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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与演化: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谱系的嬗变

2009-07-28王立胜聂家华

探索与争鸣 2009年6期
关键词:价值体系儒学核心

王立胜 聂家华

内容摘要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是对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的反映。从中国社会发展史的长时程看,若以五四运动为界,此前的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在漫长的赓续演化中,历经了五次历史性转折,展示出一条既有内在关联性和继承性,又有阶段性差异和不同特点的发展轨迹。

关 键 词 中国社会 核心价值体系 谱系

社会价值体系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制约下由社会崇尚和倡导的思想理论、道德准则、理想信念等一系列价值观所构成的逻辑体系。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特定的价值体系,其中,反映统治阶级和集团的基本价值准则、为制度所认定并有效地统摄社会各阶层的价值目标、规制社会心理和意识的理论学说,就是这一历史时期和社会时代的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之于人类社会就像灵魂之于肉身是须臾不可分离的。它涵盖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引领社会思潮,以理性的形式通过对社会成员价值观的制约来保证社会生活的有序展开,是一定的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一定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强力支撑和精神依托。

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迁和社会形态的演进,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也在更替和发展。从动态的角度看,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基于一定时空体系内演化的国家和社会的历史性与时代性的反映,是一种流动的历史状态,是一个不断扬弃的矛盾运动过程。由于价值体系在外在形态上表现为具体的理论学说或思想体系,因而,其发展和演化表现为某种理论学说在国家权力的主导下,在与其他理论学说的交汇、诱变和冲突中,与时变异,形成该理论学说演化接续的“谱系”,从而构成特定国家和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的“道统”。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谱系中的最新接续部分,无论其内在与外观发生多大变化,仍携带着几千年来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遗传基因,与传统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有着无法割断的血脉关联。因此,在我们着手建构和完善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时候,对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作“文化自觉”意义上的回望、从中分离和抽取仍具活力的可用资源就显得十分必要。

为此,笔者试以“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做“变动性叙事”,将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历史大致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即以天命宗法礼制为主要内容的上古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阶段(夏、商、周、春秋、战国),以儒家学说为主要内容的中古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阶段(秦汉至明清),中西交汇、新旧更替的近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阶段,和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核心内容的现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阶段。如此划分的主要依据有二:其一,中国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社会价值体系是对一定生产方式的内在反映,其阶段性特征和发展进程是由生产方式的阶段性特征和发展进程决定的。其二,兼顾核心价值体系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价值体系的发展过程也是在一定生产方式历史阶段制约下的意识形态的自我运动过程,相对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变更,核心价值体系的变更带有一定的滞后性,两者在新旧更替上并非完全同步。

从生产方式上看,夏商周属同一发展阶段,春秋时期是新旧生产方式的并存阶段,而战国时期是小农经济这一新生产方式的确立阶段,但与此相适应和对接的核心价值体系并未同步确立,尚处在选择当中。因此,我们可以将殷商至战国视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发展演变的第一个阶段。秦汉至晚清,在生产方式上同处于小农经济阶段或宗法地主专制阶段,我们称之为中国中古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演变阶段。从1840年至1949年的近代中国是社会生产方式的新旧更替阶段,相应的核心价值体系也处于一个新旧转换、相对独立的发展阶段。1949年以来的现代中国社会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发展阶段,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演变阶段。限于篇幅和精力,本文主要致力于上古至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嬗变进程的重建。

一、从天命礼制到“众说纷纭”: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演进中的第一次转折

社会价值体系是人们在一定历史环境和物质条件下对生存方式的理解和实践的结果,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决定着那个时代的价值风貌。夏商周是中华文明史的初始阶段,与落后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笼罩此时社会生活的价值体系是天命观及其体现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其基本内容是以至高无上、统辖万物的“天”为精神支柱,以“有命在天”、“君权神授”的神学独断论为理论核心,以此论证基于宗法制形成的王朝政权和社会秩序的合法性。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变,夏商周时期的天命价值观在内容上经历了从神学决定论向道德决定论的转化:殷商时期,天命被用来解释现存政权及君主权力存在的合法性与至上性,属于典型的神学决定论;西周时期,在价值层面上,已经开始了由神学决定论向道德决定论的过渡,在神学框架中出现了“以德配天”、“敬天保民”、“惠民安民”等体现人性和道德的内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得以丰富和补充。天命论进而渗透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形成了礼乐制、宗法制、世袭制等一整套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言行,有力维系着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秩序。概言之,以天命价值观为思想内涵、以“周礼”为行为规范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立在井田制和宗法制基础之上,作为一种社会精神力量维系着奴隶制生产关系。

