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
2009-07-16
于建嵘把解决问题的目标定在县
从2008年到2009年,以往不为人知,或者媒体报道较少的群体性事件,持续曝光于公众面前,最近的石首事件,可算其中的典型代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看来,此类事件趋于“泄愤”,令人担忧,政府和民众应合力找寻一种建设性的力量。
本刊记者杨潇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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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的群体性事件似乎有增多的趋势,不知道您的观察如何?
于建嵘:年初的时候我们就做过一个预测,今年的群体性事件肯定是要增多的,规模和影响也会增大。除了年份特殊外,主要是经济形势不好,农民工失业比较多,社会心态会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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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把类似石首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称作“社会泄愤事件”,如何理解?
于建嵘:“社会泄愤事件”不需要组织动员,是一种社会情绪的迸发;它也没有利益诉求,它最重要的说法是要追逐真相,但好像永远也不会得到满意的回答;它没有规则底线,它可能和武警对抗,也可能烧掉县政府大楼。这都是新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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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泄愤事件”会不会有转化为反体制行动的危险?
于建嵘:不一定。因为这种行动有个特点就是来得快去得快,大家发泄完就回家了,它没有组织动员,更没有一个“剧本”。但这种事情的发生会使整个社会弥漫更多的不满,打个比方,它的发生没有让社会中的可燃烧气体减少了,而是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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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有这种危险的转化,有哪些因素值得注意?
于建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是否会上升为一个“剧本”。我的分析,现在是没有这么一个“剧本”的。你最多只能说官商勾结,司法不公,但你提不出一个目标。“剧本”最大的力量就是社会动员,而泄愤是没有明确的目标的。以上是一个理论性的观察。再一个,从人员上来观察,所有的社会运动都会产生一批中坚分子,而泄愤事件不可能产生中坚分子,它也不可能留下任何有价值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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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增社会的失望情绪,不可能留下任何有价值的遗产?
于建嵘:假如老百姓自发成立了一个真相调查委员会,我们可以说,看到了一种建设性的力量,看到自治的力量。但我们看不到,我们只看到自发的对抗,只看到石头砸向了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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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因素妨碍了这种建设性力量的成长?
于建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国民众目前对待政府的态度,还没有走到寻找新的制度建设这一阶段,表达上也是相对粗暴的,缺乏理性和平。另一方面和政府不相信民众的力量有关,所以对待“社会泄愤事件”,需要执政者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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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还是担心失控。
于建嵘:你越回避就越容易失控。政府需要和民众沟通,引导民众走出一条有建设性的道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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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民众被认为是“不明真相”。
于建嵘:为什么“不明真相”?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有些政府官员不愿意民众知道真相,另一个有一些执政者太自以为是,太不把民意当回事。所以当谣言传播的时候,政府应该更多地检讨自己,而不应该总想着为什么老百姓要相信谣言。他为什么就不能相信谣言?相信谣言是有心理基础的啊。相信假消息本身就是对你不满的一种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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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卧撑发生在县城,嫖幼发生在县城,邓玉娇案发生在县城,抢尸发生在县城,有人说,县城的沦陷,比乡村和大城市更甚。
于建嵘:县一级政权为什么沦陷,最大的原因是体制安排存在问题,这就是我最近反复提出来,为什么要做县政改革,即县一级政权改革的道理。因为县一级政权是直接面对民众的,准确地说这一级政权是我们国家直接面对民众的政权,乡镇一级没有司法权力,是不完整的,而县一级是最完整的直接面对民众的,所以自古说,“郡县治,则天下治,郡县安,则天下安。”现在我们的县一级政府,最大的问题是既不对民众负责,也不对中央负责。它现在就是一个应对型政府,应对上面的考核,比如维稳。把解决中国问题的目标定在县,这是对的。如果把这一级政权改革好了,中国就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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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没有调查过,面对这些群体性事件,县一级的官员是怎么想的?
于建嵘:昨天有几个县委书记来我家里做客,也跟我在讲这个事情。他们现在也感到很无奈,很迷茫,“怎么突然跑出来砸政府呢?”他们也知道现在民怨很大,可是很多民怨也不是他们能够解决的。所以县政改革不是由他们决定的,中央政府应该想办法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