的苦苦劝说下,李明海重新燃起了强烈的求生欲望。他要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向上海铁路方面索赔。

李明海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与时间赛跑。2007年年底,在一审死刑宣判即将生效时,李明海宣布上诉,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些时间,他的故意杀人案进入了二审。

度日如年

打民事官司离不开律师的帮助。根据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被指派为李明海的代理律师。他代理李明海将上海铁路局告上了南京雨花台区法院,索赔各项损失10万多元。

“公民犯罪后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同时他应该享有的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立法的精神。”徐军在研究案情后说,虽然李明海无牌无照驾驶摩托车,事发时也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但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高速运输企业造成他人伤害的,除非能够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的,否则就应该承担责任。

此时,看守所中的李明海度日如年。他知道,一场关系到他生命的“时间赛跑”开始了,而这场赛跑他自己却使不上任何力量。

果然,雨花台区法院立案后,在开庭时上海铁路局提出了“管辖异议”:他们认为这起案件涉及铁路方面,雨花台区法院无权审理,应当将案件移交给铁路法院审理。雨花台区法院认为这个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了管辖异议。上海铁路局随即不服上诉到南京市中院。南京中院再次裁定驳回上海铁路局的上诉,将案件交由雨花台区法院审理。

如此一番折腾,时间过去了大半年。大半年期间又发生了一件事:就李明海故意杀人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南京中院的死刑判决,该判决已交由最高法院核准。一旦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李明海将不会再有任何生还的机会,所谓的“维权”也将对他毫无意义。一想到此,冬日的暖阳同样不能阻挡他的后背发凉,希望、无力、消沉、渴求……复杂的思绪纠缠着他,让这样一个已经被判了死刑的人无法释怀。

在李明海的苦苦守候中,状告上海铁路局的案件终于迎来了正式开庭审理的日子。2008年11月27日上午,律师代理他坐上了法庭的原告席。上海铁路局提出,根据《铁路法》,被告不该承担责任,李明海只能责任自负。双方自然少不了一番唇枪舌剑。目前,这起离奇的案件仍然在审理过程中。

雨花台区法院能不能判铁路局赔钱?如果判了赔钱,铁路局会不会又上诉?如果又要上诉,二审又得花多久?最高法院那边会不会耐着性子等待?

过去并没有多少时间概念的李明海,现在一边在脑海中反复思考这些与他性命攸关但他却丝毫无法掌握的问题,一边估算着自己在人间的时光。他时常会想起5年前的那件事,会想起被火车撞了之后一年多来发生的这一切,希望这些都不是真的。

“我不该杀人,我该被撞死。”

(摘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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