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用巧妙手段保本国资源
2009-07-09
唐淳风
我国是“稀缺原材料”的主要产地,按理说“物以稀为贵”,出口这些产品是应该很赚钱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们非但没赚到钱,反招致各种麻烦,倒是让欧美、日本等国家捡足了便宜。当中国在蒙受更大资源和经济损失前试图对“稀缺原材料进行保护时”,欧美却以贸易保护为由上告WTO。和欧美国家相比,中国在国际贸易棋局中还只是一名经验不足的新手。如何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既保护本国的稀缺资源,又不会授人以柄,欧美的经验值得效法。
所谓的“稀缺原材料”,指的是现代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发展所必不可少的铟、钨、钼、锗、镓、铼、铌、铪、稀土,以及化学元素周期表第三副族中称为镧系元素的各种“稀有金属”。根据中国有色工业金属协会给出的数据,目前,中国的黑钨矿已差不多被采空,仅剩白钨矿可以开采20年左右,钼只能再采16年,锌也只能再采10年了。10—20年之后,我们反过来要以天价到欧美这些国家去买回这些今天贱卖出去的稀有资源。因为人家不但自己的资源不开采,而且把从中国买去的产品作为了战略储备。中国稀有资源的市场操控在它们手里。我们这个最大的卖家,在质量和价格上竟然没有发言权。
面对“稀有原材料”开采、冶炼和出口的乱局,各有关方面和有识之士长期以来都为之痛心疾首。可是“稀有原材料”领域早已是“枪指挥党”,这根“枪”就是资金实力,最主要的是“外资”和“外来操控的实力”。国家、政府反而成了看客,而且是沉默的看客。你一插嘴,人家就有话说了。这不刚刚想要限制出口,人家就开始告刁状了。如果真要断了他们占便宜的路子,说不定像控制中东的石油资源一样,经济、外交、军事手段铺天盖地而来。
靠“特许经营公司”调控市场
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市场经济领域没有真正的实力地位。要与市场经济的“老手”斗法,非得沉下心来,重新认识市场经济的规律不可。西方国家设置的贸易壁垒或采取的保护措施,我们为什么就拿不到去WTO告状的把柄呢?这正是真正的老牌市场经济国家的成熟之处。几年前,商务部研究院曾就市场经济的国家调控机制问题,以美国、日本、法国、印度等国为标的,进行了比较具体深入的研究,发现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以市场手段调控市场。
所谓“以市场手段调控市场”,从表面上看就是从不用行政手段去干预市场行为,一切都是市场根据客观规律在运行。而实际上,市场是根据国家的行政意志运行的,只是人家有一些市场抓手,让你看不出来而已。这些抓手是些什么东西呢?答案是:“特许经营公司”。欧美的食品、药品、生产资料和战略物资,基本上都是由特许经营公司在经营。比如法国的药品,只有几家特许经营公司能够经营批发,而且盈利水平不得超过6.3%。这样一来从厂家到医院,到药店,只有一个批发环节,只加了6.3%的利,整个药品市场就不可能存在层层加价或暴利行为。美国等国的粮食,也只有几家专营公司在经营,其他人都无法插手。当然,石油、煤炭、天然气、贵金属、“稀有原材料”等战略物资,也是特许经营,不是像我们这样什么人都能插手,什么人都能定价的。
中国应引入“特殊法人”
尽管这些“特许经营公司”是按企业模式在运行,但它是附属于行政机关的。日本称之为“特殊法人”有些国家则称为“行政法人”。这些“特殊法人”不仅负责业务经营,而且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市场行情、调整战略储备,并负责发放政府补贴、执行产业扶持政策。
这种“特殊法人”类似于我们的“中石油”、“中石化”等专营公司,离我们并不遥远,只是我们尚未将它制度化、普及化而已。如果我们的食品、药品、生产资料和战略物资,都能以“特殊法人”的形式来进行管理和调控,不但会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减少不法分子的操控机会。而且能够杜绝国际社会批评我们干预市场,违背WTO规则的指控。既能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又能减少不必要的国际纠纷。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稀有原材料”都归有色总公司等一两家“特许经营公司”专营,不管内资、外资生产的产品都得经由专营公司才能进入市场的话,人家还有空子可钻吗?专营公司就是一斤也不出口,它也只是企业行为,西方国家还能说我们中国政府设限吗?▲(作者是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