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罗彩霞们”的“奶酪”?
2009-08-11文梓林
文梓林
2009年6月2日,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调查终结了,然而这一事件引发的争议和反思仍然余波荡漾。人们在问,为什么会发生这一事件,到底是谁动了“罗彩霞们”的“奶酪”,包括高考招生制度在内的各种制度存在的漏洞怎么来弥补?
“罗彩霞事件”发生的必然性
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事件”曝光后,许多诸如此类的往事被一件件展示出来:
1996年,河南南阳市邓州县的王丽娜冒李云峰之名上了师、专做了老师,事隔十二年后才真相大白;2001年,同样是一纸录取通知书,改变了山东省的齐玉苓和陈晓琪两个女孩的命运,原本落榜的陈晓琪冒名上大学并顺利毕业后成为人人羡慕的银行职员,而被冒名的齐玉苓却成了一名下岗工人;2003年9月,在河南省,因假冒他人姓名上学,致使他人户口被迁走的郭某和对此事负有责任的当地村委会被判赔偿原告精神慰抚金4300元;2008年,济南大学在2007级新生中一次性就发现了21名涉嫌冒名顶替者;湖北民办教师路孔雀考上公办教师资格证却未被录取,15年后的今天才发现被人冒名顶替了……
详细分析我们可知,“罗彩霞事件”并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之所以有这么多人甘冒法律风险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归结起来,不外乎四个字:利益使然。从历史上来看,进入名门高校就意味着可以获益颇丰进而改变命运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
“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隋朝统一全国后,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开设进士科,用考试的办法来选取进士。这种以试策取士的方法,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你若想做官,就必须读书,必须参加科举考试。
唐朝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才人选拔制度,使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更趋完备。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的历任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的。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的推荐。因此,每当科举考试时,考生便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崭露头角,但弄虚作假欺世盗名者也不计其数。
由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到了宋代,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新制度,来防止考官徇私。到了北宋末年,由于社会动荡,政治日趋腐败,这项制度也流于形式。
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进学校成为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官僚子弟入监,去人入监,捐资入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在明初,监生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
到了清朝,科举制度日趋没落,科场舞弊的行为越演越烈,虽然处分严厉,却无法吓阻那些迫切希望通过作弊实现飞黄腾达的学生。科举制度历时1300年之久,自兴起以来,就有无数的人向往挤上这座独木桥,而那些悬在边缘而又有资源利用的人,就顺理成章地进行各种暗箱操作了。
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正式宣布立即恢复高考。教育部官方网称“恢复高考顺应了社会公众对人才观念的认同,重建了价值体系和观念,迎来了通过公平竞争改变个人命运的时代,推动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作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确立。”政府提倡用知识改变命运,大学、知识分子一类的词被光鲜华丽的搬上台面,让人追捧。高考成为决定人生是与否最直接的途径。
如今,虽然国家已经不再对大学毕业生“包分配”工作了,能够共享大学资源仍然为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愿望。毕竟,高学历可以让身份高一点,起点高一点,好工作好找一点。简单举例,没有大学文凭,就算你是自学成才才高八斗的饱学之士,你却连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也没有;在与别人的竞争中,你自己也会因为没有大学文凭而觉得低人一等。因此,说奉献社会也好,说让自己过得更好也罢,总之,高考目前仍是改变个人乃至家庭命运的一个途径。我们的教育体制在高考上附加了太多的个人利益,大大地增强了高等教育的“稀缺性”,增加了争夺这种“稀缺资源”的个人。于是,不能凭借个人能力取得这一“稀缺资源”可又希望通过占有这一“稀缺资源”以利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便不惜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顺手牵羊甚至以权谋私地不择手段地想方设法占有这一“稀缺资源”。
王峥嵘2002年任湖南省邵东县牛马司镇镇长,2004年8月,从邵东县牛马司镇党委书记的位置调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2006年4月因经济问题被双规。2008年7月4日,王峥嵘被开除党籍。也就是说,其女儿刚上大学两年,还未等到毕业,其父就已经无能为力了,只好将假就假。假如王峥嵘还在任,仍然是公安局政委,其女儿已经“功成名就”,他还用得上改名换姓,用罗彩霞的名吗?
