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2009-07-13
新华月报·下 2009年8期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暫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依照《暂行规定》严肃问责,充分发挥问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