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旅游伦理关系问题探析

2009-07-05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17期

韩 健

摘要:通过对旅游活动中产生的伦理问题的探讨,一方面,阐明旅游活动中存在的各种伦理关系;另一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途径,引起人们对旅游伦理问题的关注,促进旅游伦理道德建设,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关键词:旅游伦理;旅游伦理关系;旅游伦理建设

中图分类号:F59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7-0167-02

当今社会,旅游已成为一种群众性社会文化活动,旅游经济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业界的重视。但多年来,旅游伦理的建设却没有跟上旅游活动规模前进的步伐。很多旅游伦理问题在旅游活动中不断出现,这些伦理问题的协调解决对于旅游活动的正常开展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

一、旅游伦理的内涵

我国古代伦理和道德的含义是相似的,都是指社会和个人经过一定方式的治理、协调,使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符合一定的准则和秩序。以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系统对于自然伦理及旅游伦理思想内涵的阐述也是十分丰富的。比如,儒家认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就是将人与自然合二为一,强调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的自身,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存。而“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又将道德品格赋予山水,要求游者从山水中学习道德规范。

现代社会的伦理学也是从道德的角度去研究群体人、个体人的一门科学。而旅游伦理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畴,对于这一概念,学术界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论。1999年,世界旅游组织制定了《全球旅游伦理规范》,标志着旅游伦理研究已成为21世纪旅游学与伦理学共同面临的前沿课题。旅游伦理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人们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旅游活动中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以及人与自我身心之间关系的意识和行为;指导约束人们的旅游及与旅游相关的实践等方面。

笔者认为,旅游伦理应该定义在道德和精神层面上,是指调节旅游活动中各种道德关系的伦理行为和道德规范的总和。

二、旅游伦理关系及问题

(一)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

人是社会存在物,但就人的本源来讲,人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在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过程中,必须有节制,不能破坏性和掠夺性地对待自然。如果把自然和人都作为矛盾主体来考察,这时它们就具有了道德的意义,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可以成为伦理关系。旅游活动中,人们应该对自然环境承担道德责任,应该遵守一定的准则和规范。但现实旅游活动中,与自然对立冲突的现象却屡见不鲜。

1.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旅游活动是一种消费活动,必然生产各种废弃物。旅游交通的发展和各种能源的使用会造成大气污染;随意排放污水和垃圾容易造成水体污染;生态意识较差的旅游者随意丢弃垃圾,也会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等,这些都会形成对旅游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2.植物资源的破坏。旅游者肆意采摘和践踏是旅游活动对植物资源的破坏中最普遍的形式。而兴建旅游设施时,为符合工程上的要求而大面积移除植物是人类对植物资源最直接的伤害。

3.动物资源的破坏。首先,旅游区的开发可能会破坏许多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或庇护所;其次,有些旅游活动以猎杀、食用动物作为开发项目,甚至不惜非法捕杀珍惜物种以满足旅游者的猎奇心理;再次,旅游活动中有些以戏耍和虐待动物为目的的动物表演项目也有违伦理道德。

(二)人与历史的伦理关系

在旅游过程中,无不发生着人与历史的碰撞。大多数旅游景区的开发与发展都不是完全自然意义上的,同时也都包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人们通过游览名胜古迹,观赏历史,感受历史,了解历史,将自己与历史融为一体,从而获得精神愉悦。

尊重保护文物古迹,实现人与历史的和谐,是旅游伦理的又一基本规范。然而,在现代旅游活动中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正遭受破坏。一方面,在景区内建设现代化旅游服务设施,破坏了景观的协调性和历史感;另一方面,部分旅游者对名胜古迹的触摸、践踏、拍照、乱刻乱画以及汗水侵蚀作用,都会使古迹遭受损坏。

(三)人与人的伦理关系

人与人之间在各种关系中有各自的准则加以调节,但在其中都有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关系贯穿其中,这种普遍性质的关系就是伦理关系,即用道德来调节各种人际关系。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要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相互帮助,依靠道德规范的调节,营造充满人伦道德魅力的和谐人际关系。然而,这种和谐伦理关系的构建过程却存在诸多问题。

1.旅游活动中的社会公德问题。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是走向社会的公共生活,所接触的人员已不局限于家庭成员和职业活动对象,而是与社会各方面的人打交道。在旅游公共场所不能遵守社会公德,无疑会造成与他人的沟通隔阂,影响旅游活动的质量。

