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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个大戏台

2009-07-04

读书文摘 2009年6期
关键词:明君李靖洋人

张 鸣

古人选美比脚丫

选美,不管招牌怎样打,有多少华丽甚至道德化的由头。归根结底,是要秀出女人的容貌和身体,越是男人感兴趣的部分,越是讲究。其实中国的古人也是如此。只是,在缠足的时代,对于中国男人,尤其是那些有头有脸的男人来说,女人最有吸引力、最性感的部分,既不是脸蛋,也不是今天所谓的三围。而是一双莲足,即小脚。

用晚明风流才子李渔的话来说,抚摩一双可意的小脚,“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无论翠还是红。都抵不上一双小脚。在民国间,小脚文化和逸事集大成的《采菲录》上,有人将男人把玩小脚,分成用耳、用眼、用鼻、用口、用手、用足、用肩、用身体。那时节,男人逛窑子,首先奔的就是妓女的小脚,清代所谓出名妓的地方,一个大同,一个陕州,名头之所以响,关键在于这两个地方妓女脚小,而且“柔若无骨”。稍微像点样的人家娶媳妇,遣媒问亲,首先看女方的一双脚,脚大了。任脸蛋再好,三围再合比例,也嫁不到个好人家。

因此,古人的选美,是比脚,所谓赛足会,又叫晒足会、晾足会、莲足会等等,不一而足。这种比赛,据说在明代正德年间——就是那个游龙戏风的明武宗在位的年代——就有了,以山西和直隶两地最盛。或六月六,或元宵节,庙会、集市之上,士女云集,或围坐于空场,头上蒙着盖头,或坐于车中,或在家里坐在门首,总之,众美女的脸可以不给人看。但都要把自己的尊足亮出来(当然穿着鞋袜)。供游人点品、评题。最后,由看够了小脚的众男人民主商议,定出状元、榜眼、探花,优胜者,从此名传遐迩,如果未嫁,那么肯定身价百倍,媒婆盈门。不过。据李渔讲。经过他朋友的亲自体验,还是山西的美女,确切说是山西的小脚,要胜于直隶,“晋优于燕赵”,多少有点令我们的河北人感到气闷。

过去的赛脚会,每每使得当地的缠足之风愈演愈烈,越来越畸形。在街谈巷议的嘁嘁喳喳中,即便是乡下农民,也越来越在乎女人的脚,宁可娶来媳妇干不动活,也非小脚不可。天下父母,即使心痛女儿。也得逼女儿缠足,所谓痛女不痛脚。痛脚,意味着害了女儿一辈子。南方的妇女,不缠足者还有生存余地,而在这些地方,只要是女孩。就都难以幸免。赛脚会的背景音。是千百万女童缠足时的惨叫声。

西方的选美。是“二战”以后的事情,而中国这种事,历史可以追溯到在明朝中叶。到了清朝,不仅有面向良家妇女的赛脚会,而且还有了针对妓女的“花国选举”,不唯品足,而且评参赛者的才艺。当年看赛和参赛的。都一样踊跃,一点也不让今日之靓男俊女、看客闲人。因此,追根溯源,选美本是“国粹”,咱自家的东西。别的不管,就这点事。本是洋人学咱们,不是咱学他们,理所应当,能给今日民族主义的斗士添點民族自豪感。

诚然,以今天的立场来看,我们过去的选美,一大群男人围着被裹在长长的裹脚布里、脚趾折断、畸形了的小脚,蜂簇蝶绕,如痴若狂,入神之处,还摇头晃脑,文思泉涌,未免有点变态。但是。我们要清楚,今日这种感觉,其实是洋人多年灌输的结果。多年的欧风东渐,也伴随着西俗东来,人家是胜利者。咱不得不服。结果一来二去。我们就从欣赏小脚,变成了喜欢丰乳肥臀,乃至女人的大嘴。其实,在本质上,低头流着口水看小脚,跟仰头流着口水看T台上穿着比基尼的女郎,没什么不同。

选美无论古今,说到底。都是男权话语下的一种特殊的商业运作、市场消费,女性作为被消费的对象。在这个热闹中,固然乐在其中者大有人在,但只要进入这个消费过程,女性作为人的属性,就已经淡漠了,成为一种可以给操办者带来好处的“物”。官家大戏场

