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自清语言风格的继承与创新
2009-07-22张凤杰杨欣烨
张凤杰 杨欣烨
“一个人的语言修养,是构成他的语言风格的各种因素中最活跃的一个因素。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掌握一种语言的一切词、一切句式,也不可能对一切同义形式没有一点儿偏爱。人们总会或多或少地给全民词语带来一些个人的理解,增加一些个人的色彩,在选择语言材料和修辞方式时总有一些个人的习惯。这在语言风格的形成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在二十世纪中国新文学史上,朱自清就是一位拥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散文名家。他将典雅与通俗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形成雅俗交融的独特风格。在语言方面对口语进行大胆的艺术锤炼,将现代口语、欧化语、文言、地方语融合运用,追求朴实清新、雅俗共赏的艺术风格,既表现出鲜明的民族艺术特色,又体现
着深厚的民族文化意蕴。
一、俗语为主,兼引古语,雅俗交融
朱自清妙用修辞法,以俗词俗语为基础和主干,适当选用古汉语里富有表现力和生命力、在现代汉语中仍然使用的文言词,创造了雅俗交融、风格独特的艺术语言。
(一)通俗口语,明白如话
叶圣陶说:“谈到文体的完美,文字的会写口语,朱先生该是首先被提及的。” 朱自清善于使用富有个性化的北京话口语,口语化是他散文语言的显著特色:第一,用纯朴的北京话口语作为基本语言材料;第二,用的是常住在北京的知识分子口语,像“不外乎”“严刑峻罚”“没奈何”之类的文言词语,就是常挂在知识分子口边的,和劳动人民的口语有明显不同。
如《话中有鬼》中引用俗语“打是疼、骂是爱”来证明怒骂是恨,笑骂是爱;《论自己》一文中引用“娶了媳妇忘了娘”、“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久病床前无孝子”等大量俗语来举例、形容,达到言微意丰的效果。他在文中也不乏抄录口语、用方言来表情达意。如《回来杂记》写“北平就是粮食贵得凶”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虽然只有粮食贵得凶,然而粮食是人人要吃日日要吃的。这是一个浓重的阴影,罩着北平的将来。”话不多而且平实,却反映了朱自清在思想上的成熟。最后一句,“芝麻酱烧饼厚,倒更管饱些,然而,然而不一样了。”自嘲,叹惋,暗示……混杂而厚重的味道都夹杂在烧饼里了。《中国散文鉴赏文库》这样评价《回来杂记》:“这语言的确可说是炉火纯青,比起他初期的‘白话美文来,有了真正的灵魂。”“用北平人熟悉的口语,述说着发人深思的市井图像” 是朱自清散文的一大进步。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句句明白如话,堪称朴素美的典范。他对语言艺术的重视有着高度的自觉和独到的见解,他历来主张用口语入文,朝着言文一致的方向努力。“诗与文都出于口语;而且无论如何复杂,原都本于口语,所以都是一种语言。” 所以,他的散文创作充满着一种口语化的亲切感,口语化正是朱自清散文的又一大特色。
(二)引用古语,与俗语交融
艺术语言源于生活语言,是生活语言的概括和提炼,这种概括和提炼必须遵循“文言一致”的原则。一方面保有生活语言的生气和活力,另一方面使生活语言纯化、雅化,做到雅俗共赏,这是一对矛盾。朱自清作为集学者、诗人于一身的作家,在他的散文创作中做到了雅俗共赏,不断从生活中汲取活的语言,又不断地从文言以及外来语中汲取活的语言,尽可能地使两者和谐统一,并自然融合。在这方面,朱自清有着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自觉。他说:“在另一面这‘真又是自然的意思,自然才亲切,才让人容易懂,也就是更能收到化俗的功效,更能获得广大的群众。”有评论说“朱自清散文文人气颇重。” 这里的“文人气”,显示着受过传统文化熏陶的一代文人与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厚联系。朱自清以俗词俗语为基础,引用古典文学里富有美感色彩的语句,使之与现代俗语结合,创造了雅俗共赏、风格独特的艺术语言。比如“《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篇,均面面俱到,一丝不苟,富丽典雅。朱自清写景的散文有时引用古诗文点明文中警策之处,造成一种‘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意境。这在朱自清或是一种文人的积习,读者却从中看到了文人笔下的中国风。这特点也可从朱自清散文的遣词造句中看出。”
引用的精美雅语和文中大量俗语自然而巧妙地组合在一起,和谐地表现文章主题,创造了“雅俗一元化” (朱自清《论通俗化》)的艺术语言。
(三)恰当运用文言词,使语言精练而富于表现力
朱自清造句,以俗词为主,适当选用古汉语中富有表现力和生命力、现代汉语中依然使用的文言词,是运用炼字修辞格的重要方法。如《“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不但可以知今人,且可以知古人;不但可以知中国人,且可以知洋人。”“知道世界之大,才知道自己之小,所以‘自知必先要‘知他。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中,对“且”、“之”、“云”等文言词的恰当运用,使语言精炼而富于表现力。
王希杰先生说:“朱自清散文语言风格主要是典雅风格,《荷塘月色》就是现代汉语中典雅风格的代表。但是朱自清并不轻视通俗风格,他提倡雅俗共赏。” 俗语口语的运用使他的散文接近日常生活,而文言词语和句式