“罗彩霞事件”不是开始,也绝对不是结束,因为中国人都还需要通过上大学来改变命运。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是人们“改变命运”的强烈愿望,是社会形势,动了“罗彩霞们”的奶酪。以一考定终生的方式决定着个人命运。
钱和权,将制度踩在了脚下
随着许多隐藏在事件背后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罗彩霞事件”的真相离我们正越来越近。然而被揭露的真相令人难以置信:为什么一个官位不高的县公安局前政委,能像崂山道士一样从森严的制度壁垒中穿墙而过,如入无人之境地,把法律当儿戏,轻松攻克中学、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大学招录部门等职能部门?要知道,中学、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大学招录部门这四个环节,是高考制度设计的四道防火墙。王峥嵘为什么有如此的胆量和能量,靠权和钱就可以在制度和法律的限制面前畅通无阻?为什么他在因经济问题被判刑之后仍可以继续“弄权”?分析下来,是因为他很清楚我们的各种制度存在的漏洞,知道我们的很多制度其实是形同虚设,深谙只要有钱和权,就可随意将法律和制度踩在脚下……
自恢复高考以来,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一直被视为执行最公正、最公平的制度之一。但在金钱与权力结合之后,一个普通的科级干部,就能将手伸进广州、天津、邵东、贵阳四个地点的教育和公安部门,使严密的高考制度的权威严重受损,别人的姓名、成绩、档案可以被借用,大学录取通知可以被截留,“惟一”的身份证号码也可以伪造。这是一个群体性的连环作案过程,在这个一环接一环的链条中,只要缺少其中一环,便会出现断链,整个“剧情”就无法演绎下去,违法犯罪行为就可能中止。但事实上,这个链条没有缺环、没有中断,环环相扣、节节推进,终于构成了违法犯罪的全过程。权力参与了腐败,看似严整周密的制度防线存在的漏洞,仅从“罗彩霞事件”上,就让人触目惊心。
再说罗彩霞,她怀疑自己是被精心挑选出来被冒名顶替的,是因为她出身于一个处于弱势的贫穷家庭,她才成为目标的。为此,她比自己的同龄人多耗费了一年的青春和金钱,用来复读和高考,现在要毕业了,由于身份证号码被别人抢先一步使用了,而不能拿到本应属于自己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她还被侵害了自己权利的人“幸运”了一番,并且还要为家人的安全担心。为什么出身贫寒,就可以被选中来做牺牲品呢?为什么学校的班主任胆敢随便为有权势的人提供罗彩霞的一切高考信息呢?为什么一个人的档案资料可以随便找个打字店,就来个乾坤大挪移呢?为什么有些高校敢将国家的特招指标便想给谁就给谁呢?户口保险吗?当然不保险。档案保险吗?当然不保险。高考公平的说法保险吗?当然不保险。这一切,不是制度的漏洞造成的又是什么造成的?追根溯源,“罗彩霞事件”的发生,问题还是出在我们的制度上。
在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背后,是无视制度的“权力通吃”——只要拥有足够能量的权力,一切设计严密的制度堡垒都将是纸糊的玩意,别人的录取通知书既能轻松拿到,别人的户口亦能轻松迁走。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是仍存在漏洞的制度,动了“罗彩霞们“的奶酪。
多管齐下治“弊病”
现今,冒名事件越来越多,除了冒名上大学、中学,还有冒名的公派留学生、冒名吃空饷的干部、冒名的处级官员,更有冒名的假党员等不一而足。面对权力腐败的无孔不入和“体制性溃败”的骇人听闻,百姓不能不追问:还有多少个“罗彩霞”的合法权利正在或将要遭受腐败的侵犯直至剥夺?“王峥嵘们”动的难道仅仅是个人的“奶酪”么?不是,是我们所有人的奶酪,他们偷的不仅仅是罗彩霞的受教育权,而是整个社会的正义底线,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罗彩霞”。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说过一句话:好的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人,坏的制度可以把好人变坏人。“罗彩霞事件”就是对这句话的最好诠释。是到了我们该好好检视有关高考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招生录取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干部任用制度等制度存在的问题了。对于这个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事件,除了查处涉案者还罗彩霞公道外,我们还要从这一“标本”事件中汲取教训,填补制度漏洞,让权力不被滥用。同时,仅有严密的制度建设仍然不够,还要有足够严密的监督体系,要有自上而下的权力约束和制度敬畏意识,如此,已有的和将有的制度,才不会对外如铜墙铁壁、对内如纸糊般四下漏风。最后,还要对各种花样翻新的作弊予以重惩。史料记载,我国古代对科举考试作弊的惩办甚严:轻则杖罚、抄家,重则流放,甚至人头落地。清咸丰八年(1858年),顺天乡试科场舞弊案,该案共处罚91人,其中处斩5人,被斩者中的主考官乃位及一品的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清代对夹带考生惩处严厉,不仅驱逐出场,而且革除功名,取消终身应试资格,而且要戴枷示众3个月,杖责一百,最后还要发配边疆充军。想像一下,如果当今也厉行“重典”,罗彩霞事件中的当事人还敢知法犯法吗?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罗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