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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大团圆结构模式的成因

2009-07-24崔美子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09年6期
关键词:元杂剧戏剧

七百年前,元杂剧——一种新的戏剧形式在民间文学的土壤中生长起来,开创了中国戏曲的新纪元,在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戏曲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个时代的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元杂剧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构模式,蕴含着深刻的人文背景和社会历史原因。

当代学者余秋雨曾经在《文化苦旅》中写到“中国历史充满了悲剧,但中国人怕真正的悲剧,最终都会有一个大团圆,以博得情绪的安慰、心理的满足。”在元杂剧中,不是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冤屈,也不是没有惨绝人寰的杀戮,更不是没有生死相随的爱情,但真正能够毫不掩饰地揭露血淋淋的悲惨现实,连一丝光明的希望都不留的“真正的悲剧”确实很难找到的,像莎士比亚式的“‘坏人得不到好报,‘善人也不一定能得到好报”的残酷的坦白,是元杂剧作家们根本不愿意为之的,他们往往会安排一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以实现剧作家们惩恶扬善的理想。

为什么“大团圆”的结构模式自始至终伴随着元杂剧并在元代趋于成熟呢?

一.“大团圆”是中国人的民族情结

元杂剧“大团圆”结构模式的形成是受中国传统文化、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所致。在中国封建社会,儒、道、

释三教并存,它们的学说共同作用,最终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宗法”思想。

首先,孔子创立的儒家伦理道德长期占统治地位,具有了准宗教功能。“和为贵”是儒家学说的一个重要观点。荀子说:“《礼》之敬文业,《乐》之中和也。”“《乐》言是其和也”,“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和”是维护封建宗法的前提,“和”才能保持社会的平衡与和谐,我国长达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文人的世界观,绝大多数是属于儒家的思想体系的。元杂剧的作者们也是受多年封建教育成长起来的,这种“和”的思想在他们的作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元杂剧“大团圆”结构模式就是这一思想直接作用的结果。

道家认为,世间万事万物皆生于道。《老子》四十二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所说之道即“一阴一阳之谓道”。也就是阴阳二气。阴阳之理,永恒不变,阴阳相互感应变化,从而使大地万物生死循环,生生不已。阴阳孕育出生命,生命结束后又复归于气,这就古代人认识宇宙、探索人类起源所得出的结论。在他们看来,世界就是这样一个由阴至阳,然后又由阳归阴的循环系统。在庄子看来,人之生死,如同春夏秋冬,四季更换,是万物的本源——气运动的结果,因此生不足喜,死亦不足悲。道教还宣扬“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人的一言一行,都有鬼神记录和裁判,赏善罚恶丝毫不爽,结果总是做善者降之以祥,做恶者降之以灾。

佛教作为舶来品,虽然在三大教中最迟传播开来,但到后来却是在各个阶层传播最广的。佛家认为人的精神是不灭的。有前世、今生和来世,人的精神一直在其间轮回,今生的苦难是前世造的孽,今生种善因,来世必得善果。佛教传入中国后僧侣和佛教的信奉者们把佛教的因果报应说和中国本来的天帝、鬼神观念结合起来,并引经史以证报应,对因果报应学说做出了充分的发挥。历代的僧侣为劝化信众则把因果学说延伸到许多方面,对中国人的影响非常巨大,在唯物主义者看来,这种学说显得荒唐可笑,但在七百年前它还是产生了巨大的力量,指导着人们的生活。

三大教的学说在人们的身心内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成为了一种原型,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与行动。元杂剧中出现这种无往而不在的圆满之美,是因为剧作家被民族的集体无意识所俘虏了。中华民族是一个乐天的民族,元杂剧“大团圆”结构模式是国民乐观精神之体现,表达了对正义力量必胜的信念,也是封建文人逃避现实,不敢正视现实的痛苦的结果。因此,杂剧家在安排结局时,往往无意识地接受着一种群体的律令。

同时,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最讲究养生之道的民族,中庸之道就是中国人追求的养生之道。中国古代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特别强调“中和”精神,《中庸》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是说,人的喜怒哀乐,在未发之前和已发之后,都应达到“中和”的境界,这样万物才会和谐。这种思想运用到文学作品中则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即写快乐不要过度,写悲伤也不要过度。“大团圆”的结局,使人体生命之本——阴气和阳气处于和谐状态,最能使心理保持平衡状态。老子所说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用到戏剧上也就是说,阴阳二所中和平衡能使戏剧的交化作用发挥到最佳之处,对人体健康最有利。

这种传统的“宗法”思想使中国人思想意识的深处弥漫着浓浓的中庸思想,“圆”成为中华民族的审美标准,反映到文学作品中就是“大团圆”的思想倾向,这是元杂剧“大团圆”结构模式成熟的重要原因。

二.元杂剧的结构决定例如“大团圆”的思想倾向

元杂剧剧本由折、楔子、题目正名组成。元杂剧以折为单位,折是剧本的情节段落,以一本四折为通例,超过四折的变体较少。从现存的作品来看,尚未发现不足四折的。楔子是四折之外的一个小段落,多用来交待故事和连贯情节。四折通常是开端、经过、高潮、结局。在戏剧理论上,所谓结局,是指紧接高潮之后,主要矛盾得到解决,人物和事件有了一定的结果的部分,是情节从开端发展到高潮的必然结果。结局在全剧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要求剧作家在此突出主要人物形象并最后完成其性格发展的历史,更要求剧作家通过舞台艺术形象的塑造把作品的思想完整地表达出来。元杂剧的体例决定元杂剧在第四折必须给观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在高潮结束后嘎然而止,对于戏剧来说是不完整的。不能归“圆”,对于观众来说,就像没有结局一样,也是留有遗憾的,甚至会认为是不完整的作品。这也就促使作家最后要创作一个“大团圆”结局。

