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之子的自毁之路
2009-07-13肖智勇
肖智勇
“洛阳公子”孙一受贿案的开庭审理。将会让孙氏家族涉嫌犯罪的真相逐渐大白于天下。
2009年4月15日上午10时许,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浏阳市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河南省省委常委、洛阳市市委书记孙善武之子孙一受贿案。
检察官指控:孙一本人伙同其父孙善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伙同其父10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11余万元,另有600余万元财产来历不明。这些钱大部分都是孙一以其表妹、表弟的名义购买了基金。对干检察官的指控,孙一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随着孙一受贿案的公开开庭,坊间盛传孙善武父子卖官鬻爵、权钱交易的案件已露冰山一角。据《河南日报》2008年9月28日正式公布的官方消息称:河南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善武因严重违纪,日前被中纪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自此孙善武从公众视野里消失。随后,有关部门相继对孙善武的妻子,孙善武之子孙一夫妇、孙善武的女儿女婿采取隔离审查。一时间,人们对孙氏家族议论纷纷,如何定案更是多有传闻。
孙一受贿案的开庭审理,将会让孙氏家族涉嫌犯罪的真相逐渐大白于天下。
“洛阳公子”发财有术
孙一,1975年9月14甘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南省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工作。几年后,他被提拔为主任科员(正科级)。随后,结婚生子。
由于孙一家庭条件优越,在众多朋友眼里,其前途被认为是无限光明,必定前程似锦。而此时的孙一仍如工作初期那样生活低调,平时根本不进高档消费场所,很少穿显眼的名牌服装。
然而,孙一的犯罪轨迹,与他父亲孙善武的官职升迁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孙善武从担任河南省洛阳市玻璃厂党委书记的职位后便开始官运亨通,先后做过河南省开封市市委副书记、三门峡市市委书记。2001年,孙一的父亲孙善武出任河南省省委常委、洛阳市市委书记。
老爸身居高位,自然儿子也在众人眼里高人一等。从这以后,时常有人找上门来,在追捧之中,孙一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低调地生活了,很自然地成为众人眼中的“洛阳公子”。
2003年的一个晚上,孙一在河南省会郑州市参加了一位企业老总朋友的宴请时,竟然一顿饭就吃掉了1.6万元钱,而老板朋友买单时眼睛连眨都不眨。
随后,孙一挨不过朋友的盛情相邀,一行几人又到一个娱乐场所消费去了。其间,一位朋友躺在孙一的旁边,有意无意地说了这样一句话:“兄弟呀,人不能太傻呀,你老爸身居高位,你又处税务机关要职,只要稍稍动动脑子,就会有花不完的钱呀……”
那天晚上,孙一一夜都难以入眠,也许是酒精的刺激让自己太兴奋,也许是花花绿绿成捆的钞票在诱惑,也许是朋友的一席话让他“灵智”大开。模糊中,孙一的脑海中开始萌发了“收钱”的路子。从此,孙一在工作生活中到处寻找“商机”。
2005年的一天,孙一发现中国一拖集团公司在河南省地税局申报“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在项目确认时,因申报材料不完善暂时没通过。孙一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马上将信息透露给时任郑州商都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的好友夏维杰,要夏维杰联系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申报,以便从中赚取代理费。
经过孙一的经办,该项申报于2006年1月获得确认。为了感谢孙一在审批经办工作中的关照,2006年3月,夏维杰送给孙一32万元人民币。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5~2006年,孙一在审批经办“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的过程中,先后收受他人受贿的钱物130余万元。
金钱和权利刺激下的贪婪