2.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旅游从业人员应该是以为旅游者提供方便、舒适的活动条件作为服务宗旨的。但是,部分旅游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态度蛮横,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诱导消费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旅游商品,排挤竞争对手,造成恶性竞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问题。

3.旅游业中媚俗性经营问题。在我国部分地区的旅游行业中,存在以色情或赌博作为旅游吸引物的现象,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游客,增强市场竞争力。而当地政府也往往出于增加就业机会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考虑,不能严格打击此类媚俗性经营活动。这些经营活动势必使旅游企业陷入低层次竞争,阻碍其跨区域发展,也不利于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

(四)人的身心关系

在旅游活动中还有一个人们对待自我的关系,即人们的肉体存在与精神世界的关系,常被称为身心关系。身心关系的和谐能够使人们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达到平衡,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开展,提升旅游活动的品质。但是,部分旅游者“远在他乡为异客”时,随着日常生活中清规戒律的消失和道德自律感的弱化,往往身心失衡,流露出人性中潜在的“恶”的一面,弃小节于不顾,做出损害旅游资源,破坏旅游环境,排斥旅游目的地文化的行为,甚至在异域灯红酒绿的诱惑下做出违背道德良知的事情。

三、建设正确旅游伦理关系的措施

(一)加强道德教育和强化道德意识

我国是世界上旅游业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但也是最缺乏旅游伦理品质的国家之一。归根结底是由于人们的旅游伦理意识普遍较弱,对旅游伦理建设重视不够。因此,加强旅游道德教育,培育和提高人们的旅游道德意识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1.社会教育。可以调动新闻宣传等全社会的力量,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帮助人们了解、认识并关心旅游伦理问题,倡导文明旅游,谴责不道德的旅游行为,把旅游伦理观念上升为全民意识,使旅游伦理原则和规范成为旅游者的共识。

2.学校教育。学校是实施旅游伦理教育的第一课堂,目前仅仅开设一些自然常识、生态环境教育等课程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旅游伦理发展的要求。应该将旅游伦理教育渗透到大中小学的教育体系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培养学生们的旅游伦理观念,树立正确的旅游伦理意识,提高旅游伦理素质。

3.职业教育。旅游业是服务性行业,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这个主要阵地,通过对旅游从业人员提供在职培训、非正式信息沟通等方式,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4.家庭教育。发挥家庭旅游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耳濡目染的教育功能,养成爱护自然,保护生态,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奉公守法,洁身自爱的旅游道德习惯。

5.自我教育。依靠旅游实践和旅游伦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对环境、资源、生态的权利和责任意识,做大自然保护者和人类文化的弘扬者。

(二)建立和完善旅游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法律监督。旅游伦理的外在表现是行为方式,而一种新的行为方式的确立,一靠教育,二靠法制,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尤其是当前旅游活动中面临的旅游伦理问题十分严重的时候,法律监督显得十分重要。旅游监管部门应该制订和完善涵盖范围更广泛的旅游政策和法规,真正做到旅游市场的管理有法可依,没有盲区。

2.加强旅游管理机制。旅游活动的正常进行,不仅要有开发商、经营商和旅游者的共同努力,更为重要的是健全旅游管理机制,改革旅游管理机构,合理配置旅游管理人员,规范旅游企业和个人,对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3.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对于不遵守旅游政策法和规章制度、无视旅游道德、破坏旅游环境、损人利己的行为,应该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媒体曝光,形成具有震慑力的舆论压力。

(三)加强旅游文化建设

1.在全行业开展旅游文化活动。在全行业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三爱一德”(爱祖国、爱城市、爱旅游和遵守职业道德)教育和“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和游客满意)等旅游文化活动,全面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2.提高旅游活动的文化品味和科技含量。发挥我国五千年优良民族文化传统的优势,利用改革开放的科技成果,推出一系列具有文化品味和高科技含量的旅游活动,形成旅游文化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3.提高旅游服务人才文化素质。要克服陈规陋习,开展旅游行业内部和与相关行业之间的学习活动,提高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从服务者的角度为旅游活动创设高雅健康的旅游文化环境,杜绝不健康的旅游文化传播渠道。

4.加强旅游政策的伦理导向

从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旅游经济发展中兼顾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要突破经济利益的羁绊,以更负责任的态度考虑旅游景区的布局和开发,主动承担文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伦理教育的责任。

旅游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伦理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旅游伦理思想研究,通过完善旅游伦理建设这一系统工程,保证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新的动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