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特色金融中心的十点建议
2009-07-15蔡律
蔡 律
上世纪90年代国家就赋予了重庆“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战略定位,而金融中心是经济中心的应有之义;从“314”总体部署到国务院2009年3号文件,都包含有把重庆建成长江上游金融中心这一黄金定位。2008年11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对重庆金融中心给出了一个清晰定位:北京是大金融机构总部所在地,是行政总部金融中心;上海有各种大金融机构,是各种要素市场活动中心;重庆不会与北京和上海竞争,重庆是银证保之外的以投融资为主体的另类金融中心。笔者认为,建设这种“另类金融中心”(笔者将之称为“特色金融中心”)的路径,与北京、上海等也应有所不同,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政策、法律支持力度。政策、法律能给金融中心建设指明方向,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建议重庆市人大尽快启动地方立法项目,制订《重庆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加大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政策、法律支持力度。
二、强化决策、咨询和执行机构。建议重庆市政府扩大金融办职能,成立金融顾问团或重庆市金融发展委员会(也可叫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等,为重庆金融业发展出谋划策。设立重庆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中心,常设类似“陆家嘴金融论坛”的“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论坛”,借智借力等。
三、创造重庆金融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重庆要建立科学的金融人才竞争评优机制,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种类型的金融人才,特别是金融业经营人才、风险管理人才、产品研发人才、后台服务中心IT人才等急需的高端人才。
四、开设“中国城乡统筹发展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体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重庆的分支机构金融创新受制于总行,很难支撑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这一重大历史使命。最近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将重庆明确纳入国家金融发展战略规划。《意见》的出台将加速重庆市金融创新的步伐,建议抓住机遇,研究设立“中国城乡统筹发展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
五、全力打造重庆核心金融区。按照重庆市“十一五”规划,整合重庆金融资源,建议将渝中半岛解放碑至朝天门一带打造成“金融半岛”或“资本半岛”,打造一个金融核心区。
六、加快发展重庆资本市场,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OTC)市场中心及电子票据交易中心,着力打造西部产业金融中心。产业金融中心是以企业融资为特色的专业金融中心,可为企业提供全面高效的融资服务。进入资本市场的主体是企业,推动资本市场的主体也是企业,产业金融中心能够促进企业资本的形成和发展。
七、设立重庆市中小企业融资中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重庆中小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强,融资难尤其突出。设立重庆市中小企业融资中心,创办更多中小金融机构,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八、争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试点权,在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方面取得突破。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并存,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扶持力度,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议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形成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地区性中小银行良性竞争、持续发展的局面。
九、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协作。争取中央和金融机构总行(总部)的支持,更多地引进金融机构来渝设立地区总部;加大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来渝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力度。重庆应尽快融入泛珠三角区域、长三角区域,引进海外战略性投资者参与重庆资本市场建设。比如引进香港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金融证券中介机构到重庆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重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到香港设立窗口。在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允许外资银行、中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能较自由地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十、加大对重庆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宣传,培育市民的金融意识和城市的金融文化,优化金融生态,营造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发展的良好环境。重庆缺少发展金融业的文化和舆论氛围,建议加大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对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宣传报道力度,以增强金融资源的凝聚力、辐射力、影响力,形成有利于重庆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作者系中国西部(香港)投融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