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作文真情实感说补疑
2009-07-16王白云
在信息爆炸且价值观多元的时代,提出一个主张或口号并不困难,困难的是让人相信并自觉实践这一主张。所以,就像推出一款新药的同时必须说明该药的药理及其副作用一样,提出某一社会主张的人也应该在他提出主张的同时,提交该主张的理论依据或实践证明,并且预想该主张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人们信任,并且对可能的误区加以防范。
近些年来,中学作文教学课程和教材整体上依然以隐性的状态存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方式也依然以即兴的、欠理性的方式呈现。但是总体上说,中学作文教学的课程化进程有了一定的推进,特别是关于“好作文”的标准,经过较长时间的摸索和讨论,教育界几乎形成共识,那就是:有“真情实感”才是好作文。正如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王荣生教授所说:“近十年语文课程改革在作文教学方面的主要努力,就是倡导新理念,树立新导向。而新理念、新导向的核心,则是提倡写‘真情实感”。[1]
本人是赞同“真情实感说”的,但正因为赞成,所以要提出自己的疑问:“真情实感说”的实践经验是什么?理论依据是什么?该主张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是什么?
1.“真情实感”能否作为“好文章”的标准?
中国历史上,诗三百本来就“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先秦诸子散文、两汉史学名著、建安魏晋之文、唐宋大家散文、明清性灵之作,乃至五四文学、人本文学——无数的传世佳作无不是情真意切之作。
但是,真情实感的文章是否都是好作文?不妨先看两个例子:
(1)高考作文题:“请以‘行走在消逝中为话题写一篇作文,可讲述你自己或身边的故事,抒发你的真情实感,也可以阐明你的思想观点。”
一浙江考生写道:
先一看这个题目,我就觉得这个题目有问题。行走在消逝中?怎么可能。行走和消逝。哪个谁谁谁,站出来走给我看?鲁迅说过:这里有一棵枣树。那里也有一棵枣树,说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那是鲁迅,是大家,人家那可是高深的手法。在这里我不是鄙视什么什么老师,只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做学问要认真,不要把学问当儿戏,我们为了这次高考可是下了好多的功夫了,你们这样草率,简直对不起我们的父母。等着,我的私人律师呆会会给你们打电话!
(2)作文题:“9月9日这一天”
一位学生在文章的开头写道:
9月9日,一个让我伤心的日子。去年的这一天,最疼爱我的太公永远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个世界。
那位浙江考生在文章中直言不讳地表达出对这个命题的不解和愤怒。应该说,他的思考是认真的,所表达的感情是真实的。但是他最后的得分是零分;第二位作者是一个女生,事后调查证明这位学生的确在前一年的9月9日死了太公,她也的确因为太公的过世而感到深切的悲痛。可是在阅读了无数的同题作文之后,她的老师依然在作文本上写道:“9月9日,这是一个很多同学伤心的日子。在这个悲伤的日子里,很多同学失去了亲人,或太公、太太、爷爷——甚至好友。”语气暧昧,让人十分怀疑,老师意味深长。
古人言“文章之作,本乎情性”,但是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情性”——即便是真情性——也未必是文章的全部。桐城派在“义理”之外,还讲求“考据”和“辞章”;康熙时代的文论家渔洋谈论后人学习杜诗,认为韩愈得其“神”、东坡得其“气”、鲁直得其“意”、献吉得其“体”,郑继之得其“骨”。可见,对于文章而言,“意”之外,至少还有“神”、“气”、“体”、“骨”等要素。“真情实感”不是文章的唯一要素,“真情实感”能否作为“好文章”的主要标准?
2.“真情实感”是否忽略了“教育”范畴的特殊性,进而遮蔽了作文教学的“思想性”?
“真情实感”,强调的是感情的“真”与“实”。从表面上看,“真情实感”说正是要将作文教学从形式教学的窠臼里解救出来,它特别强调思想性。事实是否如此?
不妨先看湖北某考生《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之王国维可以休矣》中的一个语段:
居里夫人说过:“男人能做到的,女人也能做到。”不过她漏了下句:“女人能做到的,男人未必能做到。”我们要决定自己的道路。查泰莱夫人曾经说过:“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我们就是要做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人,回到几十年以前的老路。而我心目中的夫君,不要求什么出将入相——那只怕忽然短命或祸事来临——只要出有宝马奔驰靓车,入有别墅豪宅,就心满意足了。而这一切,要靠我们辛勤的梳妆打扮,呵护肌肤,像水一般晶莹剔透,修习礼仪,进而仪态万方,风情万种。这,才是钓到金龟婿的唯一途径。这些学问,大学课堂里能教给我们吗?