的运用,又创造出一种典雅而庄重的风格,形成风格独特的雅俗交融的语言。
二、灵活借鉴,洋为中用,独特新颖
朱自清在选择提炼口语时并不绝对排斥欧化,而且在作品中有选择有限度地采用了欧洲语言的某些句法和词法。比如,长修饰成分,句法上使用倒装,词法上利用不同词尾改变词性等。在他的《论无话可说》中,第二段“在别处说过,我的‘忆的路是‘平如砥‘直如矢的;我永远不曾有过惊心动魄的生活,即使在别人想来最风华的少年时代砥。我的颜色永远是灰的。我的职业是三个教书;我的朋友永远是那么几个,……”每一个句子都有完整的主谓结构,人称代词作为叙述的中心,动词组织全句。这种文风,明显的是一种欧化的文风。欧化在造就新文学语言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现代小品散文是“世界的近代传统和中国的历史传统同时在起作用的结果。不过它对个别作家影响的程度或方面不免不同罢了。” 朱自清的修辞,不仅做到了古为今用,并能洋为中用。“在当时的作家中,有的从旧阵营中来,往往有陈腐气;有的从外国来,往往有太多的洋气,尤其是往往带来了西欧世纪末的颓丧气息。朱先生则不然,他的作品一开始就建立了一种纯正朴实的新鲜作风。”
(一)构词法的活用
朱自清修辞,灵活借鉴外国选词构词法,创造了既保留汉语民族风格,又新颖独特的艺术语言。在汉语中,有两个动词词尾,一个是“着”,表示动作持续,一个是“了”,表示动作的完成。朱自清有时将这两个动词词尾缀在其他词类后,达到改变词性的目的。
其一是将“着”缀在形容词后,变形容词为动词。例如:
但是河中眩晕着的灯光,纵横着的画船,悠扬着的笛韵,夹着那吱吱的胡琴声,终于使我们认识绿如茵陈如酒的秦淮河的。(《桨声灯影的秦淮河》)
用“着”缀在形容词后表示持续的状态,增强了动感。
其二是把“了”缀在名词之后,变名词为动词。例如《论通俗化》:
然而革命了,民国了,新文化运动了……
“革命”、“民国”、“新文化运动”原本是名词,但在其后创造性地加上作用接近欧洲语言里词尾的时态助词“了”,是名词动化,用词尾改变了词性,相当于英语中“过去完成时”的动作形态。寥寥14个字,就将中国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建立、新文化运动等九年的历史沧桑,精炼地表现出来。朱自清为表现某一特定事物的最佳修辞效果,突破了汉语逻辑和语法的一般规律的束缚,创造了外为中用的新式炼字修辞法。这是他为发展我国的修辞学所做出的一大贡献。
(二)倒装句式的引入
朱自清有时偶尔将西欧语言的倒装句引入他的散文。他既能把握住现代汉语的特点,又能有节制地吸收西欧语言句法以及古汉语中的特殊成分。句式一般使用常式的,有时也适当运用变式句,这样使他的散文句式丰富多变。
如:英语句法中有介词结构如“on—”“in—”,它们相当于汉语中的“在……上”,“在……里”的介词结构。这种结构,英语里常是倒装在动词谓语后,汉语则一般在句首或谓语动词之前。为摆脱行文呆板,朱自清有时采用英语倒装法,把这种介词结构置于谓语动词之后。如:
①好好放心安睡吧,你(《给亡妇》)
②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瞌睡人的眼。(《荷塘月色》)
③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春》)
例①是主谓倒装,主语“你”放在谓语后边,更强调了主语,同时表达出了“终于在此便咽住了”的情景。例②作者没有用常式“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而是把定语放到中心词之后,定语变成了谓语,这一来便更鲜明地突出了路灯光的特点。例③也是定语后置,“嫩嫩的”、“绿绿的”由起修饰作用的定语变成判断作用的谓语,强调的意味更为明显。
朱自清吸收活的口语语汇,采用口语、句式来创新活的语言。他散文的“通俗化”、“雅俗共赏”就是其语言创新的结果。朱自清向古代诗歌学习技法,向古代散文学习技法,向民族文学和人民群众学习语言。总之,朱自清的散文继承了传统的艺术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法,“建树了他散文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 正像他所说的那样:“我要一步步踏在泥土上,打上深深的脚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朱自清的散文是我国现代文学宝库中的珍品,是我国散文园地中的奇葩。他在散文创作中,巧妙运用精湛的修辞艺术,对民族语言有继承也有创新,从口语中提取大量活生生的富有表现力的口语语汇,提炼灵活、富有生气的口语化的句法,并运用口语的节调,使之成为艺术化的口语。同时,根据表情达意的需要,适度吸收和杂糅一些富有生命力的文言成分以及西欧语言的某些表现方式,从而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口语化”的文学语言。朱自清先生在散文修辞艺术上的高深造诣,给现代散文创作带来一股纯正朴实的清新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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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凤杰,女,山东人,武汉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杨欣烨,女,湖北人,武汉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汉语言文字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