三.元代特殊的历史条件是形成元杂剧“大团圆”的重要原因

元代的统一结束了数百年间各民族相互纷争战乱的局面,出现了各族人民之间空前的融合,带来卓绝的文化成果。蒙古统治者进入中原以后,越来越多地接受了汉族文化。汉、蒙两种文化和一些西方文化的流入在元代形成了新的文化,它虽然仍以汉文化为主,但又有别于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草原民族的奔放豪迈,使统治者对人民的意识形态逐渐放松了控制,使得社会思想能够较多地打破传统规范的束缚,逐渐摆脱程朱理学的精神控制。另一方面,蒙古统治者自身出于政治上的考虑采取了较为开明的文化政策,让一些反封建作品中的“大团圆”结构模式成为了可能。

元杂剧作家在新的文化因素影响下,打破了传统思想的束缚,创作出了一系列反对封建礼教的作品。如《西厢记》中崔莺莺、张生的结合,《墙头马上》中李千金和裴少俊的结合等,作家对这种“无媒苟合”的歌颂,在宋代是不敢想象的。元代的统治者在文学上一直持着比较开明的态度,完全不像清朝后来推行的文字狱。在这种开明的文化空气下,产生了一大批反应社会黑暗,揭示社会残酷现实的作品。如《窦娥冤》中“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的控诉,《赵氏孤儿》中“存赵孤”的暗喻等,这都是只能在宽松的文化氛围中才可以看到的。

四.市民阶层兴起和戏剧的娱乐本质被肯定是元杂剧“大团圆”结构模式形成的另一重要因素

元代的统一结束了宋辽金以来的战争局面,使凋敝的经济到了缓和。元统治者重视商业,导致元代商业异常活跃。工商业的发展使一些原有的和新兴的重要城市呈现空前的繁荣。大都不仅是全国的政治中心,也是世界上著名的经济中心之一,《马可波罗行纪》对元大都的繁华留下了充满羡慕的描绘。此外,北方中原地区的涿州、真定、大同、汴梁、济南、太原、平阳和南方的扬州、镇江、建康、平江、杭州等城市经济都十分活跃。

元杂剧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必需执行它的文学教化功能,但作为戏剧它不能忽略它娱乐的本质,戏剧的本质是娱乐游戏。《说文解字》释“戏”:“三军之偏也,一曰兵也”,战争时的角逐厮杀,演进为和平时的模仿娱乐。它源于民间,其出身属于“桑间濮上”之列,是为了大家能在茶余饭后能有一个精神活动的去向,是一种消遣方式。元代城市经济的发展,使市民过上了富足的生活。特别是蒙古人南下后,生活境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物质的追求一旦满足,精神的追求就变得至关重要了。元代杂剧的演出已有固定的戏班,戏班人员的生活完全靠演出的门票收入。元代的剧作家大多是落魄文人,他们的生活完全是靠创作剧本的收入。这时商业因素就变得至关重要。元杂剧作为一种戏曲形式,是要演出给观众看的,一定要迎合观众的欣赏口味,这个观众群不是一个阶级,也不是一个民族,更没有固定的人群;观众群如此庞大驳杂,就需要一种雅俗共赏的东西,才能使剧班有所收益,剧作家不仅要表达自己的思想,更要考虑观众的接受能力和审美趣味。戏剧作为一种娱乐活动最主要是要娱乐大众。我国的广大的人民受几千年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不可能像古希腊人一样去欣赏《美狄亚》杀子的悲剧,也不可能像欧洲人一样喜欢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他们能接受的极限也就是《窦娥冤》、《赵氏孤儿》中的“善恶终有报”,而才子佳人的大团圆则是大家喜闻乐见的。“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当时人们的普遍追求,戏曲中这样的结局就是迎合了观众的这种审美趣味。这是元杂剧作为市民文学所具有的特点。

伴随着元杂剧的诞生而诞生的“大团圆”结构模式频繁出现在绝大多数元杂剧中。它产生于元代特殊的历史环境中,受几千年传统文化、伦理道德、异族活跃的新思想的影响。元杂剧作为一种戏剧形式它紧紧地与下层社会相联系,活灵活现地再现了几百年前元代社会的众生相。元杂剧“大团圆”结构模式是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方式,符合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审美标准,是历史的必然。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使之光耀千古,成为“一代之文学”实乃实至名归。

参考文献:

1.黄士吉:《元杂剧作法论》,青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6月版。

2.李春祥:《元杂剧史稿》,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5月版。

3.熊元义:《中国戏曲悲剧的大团圆》,《中国戏剧》1995年第6期。

4.程麻:《“大团圆”心理模式探源》,《学习与研究》1998年第5期。

5.刘祯:《元大都杂剧勃盛论》,《文艺研究》2001年第10期。

崔美子,三峡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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