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将治理“小金库”等
2009-08-07
党政机关将治理“小金库”
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最近在京召开,要求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和鼓励举报是这次“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政策上的三个突出特点。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长谢旭人指出,此次全国范围内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
谢旭人表示,治理工作将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要严惩顶风违纪,同时鼓励知情人士进行举报。
“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大,各单位可支配现金减少,一些单位从局部利益出发,巧立明日,不断翻新形式设立小金库,从而引发的矛盾,职务犯罪时有发生。
谢旭人表示,中国未来将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也将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
治理“小金库”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有重大意义,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要加大对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查处力度
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日前表示,要加大对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查处力度。
据了解,将重点查处虚报出国(境)任务、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的案件;不执行批准日程,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绕道前往旅游景点游览,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案件;违反规定用公款报销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的案件;党政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或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等案件。
在追究责任时,既要追究出国(境)团组和审批部门的责任,也要追究团组派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要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对顶风违纪的予以曝光。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剖析,查找出国(境)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同时,力争在2009年,建立起明确、管用、配套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