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与治理对策
2009-07-05夏良文
夏良文
摘要近年来宗族势力重兴,并呈现出日益蔓延泛滥之势。对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稳定都造成了严重危害。本文针对当前农村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农村宗族问题做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宗族势力宗族文化村民自治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299-01
一、农村宗族势力存在的原因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一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生产方式和活动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转轨不及时,宗族势力乘虚而入;二是党组织机构设置、活动内容、工作方式滞后。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在经济体制、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上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党组织机构设置、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的滞后性,造成党组织工作一时
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宗族势力从新获得其存在的空间。
(二)联合从事经济活动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地方的集体经济失去了其往日的凝聚力,无力为村民提供服务和办实事,农村经济的经营形式也逐渐从集体转为家庭个体。由于农民的个人能力有限、缺乏充足的资金, 很难独立创办经济实体, 所以选择与宗族中亲属联合创办经济实体,宗族的力量也必然因此而从新获得其生存空间。
(三)宗族的情感满足
其主要表现有二:一是族人之间的礼尚往来。如婚丧嫁娶中的互相帮忙、协助操办、互相随礼等; 二是一致对外。当族人与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 同族成员抱成一团, 一致对外。这是宗族势力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一般表现。
二、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负面影响
(一)干预甚至操纵选举
在一些宗族势力较强的地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或村党支部换届改选时,宗族势力总要直接插手基层选举或者操纵基层选举,本族人总是使用各种手段为本族候选人拉票。甚至出现宗族族长通过自身在宗族中地位,操纵选取,谋取到村干部的位置。农村的民主选举活动在宗族势力较强的地方,常常会蜕变为各宗族之间为本宗族寻找代理人的势力较量。有的则采取软硬兼施的方法强迫村民选举自己宗族的人当官;有的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基层干部让位于他们。
(二)干涉村委会公共事务的处理
由于物质基础和社会资源的不足,村委会在处理内部纠纷和外部冲突时,也经常有意识地与宗族势力合作,利用宗族势力的作用推行一些工作,结果把村委会的权力让渡给宗族势力,宗族势力就这样与村委会奇妙地“嫁接”起来,村委会无形中提高了宗族势力在乡村社会中的威信和地位。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一些地方的基层党组织,或一姓长期把持政权,或几大姓轮流执政,或几大姓联合执政,政权分而掌之。班子成员各自成为本族利益的“代理人”。
(三)对农村经济发展存在负面影响
在宗法观念和宗族势力重新抬头的地方,宗法活动频繁。在宗族的组织下, 宗族以宗族活动的名义向族人摊派。如上族谱、唱族戏、祭祖、复宗祠、圈祖坟山等等都要按人头交钱。如果这些资金用来发展村集体经济或者公益事业,则可以产生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负面影响的治理与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 更新农民思想观念
宗族观念属思想意识范畴, 不能简单地依靠行政手段和外部强制加以消除, 只有通过农民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才能解决。要开展积极向上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活动,提高农民素质,淡化狭隘的小农意识和宗族意识。积极组织科技、医疗、文化三下乡活动,用健康、文明、科学的思想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农村科学、教育、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只有让科学、民主精神深入人心, 宗族势力才会丧失生存的空间。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宗族势力的消长强弱, 与农村基层组织的完善程度及基层政权建设的状况有直接的联系。当前, 宗族势力的抬头, 既与农村党组织的软弱涣散及基层政权的软弱无力有关, 也与农村基层群众组织的发育不全有关。因此, 消灭宗族势力, 必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通过加强农村党支部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基层组织对农村社会的控制功能。弱化广大农民对宗族势力的“认同感”。
(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封闭落后是滋生宗族势力的社会根源。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打破农村封闭落后的状况, 从根本上动摇宗族势力的根基。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决定农村宗族势力消长的根本因素,只有物质生产力长足的发展才能真正削弱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繁荣,能够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离开土地而从事其他类型的工作,增加农民的社会流动和交往,打破血缘和地缘关系,宗族的影响必然减弱;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也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物质基础,增加社会管理资源,带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社会事业的发展,公共权力才能得以正常运转,村委会正式组织的权威才可能确立。可以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有效遏制农村宗族势力的必要措施。
(四)加强对宗族势力的控制和引导
在社会控制力量和行政资源缺乏的情况下,宗族势力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发挥着某些不可替代的功能性作用。因此,当前对待农村宗族势力必须做好控制和引导。教育引导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宗族中影响力较大的个人,这些人通常在宗族中又较高威望、有能力、有号召力,能影响和带动一大批族人,教育引导好了,可以利用其独有的宗族地位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另外,宗族组织是一种自在的社会组织,有着合作互助的传统,有其可利用的地方。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农村的许多公益事业必须通过合作互助来解决,这个时候,宗族组织在农村的公益事业中就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利用宗族组织的号召力来推行一些工作,比如修建老人院、学校、道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等,通过引导其举办公益事业实现宗族的“功能转换”,从内部功能上遏制其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