西周末年至春秋战国,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卿、士大夫等原统治集团中地方阶层开始崛起,这一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继而受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新兴阶级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全面挑战,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规约着所有的社会成员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主导地位开始动摇;由此而至的是周天子“家天下”的统治秩序和依靠宗法制、家长制建立起来的社会基础逐渐土崩瓦解。“王纲解纽”、“礼崩乐坏”构成了中国“轴心时代”思想家们的“问题处境”。各种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思想代表对周代乃至远古的宇宙观念、人的观念、社会观念进行全面的检讨,试图重新安顿人们的价值观念,重新安排新的社会秩序。而此时新旧价值体系转换中出现的断裂空隙和各诸侯国分割出的相对独立的地域空间,恰好为思想提供了自由发挥和付诸实践的余地,诸子百家围绕着天人、群己、义利、德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提出了众多价值学说,儒、墨、道、法、兵等众多学派各抒己见,精彩纷呈,标志着社会价值体系由夏商周时代的一元统摄进入多元并存的状态。

在诸子百家提供的众多理论和学说中,儒家凭借其熟知古典文献和礼仪的知识背景,通过孔子等人对“六经”的重新整理,构建了以“仁”和“礼”为核心内容的价值学说。从其结构看,“仁”是这一价值体系的思想内涵,规定了价值主体的内在思想准则和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容;而“礼”是这一价值体系的行为规范,包括治国之道、为政之道、为民之道、为人之道等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日常生活等方面的行为准则,为价值主体提供了一套达到思想道德境界的外在手段。孔孟原始儒学把人的内在修养与价值的外在实现有机结合起来,既强调人的价值观念,又强调人的价值行为,从而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价值学说。这一学说超越了殷周以来的神权政治框架,将关注的重心由天命鬼神转移到了社会人事人生,初步完成了由天命神学向人学、由外在向内在、由彼岸向此岸的价值转换。这一“轴心时代”的理论硕果成为此后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承续演化的母本。

二、从百家争鸣到独尊儒术: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演进中的第二次转折

春秋战国时期价值体系多元并存的格局随着大一统基础上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建立戛然而止。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是两个重大“思想史事件”,即“李斯上秦王书”和“董仲舒答汉武帝问”。李斯倡议禁私学,焚《诗》《书》百家语,以吏为师;董仲舒则提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1]。这两个事件的共同点在于都致力于选择和确立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不同之处在于先后被置于核心地位的社会价值体系的内涵不同、命运大异。秦王选择了法家所倡导的理论和规范充当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但是,随着秦朝“二世而亡”,其迅速从社会价值体系的核心位置退出;汉初统治者选择了经改造后的儒家学说——经学作为核心价值体系,从此,儒学突破了王朝兴衰的局限而获得普世价值,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

董仲舒等汉初儒生以孔孟儒学的“仁”、“礼”为核心,有机地吸收了法家、黄老、阴阳、墨家等思想,建立起以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理论为思想内涵,以“三纲五常”为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的经学体系。相比之下,这一价值学说更加符合小农经济、宗法制度和皇权专制对意识形态的需要,尤其是儒家学说高度重视社会秩序和等级观念的思想传统以及“入世”、有为的价值原则,与汉初统治者的要求十分契合。这样,作为理论体系的原始儒学在历经孔孟的失意后经由董仲舒等人的改造,终于在汉武帝时代取得独尊的地位,并借助政权的强制力和种种制度化运作被确立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成为人们共同遵循和维护的行为准则,潜入人们的思想和心灵深处,主导着人们的精神和社会生活。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也随之进入了儒家独尊的一元化时代。

三、从经学一元统摄到儒释道“三教并存”: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演进中的第三次转折

当经学登上独尊地位、一统天下之后,其创新动力也逐渐丧失,理论随之变成僵化的教条。尤其是今文经学中的“天人感应”、阴阳灾异理论逐渐同谶纬迷信结合起来,这些非理性成分的衍生导致儒家思想体系的退化,使其对社会成员价值观的制约效力大打折扣,对社会现实问题解释的有效性逐渐退化,其独尊地位开始动摇。