中国人喜欢戏,不唯看,而且喜欢自己演。太平天国兴起。天下大乱,“不知有几人称王几人称帝”。称王称帝的人,经常抢戏班子的戏衣,袍笏登场,就在戏台上“登基”,除了没有唱,跟唱戏没有多少分别。义和团的好汉。喜欢上法。上了法之后,就宣称自己是什么什么神仙附体。一附体。人的戏腔就出来了,说起话来,宛如京戏的道白。

不过,真爱演戏的。还要数官家的人。中共早期党员宣侠父,到了西北之后,发现这里的一些县官,不戴礼帽,也不穿袍褂,更不着中山装,偏偏喜欢穿戏装,文静的扮戏里的大官,头戴乌纱,豪气的则头戴英雄结,足蹬厚底皂靴,每天上堂审案,说话拿腔作调,感到很好奇。其实,官员们这样的做派已经很有传统了,只是在皇帝还在的时候,碍于体制,不敢把戏装穿上,但行事,举手投足,一不留神,就成了京剧对白了:一个道大人容禀,一个说有话请当面讲,让人分不清是在戏台还是衙门。

官场的戏,不仅演给官场人看,习惯了。连外国人来了也要演。清朝大部分时候实行锁国政策。真正的洋人来的不多,多数时候只开放广州一口,而且设立十三行,不仅包办交易,而且把前来交易的洋人圈起来。不许他们跟当地百姓有所接触。当然,跟所有官府禁令一样,圈禁洋人的禁令,是没有人执行的。认真执行的时候也有,那就是朝廷的钦差来的时候。一般来说,不仅理论上百姓不能见洋人(当时叫番鬼)。连官员也不能见,洋人有事跟官府交涉。则通过十三行转达。

但是,有什么能挡得住官员们的好奇心呢?于是,只要洋人来,官员都会马上接见,不仅见。而且还会笑纳洋人递上的雪茄、烟鼻烟什么的,然后便假作严厉地呵斥卫兵。为什么要把洋人放进来?拉下去打二十!于是很痛快地把洋人放进来的卫兵,被拉了下去,二十板子都打在了地上,响是很响。但卫兵的屁股一点事没有。洋人看完了戏,大模大样地告辞。

那个时候,同样在广州,最热闹的戏,是官府和洋人一起演的。这已经到了19世纪,洋人为了弥补贸易入超。开始把鸦片一船船地运来,走私卖给禁不起诱惑的中国人。中国的官员很聪明,很快就知道鸦片这东西到底是什么货色。于是。来自官府的禁烟禁令虽然不够及时,还是一次次地发布了。同样,禁令在附带巨大贿赂的走私面前,变成了废纸。不。是戏单——官府的巡查船跟走私的飞剪船之间,一出出地演戏。飞剪船在前面从从容容地走,巡查船在后面不疾不徐地追,还不时地放几声空炮助助兴。追到伶仃洋之外。观众看不到了。两边凑在一起谈谈,官船最后拿了好处走人。

演戏之所以称之为演戏,是因为要演、要做。言外之意,跟人们日常过日子不一样。专业的唱念做打需要训练,非专业的,也要模仿,装模作样。平常官家人做戏,是因为必须以假面示人,不装着点不行。关键时刻,玩起政务来,宛如演戏。那是为了给人看的。杖责放洋人进来的卫兵。意思是告诉人们。看,不是我违反禁令见洋人,是卫兵放进来的。而且我也为此责罚了他。而在水上上演捉放曹。无非是告诉人们,瞧,我在执行禁烟命令,多卖力,追了这么远。

演戏和看戏的,除了极个别特别投入者外。一般都不会把这事太当真,因为都知道这是娱乐。即便上级来检查。大家都是中国人。自然知道

戏是怎么回事,看穿了,一般也不会那么不识趣。非得刻意说破。

戏的妙处就在这里。你说它是假吧。人家毕竟做了;你说它是真吧,又全是装出来的。戏虽然不是真的,但毕竟有人在演。即使是模仿,也有几分影子在,只要上面不较真,离远点看,大概也就算是有那么个样子了。大家都可以交差。官家的事,真做,累,而且未必讨好;一点不做,又对不起上面。因此。做戏就成了最佳选择。就这样,一百年一百年地过去,官家的生旦净末丑。神仙老虎狗。一茬一茬地演下去、做下去,到今天好像也没有尽期。