这段文字不能说其情感不够“真实”。与之相反,这里的情感真实得毫无隐讳。不仅情感真实,该生还以宽广的知识面,深入的思考、优美的文笔和结构强化其思想的“真实”,使读者感受到其情感“真实”得无所隐遁。但是有人会认为这篇作文是一篇佳作吗?相信没有。
这里的原因是由教育的特殊性决定的。
1)教育规则高于社会规则。
“真”只是审美原则中的一种。在“真”之外,我们不能忽略“美”与“善”的特有内涵和特定价值。对于社会而言,集体意识的高尚与低下,决定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社会需要主流价值观。对于教育而言,在学生的审美观念还没于完全成形之前,教育尤其要注重正确的价值观念的渗透和引导。特别是在多元价值观念风行时代,教育标准既要基于世俗标准,也要高于并引领世俗标准。
西方有一个较极端的说法:“哪里有时尚,哪里就有女人”。在崇尚物质的时代,社会上有相当数量的女人崇拜金钱、唯享受是图,这是常见现象,其存在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如果《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之王国维可以休矣》出现在某社会生活场景中,想必没有人会大惊小怪。但在教育范畴中不同,教育的规则中除了除了讲“真实”还要讲“美好”、“高尚”,讲脱离低俗、讲大是大非。《出得厅堂》一文最后获得零分,想必是这种区别的结果。
(2)“知道”优于“不知道”
中国自古有“伪君子”、“真小人”之说,更有人主张“宁要真小人,不要伪君子”。的确,伪君子因其隐蔽而更为险恶。但是,由于社会规则不完全等同于教育规则,在教育领域里,学生的“不知道”、“知道”、“做到”是三个相对独立的环节,学生的意识和行为的知行合一往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在学生的思想感情还没有达到教育所期待的理想境界的时候,教育者应该允许他首先“了解”,然后在写作中表达他的“理解”。所以,如果某个学生在作品中写出言不由衷的话语,我们应该首先庆幸该学生了解了教育所传授的某道德标准,“言”与“衷”的分歧只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在学生的犹疑和挣扎面前,教育者该着力校正的是他的“衷”而不是他的“语”,更不能促动学生弃“语”皈“衷”。 当年张铁生所谓的“对于那些多年来不务正业、逍遥浪荡的书呆子们,我是不服气的,而有着极大的反感,考试被他们这群大学迷给垄断了”,上文所举的《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之王国维可以休矣》,真正的问题是他们连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还“不知道”罢了。所以,作文教学允许学生先在语词上、继而在思想上、以求将来在行为上认识真理、趋奉崇高,是不是比认可、鼓励他们在现有的思想境界中自娱自乐更能显示作文的育人功效?
3.“真情实感”说是否回避了“教学”的现实性?
中国自古有“文”、“笔”之说,笔者,个人之情志,文者,代圣者或他人立言。从教学的现实状况看,中学写作并不是一件自由的事情,一个命题摆到面前,有感想要写,没有感想也不可以不写。当某个令学生措手不及的命题摆到面前,学生受到时间、字数和思考的三重胁迫,“不会写”、“不知道写什么”才是凌驾一切困难之上的困难。能凑齐800个字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谈要什么“真情实感”?
从社会现实来看,我们身处的是价值多元的时代,是学生极容易强调自我意识、蔑视社会规则、将平庸当平常、嘲笑崇高的时代。大谈政治、空谈崇高的时代其实已经过去了。远的看新生代作家,80后90后的作品,近的看近些年高考零分作文,他们的写作可能格调不高、结构混乱、词语匮乏、思想肤浅,但并不很多“虚情假意”。某些老师声称的“假话成堆,空话连篇,套话不断”的现象不是没有,只是这种现象的产生并不是学生的故意选择。很多学生不是不想写出真情实感,只是他们要么思想混沌、感觉粗糙,没有所谓的“真情实感”,要么积累欠丰厚、思维欠开阔,即使有一点零星感想也不懂得驱动思维、谋篇架构、调动语言。——“真情实感”,对很多同学而言,非不愿也,实不能也。
当年的张志公先生说:“文章的构成有三个方面:一是思想内容,一是结构组织,一是遣词造句。这三个方面不能互相代替。”[2]今天主张“真情实感”的王荣生教授也敏锐地发现这一点,所以他提出,“怎样写出真情实感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东西。“怎样写出”还是要找写作方法要出路。所以,提出“真情实感”说的人们,是不是在“真情实感”说之前,先有一个更基础性的主张?
注释:
[1]《我国的语文课为什么几乎没有写作教学》,2007年第12期《语文教学通讯》。
[2]《怎样锻炼思路》。
王白云,语文教师,现居上海。本文编校: 剑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