进入魏晋南北朝之后,这种状况呈加剧趋势。具体表现在:第一,玄学风行,且极力倡导以义理解经,主张用道家思想解释儒家经典,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经学的地位和作用。第二,经学分立。“永嘉之乱”后,随着南北对峙局面的形成,儒学在经义、版本等方面也出现南北之别。第三,佛道盛行。两汉之际传入中国的佛教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渐趋风靡,士大夫正心修身之资开始为佛教所夺,以致有人发出“儒门淡泊,收拾不住,皆归释氏耳”的喟叹。[2]同时,道教也逐步脱离原始形态而逐步走上成熟,皈依者不在少数。佛道盛行一度引发对儒学的信仰危机。《晋书·儒林传序》云:“有晋始自中朝,迄于江左,莫不崇饰华竞,祖述虚玄,摈阙里之典经,习正始之余论,指礼法为流俗,目纵诞以清高,遂使宪章弛废,名教颓毁,五胡乘间而竞逐,二京继踵以沦胥,运极道消,可为长叹息者矣。”外来价值学说的介入和多元价值体系的兴起,使汉代儒学那种一统天下、定于一尊的地位渐渐失去,传统社会价值体系再次向多元并存转变。

进入隋唐,儒学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唤醒人们对儒家思想的重新关注,不仅让它回到政治与社会生活的中心,而且回到人们精神信仰的中心。为此,在政府的推动下,颜师古“考订五经,颁于天下”;孔颖达等人以儒家为主,兼取佛、道二说,“撰定《五经》义疏,凡一百七十卷,名曰《五经正义》,令天下传习”,作为儒学经典的《五经》有了文字、音训、义疏统一的标准定本。至此,魏晋以来论说纷纭、南北分裂的经学实现了统一,开辟了唐代儒学的新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儒释道并立的格局决定了儒学在实现自身的统一时,不能无视佛、道的存在而简单地回归到汉代经学,而是要不断吸收、融合佛、道的理论,创立以经学为中心的理论体系,实现更高层次的统一。所以,隋唐时期儒学的统一实际上就是以儒家为主、兼取佛道二说的过程。“儒家为本、三教融合”构成了唐代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存在态势,儒家的仁义道德、佛教的般若智慧、道教的生命眷恋形成了并立之势,这不仅打破了儒家独尊的封闭状态,而且大大开阔了人们的价值视野,有利于各种价值学说中的有益思想都被吸纳到核心价值体系中来。

四、从“三教混元”到理学独尊: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演进中的第四次转折

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成为不合理的……”[3]统一后的经学在表面的繁荣下面也暗藏着种种危机。自从《五经正义》颁行以后,经典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已无从怀疑。更为严重的是,在科举制度的胁迫下,《五经正义》变成背诵和应急、换取功名的实用知识。经学失去了诊断、批判和解释现实社会的能力,失去了对社会生活的统摄和价值引导作用。传统观念和道德伦理准则受到冲击和破坏,礼法和等级受到蔑视和摒弃。

面对中唐以来经学发展中的种种危机,以韩愈、李翱、刘禹锡、柳宗元为代表的有识之士开始积极吸收佛道价值观中的精华,致力于儒学复兴。秉承这一基本思路,结合宋代社会实际,一批充满了忧患意识和经世意识的儒生以本体论和心性论建构为重点,将汉唐以来的经学推进到一个新阶段——理学阶段。从经学到理学的转型大致经历了从中唐至北宋中后期四百余年。这一任务主要是由长期出入佛老,对佛老思想有深入理解的周敦颐、邵雍、张载和二程兄弟即“北宋五子”为代表的一批思想家来完成的。他们以儒家的道德伦理思想为核心,借鉴了佛学的思辨结构和佛性学说,并吸收了老庄“道生万物”的宇宙观,从宇宙本体论的角度阐述儒家的人伦纲常,建立起一套宏大的理论体系——理学。

这一价值体系以理学为思想内涵,以三纲五常等纲常伦理为行为规范,是对经学的变通、完善和创新。例如,理学以人性与天道为中心问题。这在先秦是孔门弟子所不可得而闻之的问题,汉唐时期又为经学所忽视;理学注重阐述儒家经典的义理,这与以专注训诂为基本方法的汉代经学迥然不同;理学使儒家学说的理论内容与形态臻于完善。此前,儒学关注的中心是社会政治人伦,对于宇宙、天道鲜有论及,理学在增加了本体论的内容之后弥补了这一缺陷。理学的定型是儒学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重大转折,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由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多元并立再次复归为一元统摄。

明清之际,新经济因素的增长、西学东渐、农民起义对传统社会秩序的冲击,以及清兵入关引起民族矛盾的激化等等,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社会震荡,对儒家价值体系的核心地位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为敏锐的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李颙、唐甄等明清之际的大儒试图在承袭儒学传统前提下,对儒学价值体系进行时代转换,“在回到原始儒学的形式下,价值重心开始由内圣向外王倾斜”[4]。这种以复兴原始儒学为特征的批判、反省与转换一直持续到清中叶,但这种转换未能成为儒学的正统。从总体上看,占主导地位的仍是宋明理学所系统化了的儒学价值体系。1712年,康熙下诏特升朱熹配祀孔庙,并命朝臣编纂《朱子全书》,这表明当满清王朝的统治秩序稳固后,程朱理学很快被再次钦定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

