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及思考
2009-07-16郑雯
郑 雯
[摘要]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建筑工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等分析研究,就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地 消防管理 消防监督
中图分类号:TU-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420188-01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绝大多数建设、施工单位之间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无消防组织机构,无用火用电管理等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陷于瘫痪。
(二)不按工程技术标准施工。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选用底价位的易燃可燃材料,导致建筑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有的装修工程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甚至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导致工地建筑工程本身存在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施工现场火灾负荷大。在一些建筑内部装修施工现场,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被采用,如木龙骨、木质板材、油漆、墙纸、软包材料等。在一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还有用于焊割的氧气、乙炔气瓶等,也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在一些工程的外墙,还设有木质等可燃脚手架和易燃防护网,这为火势在建筑内外的发展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四)用电、用火管理混乱。建筑工地要施工绝对离不开电,但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所以临时布线很多,导致线路敷设很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很多电线移动频繁,绝缘层破损严重。更有许多配电箱被随意安装,有的直接安在木板上,有的甚至用木箱。在寒冷季节,便携式或临时性供暖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甚至许多施工现场工人使用明火取暖,用火管理不善。许多动火作业,如电焊、熬制沥青等活动现场缺乏防范措施,由此引发的火灾不甚列举。另外,吸烟、乱扔烟头现象普遍且随意,在一些易燃、易爆场所和危险作业场所易引发严重灾害。
(五)现场布局混乱,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一些建筑工地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布局混乱,影响交通,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接近起火部位。消防设施配备方面,在工地现场配备灭火设施的并不多见,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无消防器材。此外对于正在施工中的建筑,消防供水设施还未启用,火场供水紧缺,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相当大。
(六)违章作业现象严重。总结近年来众多建筑工地火灾案例,从中可以发现由于违章作业而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有些还造成人员伤亡。据调查,由于建筑工人不固定,施工单位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要求不严,特别是对电气焊作业不落实内部审批制度。在建筑工地,电焊气割作业随意,火花四溅,周边尽是可燃物的景象十分常见。
(七)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检查发现:很多施工负责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非常薄弱,对工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异常匮乏,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培训效果也难以巩固。建筑工人自身文化水平也普遍较低,对消防知识基本上不了解。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问题不大。许多工人组织纪律性差,面对管理往往是敷衍应付。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不少主观认识上的障碍。
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思考
(一)“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落实公安部有关条令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订立合同,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对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实行奖惩,赏罚分明。
(二)加强工程消防审核和施工现场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在工程审核中应准确适用规范对工程材料进行把关,确保材料质量可靠、燃烧性能符合要求。要加强施工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施工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对内部装修工程要通过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等不被遮挡,保障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对电气施工要杜绝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等。对发现存有火险隐患的,应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三)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等高火灾危险性场所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和临时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进行区域划分,并设立明显的标志。功能分区之间划分必要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不应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3.5米。同时,不得在消防车道上堆放建筑材料,更不得占用消防车道作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与其它建筑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并派专人管理。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四)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完善消防设施。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火审批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作业点附近采用不燃材料遮挡。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施工单位应制定电源管理制度,不准在工地乱接乱拉电线。电气设备安装及维修应由专业电工进行。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应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等。工地消防设施的建设应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合理配置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和辅助灭火设施,如抽水泵、沙池、水桶等。尽最大可能利用既有消防水源,如市政消火栓、水池。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施工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让工地管理人员、务工人员掌握预防火灾、扑救初期火灾及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安监、劳动、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应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大对建设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的消防安全培训,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彻底转变施建设和施工方的消防安全观念,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转变为单位的自觉行为。
参考文献:
[1]林康、张媛,浅谈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与防火管理对策,2008.
[2]李舍,浅析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成因及预防对策,2008.
作者简介:
郑雯,女,皖六安人,本科,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公安消防大队,研究方向: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