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年报的六大影响
2009-07-16邢海涛
邢海涛
摘要: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涉及年报的方方面面,许多公司的业绩因此发生了改变。本文重点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年报财务指标的六方面影响。
关键词:会计准则;年报;影响
一、开发费用资本化有助高科技公司平稳发展
原会计准则对于企业自行开发取得的无形资产,仅按注册费、律师费等确定入账价值,实际上,对于一项重大的无形资产,公司在研究、开发阶段所支付的费用是巨大的,注册费、律师费却微乎其微。新准则允许上市公司将开发阶段的费用资本化,在以后期间摊销或进行减值测试,这样增加了企业的当期利润。
投资者在分析高科技企业年报时就需要重点关注开发费用的影响。以某个在深港两地同时上市的高科技公司为例,该公司2006年度按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接近)核算的净利润分别为65036万元和90361万元,差异25325万元,差异比例达28%.造成差异的最重要原因是,依据香港会计准则公司将1.84亿元开发费用进行资本化,而根据原国内会计准则公司则只能将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于新准则的实施,2007年中报显示,该部分差异消失,从而增厚了公司当期业绩。
当然,由于实际操作中区分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存在一定难度,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注意甄别其中是否存在利润操纵行为。
二、借款费用利息资本化影响特定行业的公司
新借款准则增加了借款费用可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比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等;也允许专门借款外的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对于投资金额大、期限长的行业(如钢铁、港口、重型机械制造等)影响较大,短期内借款费用减少而利润增加,但因借款费用计入成本而将导致以后期间的毛利率减少。
从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来看,虽然投资者分析年报时较难找到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具体金额,但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三、股权投资差额不再摊销对少数公司影响较大
在原会计准则中,对股权投资差额要进行摊销,从而影响损益,而现行准则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不再进行摊销。若上市公司原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再摊销后将会增加当期及一定期限内的利润;如果是贷方差额,不再摊销将会减少利润。
对于存在大量对外投资行为且存在大额股权投资差额的公司而言,该项政策的变化对其以后年度净利润的影响较大,投资者分析年报时就需要重点关注公司利润大幅变化是否与以前年度的股权投资差额相关。
四、存货计价方式的改变直接影响公司毛利率
新准则要求对发出存货实际成本采用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计价,而取消了旧准则的先进先出法,这一变化预计对原采用移动平均法的企业影响不大,但对于原采用先进先出法且存货金额高、周转率低的上市公司则影响较大。
如果阅读该类公司年报时发现毛利率发生异常变化,就要分析是否与存货计价政策有关:若原材料价格呈上升趋势,改变核算方法就会短期内使生产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下降;若原材料价格呈下降趋势,则会使生产成本大幅下降,毛利率上升。这样,存货计价方式的改变就成了毛利率分析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五、股票期权是把双刃剑
对于国内上市公司而言,股票期权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生事物,对于激励管理层和员工有其积极的影响,但投资者也要考虑股票期权费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算期权成本费用,并在授权日至可行权日之前摊销。
例如,某公司2006年度和2007年上半年分别计提了股票期权激励费用340万元和595万元,分别占其利润总额的4.86%和12.57%.最近比较受到市场关注的两家公司更是因为正常的经营活动无法抵消股权激励费用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导致2007年度业绩预亏。
六、所得税会计变化普遍影响公司利润
资产负债表中出现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这是所得税会计重大变革在会计报表中的体现。新所得税准则内容较为复杂,原制度对于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出现亏损当期及全部弥补之前不确认所得税收益;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税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抵减所税费用。由于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的期限为5年,故企业应当对5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税利润作出判断。
假设某公司2008年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2007年亏损4000万元,按原准则不需进行处理,待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亏损后才需计提所得税费用;按新准则当年确认100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所得税费用,公司当年净利润为-3000万元,以后年度实现利润后再由递延所得税资产结转所得税费用。
因此,在分析年报时就需关注此类公司亏损的原因,如果公司以前年度也存在亏损且呈持续扩大之势,那就要关注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的合理性了。
参考文献:
[1]裘宗舜 杜志强:研究与开发应正确地确认为无形资产[J].会计之友,2006(2)下.
[2]凌辉贤:新旧准则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比较及其账务处理[J].会计之友,2006(9)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