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服务型政府建构中的制度建设
2009-07-08刘侠
刘 侠
摘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纵观我国目前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状,其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本文着重针对服务型政府建构中的制度建设,具体分析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制度建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213-01
服务型政府概念的正式提出已有数年之久,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具体措施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纵观我国目前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状,不难发现其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服务型政府建设理论准备不足、服务型政府建设流于形式、缺乏完善的机制和法律制度等问题依然存在并阻碍我国服务型政府的进一步完善。所以,分析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构建中制度建设存在问题,探讨解决措施,对探讨服务型政府的建构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制度建设对服务型政府建构的重要性
所谓制度就是规矩、规范,是人们各种行为赖以遵循的规则。社会只有有了科学合理的制度,才能正常有序的运转,每个人的行为才能符合社会公认的准则,整个社会也才能处于比较协调、稳定、和谐的状态。制度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根本方式,是由其特征决定的。一是规范性。制度强调通过科学、严格的程序和规章来保证人们行为的规范性。二是平等性。制度平等地适用于组织内所有成员。三是强制性。任何违背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四是稳定性。制度必须经过一定的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
制度建设就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长期以来,我们对制度的功能和力量重视不够,更多地强调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虽然两者都很重要,但却有着明显的局限性。在推进制度建设的进程中,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坚持走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这是对制度及制度功能的深层次把握和运用。
服务型政府是为全社会服务的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是公平地对待企业和公民,公平对待不同类型的每个企业和公民,它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实质上也就是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当前,我国许多的规章制度还很不完善,甚至与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完全相悖,如果不加强制度建设,恐怕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也会落空。因此,加强服务型政府构建中的制度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服务型政府建构中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基础、行政伦理在实践中的运用等方面效果较差
对于什么是服务型政府,其基本特点和内容有哪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任务有哪些,以及服务型政府与传统政府的区别等等,在学术界尚属在讨论的、并且认识分歧比较大的问题。理论认识的分歧造成服务型政府建设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这必然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实施过程中难以操作。
(二)是政府和公务员的绩效考评制度不健全,评估方法不科学
地方领导的绩效考核基本上是上级说了算,升迁、任免也基本上由上级决定,不免会造成各级领导为上级“服务”、对上级“负责”,而不是对公众服务、对社会负责的情况。服务型政府的创建就很难从实际出发,切实做起了。
(三)是我国立法体系还不够健全,不能完全适应形式需要和社会发展要求
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求修改或废除有悖于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精神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抓紧制定能够改善政府服务的相关法律,以确保政府各方面工作有法可依。
(四)是服务型政府所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凸现,为保持社会稳定,就必须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的关注度不够深入。
(五)是政府责任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政府在处理与市场、企业、公众之间关系时,缺位、错位、越位以及行政不到位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明确政府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紧迫。而在政府行为出现缺位、错位、越位以及行政不到位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怎样的责任的机制建设就是成了政府适当行政的制度保证,但在这一方面缺乏成效,责任政府的构建进展缓慢。
三、服务型政府建构中制度建设问题的解决对策
解决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建立明确详实的理论基础
首先,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具有代表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总体规划。应当包括服务型政府具有哪些目标、如何实施、如何衡量、评价,以上内容均应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其次,政府应制定一个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也就是说明确什么是基本的公共服务。比如教育的基本标准,医疗的基本标准等,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量化,应该通过立法确定这种最低标准。
(二)形成科学完善的机制支持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式,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二是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和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三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现代化。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拓宽服务领域,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服务质量,增强政府权力运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三)加快公务员队伍建设
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关键在于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各级政府和每个政府工作人员都必须深刻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勇于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
(四)推动全民参与力度
我国的服务型政府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僚机构,而是从公众需要出发,以公众满意为根本目的的全新型政府。从某种程度来说,服务型政府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帮助公众实现主宰自己生活和改变个人命运的梦想,这也是服务型政府之所以存在的合法性来源之一。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社会管理,是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
总的来说,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加强制度创新和相关法制建设,理顺政府运作机制,明确服务要求,制定规范的服务标准,扩大宣传力度,让公民参与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当中。科学规划,积极探索,各方协力,共同努力,不断加快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