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警方抓捕 海滨“偷拍族”
2009-08-10
环球时报 2009-08-10
韩国海滨浴场今年夏天出现了不少利用数码相机从远处拉近镜头偷拍比基尼美女的“偷拍族”。据韩国《中央日报》7日报道,釜山海云台警察局6日在海水浴场的沙滩上逮捕了两男一女,均因涉嫌偷拍身着比基尼泳装的女游客。此前警方还曾在同一海水浴场逮捕了两名游客,因为他们拍摄了50多名身着比基尼泳装的女性晒日光浴和戏水的场景。
《中央日报》说,这些“偷拍族”作案地点隐蔽,常在远处暗中拍照。虽然警察能通过巡视进行管控,但如果偷拍者用长焦数码相机从很远处拍摄就会很难发现。一些偷拍者还会把拍到的照片传到网上“分享”,对被拍女性造成恶劣影响。
韩联社提醒海滩休假的女性,现在是偷拍事件高发时节,应该提高警惕,不给偷拍者可乘之机。警方将组成便装巡视组密切监控。
警方抓住“偷拍族”后,会根据被拍女性是否因偷拍感到羞耻、受辱,或偷拍人是否故意拍摄女性特定身体部位来确定是否立案。
韩国《性暴力犯罪处罚和被害者保护相关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违反他人意志,用相机等可能引发羞耻感的物件拍摄他人身体的人将被处以5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作者阚志森,本文英文译稿见8月10日环球时报英文版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