一个普通的科级干部竟能如此轻松地捞钱,孙一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权利的美妙。权利的作用,权利带来的尊贵与荣耀让他在之后的道路上越走越偏。
有了这种权利和金钱后,在和朋友的交往中,孙一也有了底气,出手大方、阔绰,在他的身后自然也有一群人口中喊着“一哥”地替孙一忙前跑后,那场景着实令孙一感到无比风光。
可是,如此消费是很需要钱财的,慢慢地,孙一觉得这么一点钱加上自己的工资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自己的要求。思前想后,孙一决定利用父亲的权利大捞一把。
2005年8月,河南省洛阳大地房地产公司购买了洛阳市老检察院地块开发数码大厦二期工程。因土地不够。必须利用与之紧邻的613所的0.74亩国家划拨使用权的土地,该公司总经理陈治功决定采取租赁方式取得。
为此,陈治功托人找到孙一,请他找其父亲孙善武帮忙协调。孙一欣然应允,并向父亲转述了陈治功的请托。
2006年7月,经孙善武出面协调,洛阳大地房地产公司与613所签订了租赁合同。
2006年9月的一天,孙一给陈治功打电话说自己要急用30万元钱,让陈治功想办法帮忙。陈治功心里透亮,这是要“好处费”的,人家帮自己办了事,按理是要给人回报的。他当场答应,并让孙一立即到某银行门口,自己和会计则赶到该银行取款。当天,孙一拿到陈治功交给他的3075元现金,并将此事告诉了父亲。
多处房产和两辆轿车
自从孙善武当上了洛阳市市委书记之后,孙一也就有了一个比较铁的哥们儿,他就是赵红现。
赵红现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支队长,决定走孙一的“后门”。2004年春节后的一天,赵红现找到孙一,请其父亲出面帮忙为自己担任支队长打招呼。在郑州未来大道“祥记饭店”门口,赵红现送给孙一10万元的现金。孙一将赵红现的请托也转达给父亲。2004年7月,赵红现被任命为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支队长。
随后,赵红现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再次拜托孙一找到其父孙善武,向有关方面打招呼。这次,赵红现先后送了孙一40万元。2006年5月,赵红现又被如愿任命为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
2006年10月下旬,孙一将收到赵红现50万元的事情也告诉了父亲孙善武。
在2009年4月15日上午的庭审中,检察官指控孙一有600余万元非法所得。检察官说,在孙一自己的供述中,其从1996年8月参军至2007年,他和妻子(公务员)从合法收入中结余约40万元。而1998年,孙一在税务部门上班以来,每年合法收入只有3.5万元左右。
孙一也交代了自己现有的家庭财产:三处房产(当时购买价为45万元、15万元、37万元),并预订住房五套,商铺一套,除了房产他还有两辆汽车等。
因为孙一是河南省某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的。就是因为学的这个专业,孙一一直很喜欢投资,在“敛财”之后除了买房外,孙一还开始投资基金。
据检察官的证据显示,孙一在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银行,先后分别以其表弟、表妹的名义购买了六支基金。
2006年9月,孙一购买了60万元的基金,一年之后以176余万元收回;2006年12月,孙一又购买了5075元基金,一年后收回时已经有130余万元;2007年1月孙一买了60万元基金,以104万余元收回等。
“朋友都是冲着我父亲手上的权力来的”
在法庭上,对于检察官的指控,孙一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还是向法庭表示,希望法院能对自己从轻判决。
孙一说,自己是由于陈治功案件被双规,其他事情都是在双规后主动交代的,自己还举报了赵红现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检察官对此认为,孙一的交代行为不是自首,而是在检察官机关掌握了这一些事实后,其才陆续交代的。
2009年4月15日中午11时4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由于案件重大,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庭审后,在接受当地媒体记者采访时,孙一哀叹说从2007年被双规到现在,自己的心情可以用两个词形容:身心疲惫、支离破碎。
孙一说,现在他很后悔,后悔交了那些朋友。他说那些朋友来的目的都是冲着自己父亲孙善武手中的权力来的。
这些朋友头上都写着“险”字,送来的钱也都是“炸弹”。
喜欢运动的孙一,很喜欢一首歌,叫《从头再来》,他说如果有机会一定痛改前非、踏实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