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中国监狱更宽大,减刑制度有吸引力
2009-08-04
30%韩囚犯愿留在中国服刑
据韩联社8月3日报道,韩国与中国签署的《服刑犯人引渡条约》8月5日将正式生效,届时,在中国服刑的韩国犯人可以回韩国服完剩下的刑期。但据韩联社了解,不少韩国囚犯认为中国监狱比韩国好,不愿回韩国服刑。《环球时报》就此采访了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领事馆的南领事称,这一报道符合现实情况。
韩联社称,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3日透露,一项以在中国东北地区服刑的135名韩国囚犯(已判刑79人,未判刑56人)为对象,就其是否愿意被引渡回国进行的调查显示,约有30%的囚犯希望留在中国。
报道进一步称,这些囚犯不愿回国的原因是中国独特的监狱管理方式与韩国不同。“中国监狱不以强制性手段让服刑囚犯从事劳役。是否参与劳役由囚犯自己选择。如果厌烦劳役或觉得从事劳役很累,随时都可以在监狱里休息”。此外,中国的减刑制度也很有吸引力。“即使辛苦,只要诚实服刑,就可提前出狱,因此,比起不知如何才能得到赦免的韩国,在中国服刑可能更好”,还有韩国囚犯表示,“在反映监狱饭菜不合口味后,沈阳监狱一度允许韩国囚犯自己做饭吃,对于外国服刑者相对宽大一些”。
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的南领事3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他说,韩联社的相关报道符合现实情况,但说“30%左右的囚犯”希望留在中国,这个数字有出入。他表示,新闻中所报道的韩国犯人生活情况属实,但由于语言及饮食习惯等原因,韩国服刑人员也有生活不便之处。
据了解,韩联社所说的《服刑犯人引渡条约》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南领事在采访中向《环球时报》记者解释说,该条约于2008年5月27日由两国外长在北京签署,2008年9月韩国国会批准通过,2009年7月6日双方在首尔交换了批准书,8月5日即将生效。 ▲(阚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