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政府在救助艾滋孤儿中的作用

2009-07-05杨晓琼张玉芸

魅力中国 2009年25期
关键词:社会资源

杨晓琼 张玉芸

杨晓琼 张玉芸

(云南财经大学,云南 昆明 650221)

中图分类号:D632.1 C9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9-047-01

摘要:以云南艾滋孤儿为例,分析了云南艾滋孤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府在救助艾滋孤儿时,应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实施”的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在完善法规政策、提供法律援助和打击犯罪,提供、配置和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艾滋孤儿;法规政策;社会资源

艾滋孤儿,在全球范围内一个不可忽视的弱势群体,随着艾滋病的不断流行和蔓延,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威胁。

一、云南省艾滋孤儿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云南省地处西南边陲,与世界著名毒品种植、加工地“金三角”相毗邻。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大量毒品从边境涌入我省,毒品又诱发诸如艾滋病之类的各种疾病的大量滋生,至2007年底,云南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7325例、艾滋病病人7630例、死亡4525例。艾滋病的蔓延,造成边境线上的大部分家庭父母双亡或父亲死亡、母亲离家出走,其子女成为无家可归的艾滋孤儿。根据卫生部门提供的感染者情况,经民政部门调查核实,截止至2006年,全省艾滋孤儿总数约为1000人,其中德宏州占绝大多数,思茅市、临沧市、保山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昭通市也有少量分布。在这近千名艾滋孤儿中,父母双亡的有286人,单亲家庭的有311人,父母双方感染艾滋病尚未发病死亡的有354人。这些孤儿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年龄多在5-15岁之间。

由于身份和所处环境的特殊性,这些艾滋孤儿面临着诸多方面的难题:

1.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由于大多数艾滋孤儿的父母都是因为吸毒感染上艾滋病,家中的财产大都被挥霍空,因此,生活处在极度贫困之中,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无法满足。

2.健康面临严重威胁。基本生活保障的缺失,导致大多数艾滋孤儿营养不良;而长期被忽视,也使艾滋孤儿很容易漏种计划免疫;加之受到歧视,使其更容易被医疗卫生部门排斥并难以获得医疗保健服务。

3.文化教育普遍较低。经济困难是导致艾滋孤儿辍学的直接原因。此外,为养家糊口而提前工作、受歧视而不愿意到学校、失去父母的管教约束而不能坚持学业、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无心上学等都是艾滋孤儿无法完成学业的原因。因此,与正常儿童相比,艾滋孤儿的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要低一些。

4.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阴影。艾滋孤儿所受到的精神和情感伤害在他们成为孤儿之前就已经出现,并在成为孤儿后加重。

二、政府在救助艾滋孤儿中的作用

(一)完善法规政策、提供法律援助和打击犯罪

法律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基础,要实现艾滋孤儿的人权保障,就先要实现他们的法律保障,政府必须逐步制订完善有关艾滋孤儿救助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依法有效的保障艾滋孤儿的权益。

现今,云南省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云南省13个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一办法六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艾滋病患者遗孤、困难家庭生活教育救助办法(试行)》等若干政策。2007年正式施行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是国内首部针对本地禁毒防艾形势需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以上法规政策都明确提出了对艾滋孤儿生活上的资助和教育上的优惠措施。

(二)提供社会资源

艾滋孤儿普遍缺乏必要的社会资源(包括财力、人力、物力、权力、能力、信息等)。特别是经济条件的缺失,导致他们不得不面临健康、教育、心理等一系列的问题,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应利用其职能,通过各种渠道,为艾滋孤儿提供帮助,使其拥有足够的社会资源来改善他们所处的境况。

除了保障其基本生活外,政府应着重考虑教育问题。当今社会,教育的不平等是最大的不平等。如果艾滋孤儿未得到应有的教育,则很难在社会上立。因此,政府应保证每个艾滋孤儿都有与其他孩子一样受教育的机会。

另外,政府也应该为艾滋孤儿的父母(如果双方或一方还健在且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使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到生产劳动中去。这样做有助于解决该人群的现实生活困难,为其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而且对艾滋孤儿来说,父母能像正常人一样回归到生产作业中会减少他们的自卑感和心理创伤。

(四)配置、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监督管理

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各种有用的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协调整合。艾滋孤儿的救助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社会各界群策群力来共同实现。在具体实施上,各种非政府组织尤其是民间团体应该发挥重要作用,而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就是对个人、家庭、学校、各种组织等社会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制度安排减少无序状态,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救助效益最大化。

总之,政府应通过以上方式,形成有利于艾滋孤儿救助工作的社会环境,使艾滋孤儿救助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减少艾滋孤儿数量,帮助更多艾滋孤儿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在这方面,政府除了加大资金投入外,更重要的是对各种救助实施组织及个人进行宏观的、间接的协调,对他们的救助工作给予支持、引导、保障和监督,切实保障艾滋孤儿能够接受有效救助。

参考文献:

[1] 许文青.中国部分地区6-14岁艾滋病致孤儿童生存现状研究[J].社会福利.2005,(10)

[2] 许文青,季成叶,何景琳,李慧,张可,王涛.中国部分地区艾滋病孤儿问题初探[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4,(12)

[3] 安宁.中国现行艾滋孤儿救助安置政策[J].社会福利.2005,(4)

[4] 张慧.云南省艾滋孤儿救助问题的探讨[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6)

猜你喜欢

社会资源
浅谈创新风电场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资源依赖理论与乡村草根组织的健康发展
高效音乐课堂教育是盲生快乐幸福成长的基石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社会资源问题初探
浅析历史教学中教学资源的合理运用
社会资源与行动网络:精英型意见领袖的抗争逻辑
山区经济开发如何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
品德教育,始于足下
政府经济管理的绩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