五、从儒家末路到诸说杂陈: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演进中的第五次转折

核心价值体系在中古社会的发展赓续虽有变异和曲折,但都是在儒家学说这个基本框架下进行的,是在孔孟儒学的原典精神指导下展开的量变过程,并无质的突变。进入近代社会之后,日益加剧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西方文明冲击下的核心价值体系裂变等等,构成此前从未遇到过的问题处境,面对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围绕救亡主题沿着不同的路径开始对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进行创新、重构或时代转换。众说纷纭、异彩纷呈的历史场景开始重现,尤其是新文化运动掀起的思想启蒙高潮,使人恍若回到2000年前春秋战国那个所谓的“轴心时代”。其结果是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脉络慢慢断裂,秦汉以来以儒家学说为主线的核心价值体系的演化脱离常轨。这一时期被不同的价值主体所认同的价值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新儒学。部分知识分子致力于传统社会核心价值系统的时代转换。以梁漱溟、张君劢、熊十力、冯友兰等人为代表的新儒家以维护“道统”的连贯性与纯真性、阐述和开掘孔孟“真精神”为己任,在回溯宋明理学的基础上,试图重建以道德形而上学为核心的儒学价值体系。但在正统儒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新儒学,已经完全失去儒学的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性质,随着梁漱溟等人借助乡村建设重建传统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尝试走向失败,儒学又从政治、教化退回到讲坛。

第二,宗教理论。转型时代的社会无序状态与历史性的动荡变迁,造成了人们依仗传统价值体系保护的安全感普遍失落,人们对心灵慰藉的需求得以强化,佛教、孔教、基督教先后复兴,成为近代多元价值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清末民初,一大批知识分子借助佛教来拯救心灵,振奋精神,重建道德价值。被称为“当代昌明佛法第一导师”的杨文会认为,近代中国,“国家之祸,实由全国民人太不明宗教之理之故所致,非宗教之理大明,必不足以图治”。因此,他认为只有佛教才能“维持世道人心”。杨氏对佛教的阐发引起了包括梁启超、章太炎在内的一批知识分子对佛教的极大兴趣。在近代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又一批知识分子则致力于倡导孔教以挽救世道人心,重建精神支柱。康有为等人竖起孔教大旗,并先后两次掀起全国性的定孔教为国教的请愿运动。利用“儒家思想留下的空缺”,基督教在这一时期也获得很大发展。五四期间著名的中国基督教神学家赵紫寰认为,当前至关紧要的是精神价值的保存与人心的重建,并主张用基督教改造社会核心价值体系。

第三,西方的理论学说。部分知识分子转向世俗,致力于西方思想理论和价值学说的引进与传播。他们把西方社会的价值体系当作现代性的特征,试图借助西方的思想资源重建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这样,西方的各种主义、学说在20世纪初年纷纷涌入中国,诸说杂陈,蔚为大观。如自由主义、民主主义、无政府主义、人道主义、工团主义、新村主义、泛劳动主义、合作主义、国家主义、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等等。平等、自由、进化、科学、民主等总体上崇尚个人发展的西方社会价值观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不断扩大。孙中山等民族资产阶级的知识与政治代表人物大力弘扬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其三民主义理论在五四之前成为近代中国社会的主导性社会思潮,并通过辛亥革命和此后的民国政权一度付诸实施,在此基础上经过修正和发展而来的新三民主义理论成为近代中国社会的重要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则在五四运动之后迅速传播开来,经过比较和选择,科学社会主义在各种社会思潮中逐渐取得主导地位。

五四运动以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价值体系逐渐结束了近代以来社会价值体系多元并存的混沌状态,重新确立了一元统摄的格局,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自此开始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内的发展和完善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开始了市场化的进程。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均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传统价值观念的失落,现实社会的道德失范,种种迹象表明,21世纪初的中国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一次价值体系的转折和重建,具有现代性和全球性特征、人文内涵、中国特色和普遍认同的崭新的现代价值体系将会逐渐显现,而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发展演变中所蕴含的丰富资源正是建构这一现代价值体系所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

参考文献:

[1]董仲舒传. 汉书(卷56).

[2]辅教篇·广原教.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2.

[4]杨国荣. 善的历程.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266.

编辑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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