明君的昏事

如果某个皇帝被视为明君,那可了不得,千秋万代大家都说好。明君之中,唐太宗李世民要算是顶尖中的顶尖。属于人见人夸的主儿。当然,人们都知道这个主儿曾经发动玄武门之变,杀了法定的太子和另一个兄弟。逼得老爹提前交权。这点不光彩的事,无论后世史家怎么遮掩涂抹,都无法弄干净。但是不要紧,中国人对于明君的要求,主要不是道德怎样,关键是要有本事,有文治武功。从自家兄弟手里夺权,固然心狠手辣。但抹去道德色彩,也算是有本事的一种表现。某些“超级粉丝”级史学家和作家。还会把屎盆子倒扣在建成和元吉这两个李世民的倒霉兄弟头上。

不过,李世民这个明君,也办过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权谋上都不怎么样的事,差点犯了低级错误。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回,李世民出外游幸,一个官人还京。途中歇息于川县的官舍,大概就是所谓的驿站这种地方。虽然我要讲的这件事,李世民办得很糗,但你不能不佩服初唐时候的开放,皇帝官里的宫人,居然可以自己在外面走动,而且很可能是夜不归宿。而李世民的子孙们,远没有这样大度,宫女们被紧锁深宮,只好在红叶上题诗。发泄情感,流出御沟,被才子发现,成就一段哀怨的佳话。话说这宫人歇息在县里,主事的地方官(史书里没说到底是县令还是驿丞),自然不敢怠慢,把最好的上房给她居住,然而,右仆射李靖和侍中王赶巧随后也到了。这两位,一个是门下省的首长(侍中),一个是尚书省的首长(尚书令是正的,右仆射为副,但唐代尚书省长官常缺)。唐制中三王省长官并为宰相,属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加上李靖又是跟着李世民东征西讨。立下汗马功劳的大功臣,地方官自然恭敬有加。马上把宫人的房间倒出来,让这两位宰相住。

宫人回去之后,估计在李世民耳边吹了枕边风,此事,《旧唐书》说是宫人,但《新唐书》称宫人为官御,看起来不是一般伺候人的宫女,属于皇帝最低一层次的嫔妃,八十一御妻中的一个,有机会跟皇帝有肌肤之亲的。自古英雄都难过美人关,唐太宗李世民属于特别爱好美人的那种英雄,好色的事迹其实不让隋炀帝,只是他的好色,一般不会妨碍国事。可是,这回有点不同。不知是这位宫御特别受宠,还是那几天李世民有点不顺气,反正听了他的官御给李靖他们腾地方的事,他生气了,说:天下威福的权柄,岂能由李靖他们说了算。怎么敢轻视我的宫人?要问川县的官员和李靖等人的罪。

幸好,当时魏征知道了这个消息,马上提醒李世民说,李靖等人是你的心腹大患,而宫人不过是在宫里洒扫庭除的(故意贬低宫御,给皇帝一个台阶下),而且按制度,李靖他们走到哪里,地方官理应招待,而对宫人则供给食宿即可。如果你因此而问这些人的罪,恐怕天下人都会被吓倒了(骇人听闻)。

为了一个宫人腾房间的小事,治宰相之罪,而且其中还有出名的大功臣,于道德上讲是重色轻臣,于情势上则是不知利害,一点谋略也无,属于历史上标准的昏君做派。要是没有魏征,我们的一代明君,糗大了。

幸好,一向从谏如流的店太宗李世民,听了魏征的话,没有收拾李靖。而这个故事留在魏征的传记里,成为这个谏臣的光辉事迹,流传下来。只是,凡是臣子,尤其是爱提批评意见的臣子的事迹,于皇帝脸上往往不那么光彩。无怪乎魏征死后,李世民听说魏征曾经把他自己的净谏语录抄给了史官。很是不高兴,下令把亲笔为魏征题写的碑下令推倒,魏征的后代从此式微。可惜,那时的皇帝,心思还不够致密,也不大会摘文字狱,屁股上的屎最终还是没有擦干净。

历史上,凡是碰到这样的事,而乐于拦能拦得住。而且不会因此掉脑袋的,又非常稀少,世上毕竟只有一个魏征。

(选自《姑妄集》/张鸣著/陵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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