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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加强政策教育解决农村贿选问题

2009-07-07王智毅

新媒体研究 2009年22期
关键词:组织法乡镇干部选票

王智毅

[摘要]近年来,村委会选举在全国农村深入开展,对保障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很多地方贿选现象严重,没有严格执行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贿选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参与到选举中的人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识不够,这就要对每一个村委会选举的参与者进行良好的政策教育。

[关键词]政策教育贿选村委会选举

中图分类号:G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1120205-01

一、引言

中国农村自1997年开始实行《中华人民过年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村民自治有了很大的改善和长足的进步,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中国农村再次成为了经济建设发展新的“阵地”。去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一次的提出了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和实施基本方案。而在近些年,在《村委会组织法》的实行过程中,贿选现象层出不穷,并有加剧泛滥之势。贿选现象产生的原因很多,而且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形成的后果是严重的,直接影响到农村的和谐发展。

二、农村贿选现象及其特点

1.关系网贿选,即选举者首先通过在本村的家族势力控制本家族的投票,其次通过参选者其本人同学,朋友,工作伙伴等拉拢选票。即所谓的“感情牌”,通过亲情,友情,等来获取选票,也会给关系网内的人在一定程度上的承诺或好处,这些承诺或好处是以贿选成功为必须条件的。

2.钱物贿选,即参选者通过实物,金钱来换取选票。比如通过给农民送油米面,送生活用品等来实现实物与选票的交换;再者就是直接花钱买选票,并给村民明确的选票价格。这种贿选方式在农村最为常见,对直接选举也最具“杀伤性”,直接影响想到选举的公正与公平。

3.“上下打点”。农村选举过程中乡镇干部会对《村委会组织法》进行宣传,解释,并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贿选者就会对乡镇干部和驻村干部进行“沟通”和“打点”以求在选举过程中对自己有利。基层干部影响左右村民选举,为的是选出“听自己话”村干部,以求自身以后村中工作好做,而选不出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三、农村贿选问题的解决措施

在上述段落中,提到了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参与的三类人:一广大村民;二竞选者;乡镇干部。社会活动离不开人,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对人进行正确的价值观教育直接影响到人的正确的社会生活。下来,从如何加强这三类人政策教育的角度来解决农村贿选问题。

1.是对广大村民的政策教育。

村委会贿选,我觉得不完全是村民短视,一定程度上是没有一个很好的选举政策学习,热情参与,全程监督的过程。由于不了解,所以对于广大村民来讲,投谁都一样,贿选就有了滋生的温床。首先要使广大村民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领悟其中的内涵,乡镇干部善于引领学习内容;勇于创新学习方法,精于解读学习精神。使得大多数村民对《组织法》由一个全面而系统的认知。使村民正确了解村委会选举过程,正确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便在选举过程中具有更大的参与积极性。其次,要加大对国家大政方针的教育学习力度,尤其是涉及“三农”的政策法规。要使农民知法,懂法,用法。让他们从政策法规角度来提升自己,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有更大的作为。最后就是要加强农村村民自治的教育,选举只是村民自治很小的一部分,要使农民充分了解到村民自治大有可为,村民自治大有裨益,村民自治前途光明。要充分调动农民进行村民自治的热情,就要充分学习先进村庄的先进经验,就要充分了解模范村庄的累累硕果,就要充分利用经验和本村优势,创新发展,让每一个选民要懂经济账,明白发展观。政策学习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教育村民,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精神。只有这样才会使选民在选举过程中正确使用手中的选票,投出自己神圣的选票,选出新农村发展的带头人。

2.对参选者的政策教育。

中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近日,全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今天在广西南宁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指出,目前村两委换届过程中,出现的拉票问题愈发突出。近些年农村村委会选举大大调动了一些农村有志人士的积极性参与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来,并带领广大村民走上致富的大道。但是正如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指出,选举拉票现象是层出不穷,极大的影响了村民的参与热情,甚至极大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贿选者投入高额的竞选成本,必然会产生后续的翻本动作。这是正是贿选的毒瘤所在。对于参选候选人,我们首先要对村民自治理论的学习,使他们具有积极健康的价值观,同时要对《组织法》和相关的监督机制进行学习,使得参选者之间互相监督。其次就是要使参选者对于贿选的界定和贿选的处罚力度有明确的认识,让贿选者打掉不纯的参选动机。其次,要使参选者展现自己领导能力和公开自己当选后的施政纲领和具体实施方法,对于不符合当地发展政策要求和不符合该村实际情况的发展思路的参选者要坚决认真评议和审核。

3.基层干部的政策教育。

基层干部是农村选举过程中工作的组织者和监督者,一定要保证他们在选举过程中真正传达党的政治意愿,代表村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农村的和谐自治。当前一些的基层干部对于《组织法》学的不透,吃的不精;对于农村选举工作,漠不关心,草草了事。对于基层干部,首先要以高度重视的心态认真学习党的一号文件关于农村工作的内容和相关的政策解读和《组织法》的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学懂搞清”农村选举情况。其次,对于参与贿选的基层干部,要制定出规范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乡镇干部自身行为,坚决杜绝乡镇干部自身参与到村民选举中去,对于参与怂恿选举的乡镇干部要严惩不贷。再次,就是学习《组织法》和相关文件并结合当地实际,基层政府要明确界定贿选界限并制订出公开透明和切实可行的选举程序,加强对选举从候选人公示到最终任命整个过程全程监督,而不能流于形式。最后,是要建立健全农村贿选惩处机制和加大对基层政府对于农村自治的监督,并要制定出法律条款和实施细则。

四、结语

通过政策教育,要使整个农村选举的参与者,加强自己的政策认识,提升自己的参与热情,深化自己的民主意识,选出新农村发展需要的、通过农村民主选举选出的真正乐于奉献,有能力的农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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